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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12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1
引用:
作者于謙
今天若換一個場景呢?

房東是虛虛東,房客是又窮又病的可憐勞工呢?


法律的設計要考慮到所有情況加上執行的人百百種,人世間的糾紛不是直接想得這麼簡單

 


如果房東真的是噓噓東,那法律一定會站在財團那邊的
又窮又病的可憐勞工一定會被趕出去
     
      
舊 2013-12-18, 04:18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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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123離線中  
kize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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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魯西伐
文章: 1,103
看完了前文,沒有提到樓主的房屋是不是設定為出租用?
如果是以自住屋的稅率,實際上租給別人賺租金..可能涉嫌逃漏稅.走法律途徑自己會先吃大虧..
法律只保障按法走的人,而且對漏稅有罰則..

當然如果有設為出租用房的話,就有法保障,走法院吧~
 
__________________
~我要去伊斯坎達爾星~
舊 2013-12-18, 07:29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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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ze離線中  
virtuosolee
Advance Member
 
virtuosole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306
這種是專門來白住的,
反正要花半年以上的時間來請他走,
就算告贏,他也沒有錢給。
他們在別的地方也吃到甜頭,一般人根本沒輒 !
舊 2013-12-18, 07:39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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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tuosolee離線中  
JXL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知道了吧 以後不要出租....你就自住就好

出租一定會遇到澳客
如果沒有心理準備 沒事不要找自己麻煩
既然你要賺這筆
賺錢都不是簡單的事

當作工作去處理吧
舊 2013-12-18, 08:44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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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L離線中  
CableK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111
文章: 356
引用:
作者波控
法律太爛了!
根本就是保障惡人,
照理,逾期不搬,根本就是侵佔民宅!
用肚臍想都知道的事


本來就是保障不要臉的人.
照我粗略的統計
在板橋這裡,一般公寓大概有10%的機率收不到租金.有人來租就是要霸占當倉庫使用.斷水斷電也沒用
一般店面就更高了,大概是20%的機率最後收不到.人家一句話嗆回去你房子給人用會死阿.做完生意再拉個租約到期大特賣,搞得亂七八糟後拍拍屁股走人.定金拿來付拖欠的水電跟清潔都不夠.當然房租是想都別想
舊 2013-12-18, 12:08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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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bleK離線中  
iamyy2000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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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5,682
看來要當包租公婆,沒有一點背景和手段可能會很慘
__________________

行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殃。
天理昭彰、報應不爽、諸惡莫做、眾善奉行。

有因無緣、果報不現、因緣聚合、業報現前。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定慧等持、精進修行、心存善念、行善布施。
諸天護衛、諸佛護祐、災劫消弭、逢凶化吉。

阿彌陀佛
舊 2013-12-18, 12:32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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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yy2000離線中  
warnertw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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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大台北
文章: 403
引用:
作者EAC212
參考一下..

http://lawtw.com/article.php?templa...rticle_id=39295
在租約到期後,房客人本有返還房屋給房東的義務,房東自然可以直接進入自己的房屋內,若您真的擔心會有法律上問題,建議您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給房客,定期限請房客搬走,在進入房屋時委請管理員、里長伯或警察等陪同,並將屬於房客物品整理妥善,就可以免除違法的疑慮。


誠心建議這是最佳做法

我前年也是碰到爛房客

也是先口頭告知請它搬走

再來寄存證信函
舊 2013-12-18, 12:39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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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64
不需要背景,是不能心軟
房客也要挑一下
該收的押金和簽約這些一定要做
付不出來或說以後給的∼就不要租給對方

之前朋友因為房貸壓力當包租公工急著租人
沒挑房客,對方又說押金晚點給
結果房租每個月都拖
好在對方不是那種要賴的
有困難
給個寬限期∼過年後就搬走

此文章於 2013-12-18 12:41 PM 被 cys070 編輯.
舊 2013-12-18, 12:39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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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GAME君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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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190
勾起以前做過房東的回憶.....
專門出租套房
遇上奧客簡直是惡夢

奧客有神經質一個人在房間裡面碎碎念
當初來簽約租房子時看起來很正常

誰知道是個青番,工作上又跟老闆起衝突
被fire了就跟老闆打官司

而她上下樓梯又喜歡踢踢躂躂
的很用力,吵的其他房客跟我投訴(她穿的是木底板的拖鞋.....)
我還特地買一雙塑膠軟質的拖鞋給她,拜託她
上下樓梯安靜一點

她的機車還想要有專屬的停車位
有別台車停在她中意的位置時她就不高興
的跟我反應,我說那是人家的自由
那個位置又不是你的,她不爽就跟我番

還有別人移她的機車她也會很火大
只不過喬一下位置而已有這麼嚴重嗎?

最誇張的是她曬衣服,有人去移一下位置(應該有其他房客不爽她很久了)
她就跑去報警了,生平第一次接到警察來電......

三天兩頭的就打電話跟我抱怨東抱怨西
都是一些芝麻綠豆的小事

像垃圾擺放的位置有其他房客的擺位置
她(認為)有侵犯到她的地盤....
半夜兩點打電話到我家來罵其他房客.....
總之是一個我從小到大看過最盧最番的人

不到一年我就請她走人給她一個月的租金
提前解約,也因為奧客很多,她是裡面最誇張的

拖欠租金的也一堆,三催四請的才請走,租金當然沒有收到
搞這麼累幹嘛
乾脆叫我老媽把房子賣一賣,老子不幹了

此文章於 2013-12-18 12:51 PM 被 GAME君 編輯.
舊 2013-12-18, 12:47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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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E君離線中  
archarch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租約去公證
租金誠實申報 ...

就有法律來保障............

若要省這省那個,那就是賭運氣
舊 2013-12-18, 01:05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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