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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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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很多男女分手都會找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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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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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如果是要找個人來供奉、伺候,我還真是不願意阿!
不能同甘共苦的夫妻,還算是夫妻嗎?人∼要互相阿! 人家說夫妻要「同走同命」,不正是如此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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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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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是:
勤快的女人,即使不是很漂亮 也比美女公主來的吃香 ![]() 現在的男人寧願加入不婚教,也不願娶公主受罪 公主已經無法讓男人接受了..光有美貎也沒用 搞不好成為男人把玩的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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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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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的, 不一定就是適合的, 適合當女朋友跟老婆的, 不一定就會是同類型的.
現在的女性, 講求女權至上, 問題是: 身為一個女性, 妳把自己的義務盡到了沒有? 既然想當公主, 該嫁的就是貴族. 小廟是容不了大佛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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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彼之道, 還治彼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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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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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女主角根本不愛男方,哭也是假的,只是傷心少了一個可供利用摧殘的對象
男方看穿了當然分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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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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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過我居然忘了要賣入教書 不婚教入教書,一份一千,三份八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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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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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NPNT ![]() 請自78區發表"我被推倒的日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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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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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N 不過飯還是我來煮就好了...... 遇過太多女生煮的比我還差太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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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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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意一半..... 我是覺得相處真的要互相啦!! 不能因為對方愛妳就無所謂...認為老娘就是這樣!!不想改..... 我覺得包容應該是當對方無心的錯可以體諒或原諒... 但是故意的就算一開始能包容... 最後總有一天會受不了.... 我是不知道有沒有那種真愛可以讓對方無限上網啦!! 至於新聞的例子我是覺得煮不煮飯可能不是重點... 不愛的原因可能多了!!只是別人不知道... 但這個男的變心也算是背叛的一種吧!! 如果專一就不會讓別人幫他煮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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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ssible is nothing 「沒有什麼事情是不可能的...只是有些事情發生的機率比較低罷了」 機率遊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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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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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早分早好,免得以後男的出外打拼,回家後還要被老婆抱怨,她整天在家很無聊,不然就是只能看電視、逛街、喝下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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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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