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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
Senior Member
 
vircg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引用:
作者42章經
不知道
不過宋世傑一定有
最近在看南北大狀

  你剛好講反了,宋世傑是虛構的,方唐鏡才是真的
     
      
__________________
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10-09-15, 02:36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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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離線中  
HardCorr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鳥不生蛋的地方
文章: 2,620
因該反告回去才對
順便要幾個$$$回本
 

此文章於 2010-09-15 07:33 AM 被 HardCorr 編輯.
舊 2010-09-15, 07:29 A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ardCorr離線中  
想當壞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7
嗯...
自覺嘴砲輸訟棍,
所以默默支持某些人的論點就好
舊 2010-09-15, 10:01 A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想當壞人離線中  
old2chan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150
至於這個人為何最近大量提告,尤其以前都以刑事附帶民事,現在則直接提民事告訴(這個可是要繳裁判費,不像刑事的可以免費),花20元去地政事務所申請台中市西屯區民安段579號的土地謄本,對照一下所有權人(找一下哪個名字有出現在這個人的相關法律文件中),看看裡面的權利事項,或許有各位想要的答案
舊 2010-09-15, 10:04 A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ld2chang離線中  
old2chan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150
引用:
作者Quentin
如果引用人在引用之照片下註名照片所有權人
且宣示無營利行為
只是未取得著作權人授權
請問這樣是不是原著作權人也一樣能提侵犯著作權告訴?

可以,因為有侵權事實,但是如果確實無營利行為(必須直接間接都是,譬如在營業餐廳掛他拍的相片,雖然不是賣他的相片,還是屬於營利),幾乎都是不起訴結案
舊 2010-09-15, 10:10 A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ld2chan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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