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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chao
Advance Member
 
alexcha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447
引用:
作者wavewang2003

連續六個月 所以中間斷斷續續地也可以囉 所以台灣真的很爛
這種地制法 修一下就過關的東西拖什麼鬼
完全對我國 行政效率不抱希望
公所明顯地偏坦吧
要去中國就去 幹麻出來『為民服務」???


地制法修一下???要真修不知道台灣有多少高官公務員會麻煩一堆
哪一個敢修,哪一黨都不會去修這個東西

里長是義務職,有"事務費"
聽說直轄市的里長一個月也有4~5萬的樣子,更別說如果當地有工廠什麼的
補償金,地方回饋,選里長選到開槍的都有,以前住小港
選里長可以開到一票3000,小港區的里長都是超肥缺,機場回饋,中鋼中船中油回饋
一大堆的回饋金可以運用,被抓去關的也不少
     
      
舊 2011-05-02, 10:10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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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chao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有這樣里長,真是里民的不幸!!

那天碰到一個客戶 旁邊就住里長 談到這 他就滿腹怨言

說有的附近兩個里 還都夫妻檔配合出來選的 選到來 有人看不下去 就出來下任挑戰他
舊任就倒台了
說難聽點除非啦 你包紅包大包點 不然就是有媒體來 他才會積極幫你

要里長多主動 算了
我看下輩子 選誰也都差不多....................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1-05-03, 12:49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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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Lee
Power Member
 
Le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0
文章: 523
五都直轄市各行政區的區長都已經官派了
真不曉得里長還在選甚麼意思

根本就是培養樁腳用而已
舊 2011-05-03, 02:39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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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離線中  
Liegar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4
引用:
作者Raom
本里里長也是如此,當初選的時候恭恭敬敬、客客氣氣;遇人寒暄打招呼,顯現出一附很親切的樣子。選完當選後;擺一張我認識你嗎的嘴臉給你看,路上遇到也當作沒遇到!里民服務更是不用講,愛理不理的樣子。現在要選了,態度又開始不一樣了!
可惜的是....本里里民已經開始物色其他候選人了!


我們這的里長幾乎每天都在海產店喝酒,找的到人,但是要他服務就......
而且他當里長前是阿福當一任里長就變技安了
舊 2011-05-03, 01:00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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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gar離線中  
superha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MIT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Lee
五都直轄市各行政區的區長都已經官派了
真不曉得里長還在選甚麼意思

根本就是培養樁腳用而已


說實在
這也是怪了點
不過我想很多人自己里里長是什麼黨派的可能都不知道吧
__________________
空~
舊 2011-05-03, 01:26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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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han離線中  
aaronyih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21
不用實報實銷
看來里事務費多半落入私人口袋
一邊賺人民幣,一邊賺新台幣
里長!真要給你一個讚,但是是向下的讚


XXX您好:

您於 2011-05-04 15:11:42 提出陳情,內容如下:

主旨: 里長上任9月 僅15天在國內?
〔記者羅正明/中壢報導〕中壢市龍慈里長袁奕萬被檢舉,去年八月上任後到今年四月,僅有十五天在國內,大半時間在中國經商,要求公所免職。里長太太喊冤,強調先生每月回台,不影響服務。公所解釋,法令沒有規範,但已口頭要求多留台灣,服務里民。

里民檢舉 里長中國經商

檢舉里民說,袁奕萬在廣西玉林經營茶莊,去年八月一日宣誓就職後,同月四日就離台,到今年四月七日,在台期間只有去年八月一到四日、九月十九到廿三日、十一月五到七日、今年春節三天,總計十五天。

檢舉者強調,依據地方制度法第八十條的規定,里長因故不執行職務連續六個月以上者應解除職務,質疑公所偏袒里長。

里長太太:幫忙打理事務

對於檢舉,里長太太說,先生每月都回台,不在台灣期間,她都會! 幫忙打理里內事務,不影響服務,她質疑是選舉後敗選者的技倆。

民政課長湯明雄說,曾調閱出境記錄,袁奕萬沒達到法令規定的連續六個月在國外的標準,無法解職,由於里長沒薪水,並非公務員,只有事務費,法令沒有規範,但已口頭要求里長注意此事,多留台灣為民服務。

至於檢舉人質疑,總統若忙於事業,難道太太可代理職務嗎﹖湯明雄說,里長是義務職,做好服務即可,里長甚至可以擁有雙重國籍,總統不行,現行法令並未規範里長不能有雙重國籍,所以也沒有違法之處。

--------------------------------------------------------------------------------------------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第七條(村里長支領事務補助費項目及健檢等預算編列標準)
  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編! 列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每村(里)每月新臺幣四萬五千元。   前項事務補助費,係指文具費、郵電費、水電費及其他因公支出之費用。

里長每個月的事務補助費用到哪裡,誰監督??
是請縣府督促中壢市公所,公布中壢市龍慈里里長事務補助費運用在何處??


對於您的陳情,本府回覆如下:
親愛的縣民您好:
經交付中壢市公所辦理,該所回覆如下:有關村里長事務補助費,依地方民意代表費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7條規定: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每村(里)每月新臺幣四萬五千元。前項事務補助費,係指文具費、郵電費、水電費及其他因公支出之費用。……。
依現行規定,里長事務補助費不必檢據核銷,里辦公處不需向公所公布使用情形。
■您對回覆內容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中壢市公所民政課 承辦人:xxx 電話:4271801#xxxx

敬祝 安康
縣長 吳志揚 敬復
舊 2011-05-06, 07:21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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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yih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有這樣里長,真是里民的不幸!!

引用:
作者superhan
說實在
這也是怪了點
不過我想很多人自己里里長是什麼黨派的可能都不知道吧


間基層的 不講黨派居多 西瓜派最多 .........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1-05-07, 01:15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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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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