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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不然出獄或者假釋再度犯罪者死刑好嗎?(代表沒冤妄)

我知道人權又要跳出來啦,什麼都麻有話講
     
      
舊 2010-05-12, 05:29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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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離線中  
RogerShih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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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鄉長
誰說錯殺真相更難厘清的?
如果檢調無能,抓錯了人,關到死和把他槍決會和厘清真相有關?


每次都有你這種人,很難理解另一邊的想法嗎?

法律,說穿了,不是在追求正義,而是在追求秩序,這麼理解,不就一清二楚了?沒必要把法律當正義。

冤判是一定有的,美國的誤判率有多高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去查,更別說台灣,但沒有法律,恐怕人類世界只會大亂,重點在法律是防範人類暴走,維持人類生存的重要制度,不能因為缺點就廢止。

冤判是痛腳,以現在東方人大多數以牙還牙的法律觀點來說,更是痛中之痛,但就是因為痛,所以才要想辦法,才能有動力去思考如果改變。

即使是包青天,都無法保證自己不誤判,所以才留下更多空間作緩衝。廢死與反廢之間本來應該是一種平衡,因為這種平衡,才能確保彼此的監督,才能減少誤判。


想想自己平常生活因為衝動誤解了多少事,造了多少孽?什麼叫三思而行?要是法官像你這樣,一口就打翻所有跟你不同意見的人,你能不誤判才有鬼。
 
舊 2010-05-13, 05:30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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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Shih離線中  
Johnny Ch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
引用:
作者gentel20
死就死了
大不了就是賠錢唄


你講這甚麼話..... 是人說的嗎?
舊 2010-05-13, 06:00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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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 Chiang離線中  
Arucueid
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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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加拿大
文章: 2,391
我是覺得, 死刑是最後一條防線.

以現在的社會環境來說, 不宜廢除

但是不管廢死與否, 詳細的採證都是必需的,
枉死不能拿來當作廢死的藉口, 反而更應該注重採證與程序.

畢竟, 就算廢死, 但是採證還是一樣不嚴謹, 一樣不照程序走, 冤獄損失的可能比死刑還難過

加拿大沒有死刑, 美國一些州也沒有死刑,
但是冤獄往往造成被告的生活完全破碎, 損失時間, 親人離散, 找不到工作, 個人資料被加註: 冤獄(?)

這些要怎麼賠償?
__________________

Rule #12: Never date a co-worker.
Rule #13: Never involve lawyers.
Rule #23: Never mess with a Marine's coffee if you want to live!
Rule #51: Sometimes you are wrong

純白の吸血鬼は微笑む:私を殺した責任、とってもらうからわ - アルクエイド ブリュンスッド
貴方に出逢い STAR輝いて アタシが生まれて
Was aus Liebe gethan wird, geschieht immer Jenseits von Gut und Böse - Friedrick Wilhelm Nietzsche

Cain was the first man ever to strike down another... and when the Lord came to him and said ‘What have you done!?’, Cain could not hide his crime. For the voice of his brother’s blood cried out from the very ground

The world has been your battlefield, everywhere you go. The blood of brothers and sons screams out against you. Perhaps you cannot yet hear it, because the soil is not your own, but you will... you will
舊 2010-05-13, 06:53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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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ucueid離線中  
nightowl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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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已經快14年的案件現在重新調查?!
是要查哪一位兇手呀?錯殺江國慶的?或是殺死小女孩的?
別又是一齣用心良苦的戲就好了....
真的那麼厲害就把殺死小女孩的真正兇手抓來看看呀!

此文章於 2010-05-13 08:21 AM 被 nightowl 編輯.
舊 2010-05-13, 08:20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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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owl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冤判與否跟廢死,根本就是兩回事。

假設廢死成功,無期徒刑變成最高刑罰,相對比較,無期徒刑就變成「不人道」,然後就又會有一堆人跳出來反無期徒刑。

然後,假設反無期徒刑又成功了,最高刑罰遞減成三十年(或二十年),相對比較,這個刑罰又變成「不人道」了。

想想看,冤判了怎麼辦?三十年耶,三十年的大半人生,青春歲月,如何補償,你賠得起嗎?

執著於冤判的朋友,如果不從源頭來降低減少防治冤判的可能性、這個問題永遠也不可能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0-05-13, 08:23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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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sifone120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6
引用:
作者nightowl
已經快14年的案件現在重新調查?!
是要查哪一位兇手呀?錯殺江國慶的?或是殺死小女孩的?
別又是一齣用心良苦的戲就好了....
真的那麼厲害就把殺死小女孩的真正兇手抓來看看呀!


因為....有段時間....沒有監委....
舊 2010-05-13, 09:07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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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fone1203離線中  
海豹
Golden Member
 
海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44
現在的軍事法庭都不能一審覆核就執行槍決了
何況是一般N審的刑事法庭
舊案大可檢討
但不用拿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
軍中被弄死的人更多,還被莫名其妙的以"自殺"結案
這些家屬連爭取調查的機會都不一定有
該檢討的是軍中畸型的封閉現象吧?
是因為這種現象造成冤死誤判
不是死刑...
就算軍法沒有死刑
想弄死他的人還是會找機會弄死他...
舊 2010-05-13, 09:38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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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nightowl
已經快14年的案件現在重新調查?!
是要查哪一位兇手呀?錯殺江國慶的?或是殺死小女孩的?
別又是一齣用心良苦的戲就好了....
真的那麼厲害就把殺死小女孩的真正兇手抓來看看呀!


依鄉民的說法,不只是被害者沒「人權」,現在連冤死者的「人權」大概也被鄉民剝奪了。
舊 2010-05-13, 09:43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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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D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2
只要能殺死兇手, 給予社會正確示範, 錯殺幾個鄉民也是值得的. 我認為最好是恢復古時候的連坐法, 一人犯罪就誅九族, 這樣治安就會好很多了.
舊 2010-05-13, 10:07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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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D2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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