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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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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就兩三個垃圾爛人~~ 擋了
說得~ 像全台灣都是的... 小弟開車20餘多年.. 里程數破有50萬公里吧~~ 真的沒看過..擋道的~ 全世界去過十來個國家... 也沒看過~~ 不需要~ 把幾個智障行為拿出來說嘴當"絕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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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春日山城
文章: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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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買東西有能力就要買MIG,不要買MIC或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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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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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間剛好在高速公路員林路段
一台救護車從後面衝過來 大家都在讓,雖然車流很大,但我看到的車幾乎都想辦法儘可能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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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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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是沒有強制規定,美國就有規定要停車讓救護車 試想,要是我們有一條嚴法,罰沒讓的車輛吊銷執照再扣車,萬一救護車上的人因沒讓而死亡再加一條一級謀殺,看看大家會不會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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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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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都做不到
多次看過沒車會讓路 有次最過份是某架小貨車 單程路落完貨,才讓路給救護車 阻路3分鐘左右 ![]() 此文章於 2012-01-28 07:16 PM 被 柚子茶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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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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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中指蕭事件後,
我覺的有蠻大的改變, 在中指蕭事件之前, 看路上的車子是有得讓就讓, 沒得讓的也是停著不動, 但中指蕭事件因為新聞報太大了, 現在在路上若聽到救護車聲音.. 很多車輛都會自動的向路邊緊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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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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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Shattrath City
文章: 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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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也是這樣, 所有的車子不論你在幹麻, 全部都要靠邊停
之前有過一次強者我朋友因為單行道不能靠邊停加快開到 160mile/hour... 我覺得台灣應該也要撥一些台灣版的 COPS http://www.youtube.com/cops2hot4tv 讓大家怕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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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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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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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 ![]() ![]() ![]() ![]() 引用:
引用:
比較麻煩的是車多 + 紅燈 + 很擠路小沒辦法直接塞到旁邊... 首先,交通法規跟我們說這時闖紅燈讓道是 ok 的... 但是包括這邊和美國都有些駕駛停在紅燈前不知所措不敢闖紅燈讓出一條路(尤其那個地方還有攝影時)。基本上情況是:不讓不會扣點數(因為不是警車沒辦法當場給告票。沒辦法當場給就沒辦法扣點數)也幾乎不會有告票。但是闖被照相就要麻煩上法院講當時有緊急用車而且還有機會沒辦法提出證明而扣點數 + 罰單... 以前是只有少數女人不會讓,現在開始看到越來越多普通人在這種地方不讓了... ![]() 其實我相信救護車單位他們應該都知道一些地方在塞車時不太能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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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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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不光只是禮讓救護車;而是禮讓所有鳴笛的公務車輛。
![]() 在國外能鳴笛的就只有警車,救護車及消防車,所以聽到鳴笛就代表一種無形的約束力,駕駛應該主動靠路邊停(即使是在高速公路上),把動線讓給鳴笛車輛通行! 台灣之所以不能,簡單講就是太民主,動不動就執法過當!公權力不彰,自然沒人鳥! 其實我挺欣賞國外警察臨檢的的強勢作風,雖然也是有壞警察(仗勢欺人,社會與論還鬧很大),但總的來說,讓警察有權力,可以保護絕大多數的好人!台灣臨檢不從還可以告警察執法過當簡直就是笑話...在國外可能連命都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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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當壞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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