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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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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美國網站有照價出貨給消費者,所以一定是無心標錯;Dell 不照價出貨,一定是故意的..... 原來福爾摩斯這麼好當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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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台灣的某個角落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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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商品的價格是主管認定的
但張貼價格標籤這樣瑣碎的事都是比較基層的員工在做,不過都是工讀生居多 只要是賣場或店家多少都會遇到標錯價格的事 這樣情況發生就要看主管怎麼處理了 不過回到開版的話題.. 網站販售如果在上傳前有多加檢視的話,會標錯價應該會很少 除非是商品太多,處理人員的疏失,這難免吧 不過先確定是買賣雙方已達成"交意成立" 再來談標錯認賠 不過我自己看到的部份情況是買賣都沒成立,就要店家賠 所以這條法還有得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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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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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標成一元還覺得是特價那就有鬼了 ![]() 況且你沒有義務幫該廠商****吧? 你想跟別人說便宜消息,跟認識的人說就好了 我覺得立那條法也無不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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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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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也是我想說,美國法律在這種情況下,本身並不承認交易成立,但有些公司會照價出貨,只是因為佛心來得,不代表法律這樣支持 但台灣奧客把別人佛心當理所當然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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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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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再賣弄狗屁不通的邏輯 只要重視標價, 自然有防範手段 就像公司的財務稽核, 想破可不是普通人能作到 想惡搞, 要通過的關卡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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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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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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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說美國網站標錯價,然後有照價出貨是故意標錯的就是了? 最好都不會標錯啦,誰才狗屁不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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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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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基本上一個工作如果重要到一有差錯公司就可能會倒的話 還堅持把這工作交給工讀生做 那我就不明白該公司老板和主管腦袋裝什麼 這種公司不倒才奇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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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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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基本上以前沒這種莫名奇妙的法律,美國也沒有,不要倒因為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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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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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哪能跟你比, 自命清高. 不說一下你的高見, 晚上會睡不著. 只剩一張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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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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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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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沒說是主管自己key的吧 其他正職員工都有可能 我的意思是 很多企業出包對外說法 大多都是推給一個"不存在"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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