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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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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262
引用:
作者跳海人
我還以為像我朋友一樣,前幾週答應的馬關條約......

 1.婚後住女朋友家(雙方家庭距離,騎腳踏車約五分鐘)
 2.薪資歸女方管
 3.除方男生下廚,不然就外食,不去男方家用餐
 4.要不要生由女方決定(女生35)
 5.女生家裡的事不得過問(交往到現在五年,連女友爸媽分居的原因都不知道)
 6.一切以女生說的算
 7.不辦酒宴,不拍婚沙照
 8.以後女生想到再補充...


頭殼..是壞掉了嗎?
需要RMA嗎?身為朋友,你應該幫他申請的.
     
      
舊 2012-04-26, 05:11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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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huang離線中  
凶兆
*停權中*
 
凶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
引用:
作者跳海人
我還以為像我朋友一樣,前幾週答應的馬關條約......

 1.婚後住女朋友家(雙方家庭距離,騎腳踏車約五分鐘)
 2.薪資歸女方管
 3.除方男生下廚,不然就外食,不去男方家用餐
 4.要不要生由女方決定(女生35)
 5.女生家裡的事不得過問(交往到現在五年,連女友爸媽分居的原因都不知道)
 6.一切以女生說的算
 7.不辦酒宴,不拍婚沙照
 8.以後女生想到再補充...


這女的根本不想嫁吧?
這好像一個笑話喔,
女生對男生說:你喜歡我哪一點? 我改!!!!!
 
舊 2012-04-26, 05:13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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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兆離線中  
Pers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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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莊
文章: 226
引用:
作者 跳海人
我還以為像我朋友一樣,前幾週答應的馬關條約......

 1. 婚後住女朋友家 (雙方家庭距離,騎腳踏車約五分鐘)
 2. 薪資歸女方管
 3. 除方男生下廚,不然就外食,不去男方家用餐
 4. 要不要生由女方決定 (女生 35)
 5. 女生家裡的事不得過問 (交往到現在五年,連女友爸媽分居的原因都不知道)
 6. 一切以女生說的算
 7. 不辦酒宴,不拍婚沙照
 8. 以後女生想到再補充...


1,7可接受
其它
請問男方是收了幾千萬嗎?
__________________
我曾經有過那麼一張沙發,
但是那時候我的腿一點也不酸,
所以我走了。
等我腿酸時,再回頭,
那張沙發已經被別人搬走了............
∼德國詩人 呂克特
舊 2012-04-26, 05:16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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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離線中  
Phenix
Golden Member
 
Pheni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1
引用:
作者跳海人
我還以為像我朋友一樣,前幾週答應的馬關條約......

 1.婚後住女朋友家(雙方家庭距離,騎腳踏車約五分鐘)
 2.薪資歸女方管
 3.除方男生下廚,不然就外食,不去男方家用餐
 4.要不要生由女方決定(女生35)
 5.女生家裡的事不得過問(交往到現在五年,連女友爸媽分居的原因都不知道)
 6.一切以女生說的算
 7.不辦酒宴,不拍婚沙照
 8.以後女生想到再補充...

這個我覺得當炮友或是情人好過當老婆

第4點會這樣講就代表女方不想生了 想生的話不會這麼囉嗦
而會這樣講的女生通常到想生的時候都不太能生了

話說 ~ 1~7 點我個人是絕不可能接受的

第8點的話 ~ 對女方這樣講好了 "想到的時候再連絡"
舊 2012-04-26, 05:19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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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nix離線中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女生身高155左右吧,外表我給65分

平時一群人在一起,就似乎都很正常

和我朋友在一起,就變成200%的女王..這只能說...個人罪業個人擔


至於聽到的當下,我們正在騎腳踏車,我一腳踹過去,說:X,比賣身還不如,你想婚想瘋啦

他:...........男女平等啦,沒有一定要住男生家的道理唄..........

此文章於 2012-04-26 05:21 PM 被 跳海人 編輯.
舊 2012-04-26, 05:19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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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Phenix
坦白說 如果這樣一搞的話 回頭走人的一瞬間會看到新郎的親友團全體瞪著他看

說到這一點
其實男方會簽下馬關條約
男方的親友團也有很大的責任..........
要是不用對這些人負責,有誰會硬著頭皮答應
舊 2012-04-26, 05:20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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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TENREN0623
Regular Member
 
TENREN062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80
其實我一看這張照片只看到一堆腿而已

男方在做啥好像不是很重要~

__________________
http://class.ruten.com.tw/user/index00.php?s=victor
http://tw.user.bid.yahoo.com/tw/booth/Y8433205965
我的拍賣

燦坤卡號:30042267
歡迎使用
舊 2012-04-26, 05:23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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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REN0623離線中  
Phenix
Golden Member
 
Pheni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1
引用:
作者跳海人
女生外表,身高155左右吧,外表我給65分

平時一群人在一起,就似乎都很正常

和我朋友在一起,就變成200%的女王..這只能說...個人罪業個人擔


至於聽到的當下,我們正在騎腳踏車,我一腳踹過去,說:X,比賣身還不如,你想婚想瘋啦

他:...........男女平等啦,沒有一定要住男生家的道理唄..........

額 ~ 女生會為了結婚而結婚
沒想到男生也會

也許你朋友是M

引用:
作者nomad
說到這一點
其實男方會簽下馬關條約
男方的親友團也有很大的責任..........
要是不用對這些人負責,有誰會硬著頭皮答應

我覺得如果像是那種狀況

親友團七早八早起來陪你去迎娶人家 結果來這套 ~ 我想大家大概都會e04 在心裡口難開 吧


話說 ~ 之前不是有個新聞說 新郎迎娶女方 結果女方為了歸寧宴翻臉不想嫁 結果男方找了個女生朋友作代打
結果打出感情來的

那個新聞我覺得男主角真的太帥了
舊 2012-04-26, 05:25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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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nix離線中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Phenix
這個我覺得當炮友或是情人好過當老婆

第4點會這樣講就代表女方不想生了 想生的話不會這麼囉嗦
而會這樣講的女生通常到想生的時候都不太能生了

話說 ~ 1~7 點我個人是絕不可能接受的

第8點的話 ~ 對女方這樣講好了 "想到的時候再連絡"




炮友...我直接和他說....免錢的最貴(他也同意)

情人...吃飯吃一半,會往他身上丟筷子的


他身邊的所有人都說過(包括他娘)...快分手找新的...他說:她又沒犯什麼大錯...

前不久,又再提出結婚,女方開出的條件照單全收....
舊 2012-04-26, 05:26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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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離線中  
VF-19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56
引用:
作者跳海人
我還以為像我朋友一樣,前幾週答應的馬關條約......

 1.婚後住女朋友家(雙方家庭距離,騎腳踏車約五分鐘)
 2.薪資歸女方管
 3.除方男生下廚,不然就外食,不去男方家用餐
 4.要不要生由女方決定(女生35)
 5.女生家裡的事不得過問(交往到現在五年,連女友爸媽分居的原因都不知道)
 6.一切以女生說的算
 7.不辦酒宴,不拍婚沙照
 8.以後女生想到再補充...


哇靠!第8條是怎樣~~太誇張了吧
__________________
請支持反奴隸銀行新聞運動
(不觀看、不轉貼、不回應、不討論)

想反制爛公司、爛老闆、爛人資的惡搞嗎?
請來ibeejob 發表你那爛到不行的薪水&心情
http://ibeejobs.com/
舊 2012-04-26, 09:18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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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F-19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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