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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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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眼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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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8 您的住址: 貝克街221b號
文章: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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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淂對
不然斑馬線是畫假的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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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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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台北雨很大
騎在板橋某大馬路 路很寬 路燈照明不足 加上雨大視線差 剛好一個男的不知道是傻子 還是不知道一群機車已經騎過來 還在那裡慢慢橫越馬路 快接近他時我想 這人一定會被撞 果不其然 經過他時正好一女騎士撞上他 兩人就在我面前硬生生倒地 那種人體經強烈撞擊所發出的低沉迴響真是令人不寒而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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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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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重點應該不是女騎士罷? 是女騎士提民事訴訟求償50萬....另一篇平面媒體有說得比較清楚 ========================== 法院調查,蔡姓婦人前年2月騎機車上班途中,在永和市福和路不慎撞上因車流量太大,在馬路中央突然掉頭往回走的宋姓婦人,兩人都跌倒受傷;蔡婦因左腿膝蓋關節脫臼及韌帶斷裂,跑了兩百多趟醫院治療與復健,醫藥費也花了10萬元,因此向板橋地院請求民事賠償,要求宋婦賠償50萬元。 但宋姓婦人提出「大車讓小車、小車讓行人」理論,認為騎士已看到她還撞上來,是故意造成車禍,因此要求法院駁回蔡婦之訴。但法官認定車禍主因在於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因此判決宋婦賠償19萬元。 http://www.udn.com/2010/4/2/NEWS/SOC.../5512908.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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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中和
文章: 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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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永和的路人真的很誇張
每天上下班行經中永和都要小心一點 一堆人過馬路根本不看的 不然就是只看一個方向 還有的闖紅燈還很理所當然看著我慢慢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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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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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神人可以找到相關的判決書,那個搜尋介面我真的不知道該打啥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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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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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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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判的好!!!!
我記得去年我跟女友從台北騎車要去基隆廟口 中間有一段路讓她騎車,經過某個國小前面(上方有天橋) 無十字路口,但有紅綠燈,且為綠燈,我們時速約為5-60之間 有兩個國小學生突然從路邊衝過馬路,一個衝過去,一個被我們撞個正著 我身上大約2-3個小擦傷,左小腿一個約3公分小洞,傷口痊癒至今還是黑黑的一小塊 我女友右小腿在地上滑行約2-3公尺,一大片傷痕,至今痕跡依舊還在 我的機車兩個後照鏡全毀,龍頭支架歪斜(事後更換龍頭骨架)零零總總共修理約7000 對方死小孩頭破縫兩針 當初警察只做簡單的交通事故紀錄而已,完全一副不想找麻煩事的樣子 對方的父母在上班,只由大伯出面,還有校長跟老師陪同 一起到醫院 之後等我女友傷口好的差不多了 ,本來想打電話給對方大伯(當初只有留大伯的電話) 結果對方說 會跟小孩的爸媽講 然後就不理不睬 以後遇到這種事情,要就撞用力一點,沒撞死白目過馬路的,事後也要狠狠告 要不是女友有保險,醫藥費不用自己出,而且要開調解會還一定要跑基隆 不然一定跟他們沒完沒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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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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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官幹的好啊!!!
行人違規在先 還覺得自己沒錯... 真是沒良心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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