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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您的住址: 火星基地
文章: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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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是用在重大、公共、具有爭議之議題上, 請勿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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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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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華視包青天狗頭雜又雜人了~~
為什麼引用"宋朝公使錢"律法這麼理所當然? 殺個死刑犯不如宋朝包公這麼爽快,說砸就雜?? 加油唷...馬政府也可以引用宋朝律法喔...比較有效率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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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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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 他們也是很精的~分得清有沒有勝算XD 現在玩公投~他們會很難看XD 所以只能玩技術性阻礙 引用:
拿來開開玩笑而己~ 因為執著於該議題的人目前也不敢去使用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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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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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辦公投解決我覺得很公平啊,直接訴諸民意 要不然重刑犯放出來又犯了案,這些癈死團體就龜縮到不知道那裡去 就像狗保貓保團體一樣啊 ![]() 平常就出來躺馬路阻止捕狗+玩違法TNR+技術性阻撓,狗又造成問題了就龜不見 從來就不敢說要面對直接訴諸公投民意 也很少看動保團體提出過養寵物要每年繳重稅的訴求 這些問題也吵很多年了,乾脆辦公投一次解決 覺得以後民風民情可能改變的話,可以規定幾年後再訴諸新民意 不讓這些人面對一次真的都不會甘心 ![]() 此文章於 2012-02-03 10:14 PM 被 黑暗騎士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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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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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感+1 都留人家吃年夜飯了....講這種話等於沒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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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World of Tanks
文章: 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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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麥克兄,你沒猜錯,說抱歉太嚴重 我只是知道那3個字會被提出來做文章,自己先破題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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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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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是戲劇效果,實際上宋朝沒有那個官有那麼大的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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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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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廢死的論題啦……
記憶中,最後一次的調查,反對廢死的還佔了六、七成左右。 所以不可能公投的(幾乎必敗無疑),最令人x在心裡的就是,主政者(非指特定政黨,兩邊都一樣)根本就是默默地硬幹,根本不管民意如何。 勇哥個人意向如何我不太清楚,不過跟前幾任只會裝死的比起來,我還是那句老話:雖不滿意但至少還可以接受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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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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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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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哥,還有一個蕭天讚的紀錄等你來破,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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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World of Tanks
文章: 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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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等等又有人跟你要數據出處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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