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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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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沒聽過雞也有愛國的嗎? 非妓女一樣可以用這些手法騙走男人的錢, 妓女也很多是努力辛苦工作不欺騙人的感情不玩小花樣, 因為是妓女就一定會騙男人的錢? 因為是妓女就沒有真感情? 談戀愛一定都是為了要騙錢? 如果政府公開合法化, 有公定價有執照, 反而沒辦法獅子大開口亂喊價 笑貧是不對的, 笑娼也不對, 笑貧的人不一定會不笑娼, 笑娼的人也未必不笑貧, 我看不出這兩者有什麼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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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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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還是有人( )...看來大頭管不住小頭的人還是很多..可能上輩子剛由某一階段進化為現在這人類形體
不是每個國家的法令規章都可以套用(適用)在亞洲這劣根性較強又不受教的民族身上..尤其又有近乎五千年文化.... 且法令要因時因地因"人"(這才是重點)而設..不然直接套用或局部修改而實施..將會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這就是為何網友老是在罵立法院諸公腦殘..自身是否想過呢? 娼妓合法化.所延伸的問題很多..尤其是中華民族.... 這將會使愛錢怕死不受教的台灣人...進化為標準的笑貧不笑娼的優越人種 嫩男(幼男)....賣菊花...合法?? 老爸幹女兒...給錢...合法??? 老雞帶小雞大家做伙來賣***..盡鉛華扮良婦...你爽我也爽??? 整形整最美...狂撈海撈...划算?? 你女兒去賣***..你不能(無法)管...因為合法??? 你老婆去賣***..你也不能管(就算去討客兄也一樣)...因為合法??? 強暴某人後給錢...都已經付費了..你告啥??..因為合法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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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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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合法又怎樣? 想從事這種工作的人也沒少過, 我女兒要當消防隊員工我可以反對, 因為我擔心她會有危險, 我女兒要當護士我反對, 因為要幫病人把屎把尿以外, 傳染病的風險也高 (SARS), 她要當妓女我為什麼不能反對? 這種工作除了辛苦以外, 一樣容易傳染有的沒有的, 如果可以靠腦袋賺錢, 我當然鼓勵她靠腦子賺錢不要靠身體, 你老婆如果想外遇, 立多少法都一樣, 這種道理我想大家都明白, 這只是一份職業, 你不喜歡這種職業的女人, 那就別去娶人家, 這是個人的選擇, 就好像非處女也沒錯, 但一堆男人就是不想選擇她們, 一定要選擇處女才會爽一樣, 要批評, 拿出合理的理由, 不然當女兒跟老婆你都是用法律來限制, 這個家還有意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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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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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標準的故意以偏蓋全論。 最簡單的一個例子,賭博並沒有除罪化,但是經過合法化的樂透,有因此而促使賭博問題在台灣更為嚴重嗎? 並沒有。也讓許多人有了合法的賭博管道。這就是有沒有立法管理的差別。 你上述很多形容,都已經違背了別的法令,例如亂倫、性侵,這是與婦女的性自主權無關的法領域。舉例來說,就像你不能說因為劊子手可以合法殺人,所以有劊子手這行業存在,大家都可以殺人一樣。這是說不通的,邏輯想想就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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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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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未滿16歲 且此為童工? 2.違反道德倫理 3.她爽就好 你管人家 4.反正還不是一堆人整形 5.請從小教導好 你女兒會去賣 是你自己管教不當 6.誰叫你要取這種老婆另外討客兄可以離婚的 你的比喻都很奇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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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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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就是典型的無限上綱. 題外話, 網兄你是以前那位"網"事並不如煙, 還是簽名檔是一排諸葛亮銅像那位? 此文章於 2008-06-04 11:36 AM 被 有話說清楚好嗎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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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超級猩猩大道
文章: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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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說...色情影片..色情行業無法見容於現有道德觀...
用道德用法律壓了這麼久....為何還是沒辦法斷絕.. 我想應該是.....敵不了人類的本性..其實我也很納悶人的****可以這麼強.. 男人精蟲衝腦的時侯不會有理智..還會難受到極點.. 但他老兄不一定能夠有個異性伴侶..一個正常性行為的管道..(有些人就是沒辦法追到馬子) 有需求就有供給...就有人想出用錢換取性行為的這種交易... 僅管代價高昂...又比不上跟自己心愛的女人做...但終究是體驗到了所謂跟異性親密的感覺.. 我想娼妓是給那些異性吸引力低的弱勢族群一個管道。 至於此行業女人是不是受害..就看她是不是自願的吧... 反正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有什麼好苛責的... 與其趕盡殺絕不如好好管制..不要讓女人是被強迫的賣***..不要讓黑道介入..做好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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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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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隨便抓一句來談就好, 我怕你沒辦法一次討論太多太複雜的話題, 等等你去強暴一個妓女看看, 請她提起告訴, 你就可以了解法官會不會判你罪, 不然講這麼多你也不信, 親自去做最簡單明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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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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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出了社會..大家都有個SENSE叫 法>理>情 之前中國人老認為父母 愛子女.養子女.疼子女是天經地義的...但是呢?看到很多社會新聞就知道...所以兒福法強制約束並保護那些未受到合理合情對待的兒童.... 再來現在老父老母可以告兒女棄養...法律保護那不被合理合情對待的老父老母"獸"那不孝子女...........中國不是老有所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呵呵...文化素質嘛?? 算了...閣下的論點剩下由其他網友觀之論之...小弟言於此...謝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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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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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場都可以計畫合法化
娼妓當然也是可以討論 賭場+娼技 政府可抽稅 何樂而不為 還增加政府稅金 澎湖是個合理的空間 可先試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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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有一隻狗 狗的前面有一隻貓 貓的前面有一隻鼠 鼠的後面有一隻貓 貓的後面有一隻狗 請問狗的後面是什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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