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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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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壓力? 難不成那tw2007是本站大股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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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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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長: 你這顢頇蠢蛋
![]() 我們不服! 支持1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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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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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 Hero6150 和 beyond: 我們一起推翻他 好不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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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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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兄,請恕我直言。 我覺得基本上站長對你停權,只是在"依法行政"而已。 當然這裡的"法",本來就是站長自己訂的,畢竟PCDVD本來就是在他主持下的論壇,所以他當然有權利訂下屬於他自己的遊戲規則,並以他自己個人主觀的判斷,去處理來他站上所有會員的發言與一切行為。 換言之,我們既自願來PCDVD註冊發言,本就應遵守這裡的遊戲規則,而如果我沒有認知錯誤的話,則這裡的規定裡(不成文規定?),有兩點是很重要的,就是, 1.政治區文章嚴禁跨區發文(包含帶有政治意味的所有主題,簽名檔等。)。 2.意見反應區嚴禁發生爭吵。 所以在這個主題上你雖然是出於善意的檢舉tw2007的惡行,但你的做法卻是將tw2007的簽名檔給直接PO在意見區當標題用,則如此一來自然違反了以上的不成文規定。 因為是這樣,所以我想站長才會決定將你停權,因為既然是"依法行政",則PCDVD的"法",自然就應該對任何人都一體適用,而不能有任何偏頗,否則如何能服眾? 至於你及其他網友有人會問,那為什麼tw2007反而不用停權?原因很簡單,因為tw2007的行為再怎麼惡劣,他都只有在政治區裡面搞(而政治區好像是被站長界定為本站的"吸煙區",算是本站的"治外之地"??),而不會將其帶出政治區。如果有機會你看到他以這樣的簽名檔敢在別區PO文,那你自然可以按檢舉,我想屆時站長一定會毫不猶豫的將他停權的。 而反之,只因為tw2007至今仍未"違反站規"(不論是成文還是不成文),所以他既未犯錯,自然既使是站長,也無法動到他分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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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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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g_h1121 你怕死啦? 還長篇大論講啥遊戲規則的 義正詞嚴的樣子 我要的是正義! 懂嗎?
你也一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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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地瓜島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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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c_g_h1121兄說的沒錯,站長有權決定一切.
網友說再多,站長不聽,誰也沒辦法,合則留,不合則去, 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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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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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帳號而已
不過經過此事可以看清很多人 這事的結果對這站是益是禍 已經可以確定 此文章於 2005-08-24 12:30 PM 被 I V II II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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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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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 在政版裡如果有人搞恐嚇威脅或罵三字經 只要不出政版的範圍 也不會被停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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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無
文章: 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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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夠了沒...
要吵回政治區去吵拉 ![]() 還正義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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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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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大家別吵了... 消消氣喔... 別吵了別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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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給的愛,很真、很純、很濃但卻不膩...那個女孩很幸福,我很羨慕她... -by 前女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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