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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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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男童沒有什麼錯,10歲不到的孩子,腦部神經尚未發展成熟

一但注意力被某種東西吸引,就無法顧慮到周邊的環境

這不是性格乖不乖巧的問題,而是人類孩童的腦部生理構造問題

所以做父母的才需要看管住孩子

父母的責任才是最大的
     
      
舊 2012-10-14, 09:16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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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離線中  
zeusf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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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usforc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真的是 Welcome To Taiwan。因為國外這樣撞到還真的未必救護車就對,也是有不少緊急車被判是錯的例子,更況且還不是因為要去救人,但是台灣與眾不同,大家都支持救護車。 台灣人的思維真的很特別,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才變成鬼島。

國外?有實際案例能參考嗎?墨西哥那種毒梟橫行的是國外
大家刻板印象高素質的德、日也是國外
國外有比較高明?

個人認為當大眾習慣性把錯誤推給對方、推給環境毫不自省才得鬼島之名
 
舊 2012-10-14, 09:19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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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usforce離線中  
A1033258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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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充滿汽車的機車道
文章: 3
引用:
作者sioudon
連119都不用打了,

直接上救護車......

好險不是被殯葬業的車....
舊 2012-10-14, 09:19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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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33258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真的是 Welcome To Taiwan。因為國外這樣撞到還真的未必救護車就對,也是有不少緊急車被判是錯的例子,更況且還不是因為要去救人,但是台灣與眾不同,大家都支持救護車。 台灣人的思維真的很特別,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才變成鬼島。


不是國外就是對的, 說個現實的, 小孩子這樣跑出來, 不論駕駛是台灣人還是外國人..

心裡都會很幹!
舊 2012-10-14, 09:20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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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forumus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真的是 Welcome To Taiwan。因為國外這樣撞到還真的未必救護車就對,也是有不少緊急車被判是錯的例子,更況且還不是因為要去救人,但是台灣與眾不同,大家都支持救護車。 台灣人的思維真的很特別,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才變成鬼島。


你是哪種人?

忘了你是加拿大人

而且是外國的瘦肉精保證吃了沒事的那種人
並且是台灣的瘦肉精會吃人的那種人

此文章於 2012-10-14 09:30 PM 被 forumuse 編輯.
舊 2012-10-14, 09:28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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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umuse離線中  
liu1120_4
*停權中*
 
liu1120_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0
讓我想到某次在自行車道上,看到一個小屁孩突然從路邊往車道衝,一個女騎士看到緊急煞車,人從車上前空翻,頭部著地..

小屁孩的家人還在旁邊說:"怎麼騎這麼快...."



舊 2012-10-14, 09:31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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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1120_4離線中  
lvdunhill.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台南古都
文章: 51
引用:
作者liu1120_4
讓我想到某次在自行車道上,看到一個小屁孩突然從路邊往車道衝,一個女騎士看到緊急煞車,人從車上前空翻,頭部著地..

小屁孩的家人還在旁邊說:"怎麼騎這麼快...."





想請問熟悉交通法規的大大
如果發生上述事件 是否有法條可以求償? 還是駕駛人自己只能自認倒楣?
__________________
2003年的帳號不小心陣亡囉
人類最偉大的發明除了電力以外...就是酒
舊 2012-10-14, 09:34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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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dunhill.離線中  
piyopiyo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15
小孩子不看左右就直接往馬路衝出來,是主要因素,
救護車目測的確也是快了點,這種小路應該速限都只有40km沒錯。

要是我是法官,小孩監護人佔80%肇事責任,救護車佔20%。
舊 2012-10-14, 10:01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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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yopiyo離線中  
OFUE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0
引用:
作者lompt
依據影片
很明顯就是閃躲外加減速了吧
不然小孩早被撞飛了
家長跟小真的要負擔完全的責任才對

引用:
作者阿魯米
標題下錯了,有注意喔! 而且也閃到對向車道了
所以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法官大人是用不上了

"你怎麼開那麼快啦" <----第一個反應就是這種話
還想問他當時在做什麼?

如果救護車只減速煞車保持原向車道而不閃躲跨越雙黃線變換至對向車道,其實那個男童應該只會成為類似大陸跑步哥的奔跑小男孩?救護車駕駛為何會選擇閃躲至對向車道,而不是選擇閃躲至原向車道右側路邊?

此文章於 2012-10-14 10:08 PM 被 OFUE 編輯.
舊 2012-10-14, 10:05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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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UE離線中  
sony717
*停權中*
 
sony71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螢幕前面
文章: 1,417
引用:
作者piyopiyo
小孩子不看左右就直接往馬路衝出來,是主要因素,
救護車目測的確也是快了點,這種小路應該速限都只有40km沒錯。

要是我是法官,小孩監護人佔80%肇事責任,救護車佔20%。


如果你有裝行車記錄器..你會發現
實際的速度跟行車記錄器上面的速度多少有差異
行車記錄器看起來會比較快.....
視角愈大越明顯..
在狹小的行車環境....旁邊的景物一下子就過了
其實根本並沒有那麼快

此文章於 2012-10-14 10:09 PM 被 sony717 編輯.
舊 2012-10-14, 10:06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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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717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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