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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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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不是學那個光裡頭的情景 裹條小毛巾,慢慢的走向長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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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前方根本都沒有路 只要踏出一步 那一步 就是你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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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新店市中華路74號
文章: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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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重點不在"網友照片一定刊在網路上",而是大家似乎太過擴張了,擴張到連別人的"肖像權"也要管...."肖像權"我尊重,叫我不要po我一定不會為難,不管您之前是否曾經同意....但我舉的例子,只是在法律上的著眼,如果在拍攝時被攝者知情且了解這些影像有可能被公開,但是他沒有"適時"主張不公開,基本上之可認知為"放棄權力"(前提是可以主張而不主張,與偷拍是不同的)....這是常用在"新聞"處理中的一種原則,因為不這樣規定,事情會沒完沒了,新聞根本就不用弄"影像"了,電視台也別搞了..... 當然,以上只是在真的難看到要扯破臉的時候才會拿來打官司用的,是"法"的範疇,非關道德,人情,公理....我相信以大家的程度和交情,並不需要弄成這般難堪.....(當然,相關認知尚有爭議...) 我也是提醒大家,"肖像權"是要尊重,但是不要無限上綱...."肖像權"是民法上的人格權,當事人才有資格主張,哪有"朋友"幫忙主張的....這是擴張行為,算起來也是侵權! 另外,GTi大大,我並沒有不同意您的意見,甚至我們的基本見解是一致的,所以我才立即抽掉活動照片以免爭議....我只是從另外一個角度解釋一下,個人的隱私權不能任意擴張....要不,咱們網上九成照片都不能用了! 也許我的話中有"語病",但是我相信大家應該了解我想表達的主要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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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七股in台南
文章: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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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偶偶偶.... GTi杯杯...拿相機的怎麼拍自己 還是秀一下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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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天鵝車庫&機車廢料區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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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平凡的人,在平凡的生活中,尋找不平凡的自己! 我相信,人的未來不是天註定,而是自己努力去爭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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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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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志們...就和氣生財吧!!~~~貼一下小班的最愛---YOKO妹妹....幫大家消火...................................(還是"上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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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相機....... ![]() 愛一個人!要了解,也要開解;要道歉,也要道謝; 要認錯,也要改錯;要體貼,也要體諒。是接受,而不是忍受; 是寬容,而不是縱容;是支持,而不是支配;是慰問,而不是質問; 是傾訴,而不是控訴;是難忘,而不是遺忘;是彼此交流,而不是凡事交代; 是為對方默默祈求,而不是向對方諸多要求。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費; 可以隨時牽手,但不要隨便分手。如果你都做到了, 即使你不再愛一個人,也只有懷念,而不會懷恨。 你懂得如何去愛了嗎?試試看吧! "If you love someone, let it be and set him/her free, if he/she comes back to you, it's meant to be" 如果你愛一個人,隨遇而安,讓他/她自由的飛, 如果最後他/她還是回到你身邊,那就是命中注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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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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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PAR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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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相機....... ![]() 愛一個人!要了解,也要開解;要道歉,也要道謝; 要認錯,也要改錯;要體貼,也要體諒。是接受,而不是忍受; 是寬容,而不是縱容;是支持,而不是支配;是慰問,而不是質問; 是傾訴,而不是控訴;是難忘,而不是遺忘;是彼此交流,而不是凡事交代; 是為對方默默祈求,而不是向對方諸多要求。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費; 可以隨時牽手,但不要隨便分手。如果你都做到了, 即使你不再愛一個人,也只有懷念,而不會懷恨。 你懂得如何去愛了嗎?試試看吧! "If you love someone, let it be and set him/her free, if he/she comes back to you, it's meant to be" 如果你愛一個人,隨遇而安,讓他/她自由的飛, 如果最後他/她還是回到你身邊,那就是命中注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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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新店市中華路74號
文章: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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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linben,
您可沒被授權PO這些照片哦,您已經侵權了,請自重.....限您再PO 100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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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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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覺得小葉子有點"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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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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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點肉肉比較好看........ ![]() 要沒肉低....去保健室裡面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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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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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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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亂凸............... ![]() 罰你在繳120G給長老,等級須為A,不然不保證你還會有後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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