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aug012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答案是...

1.
NBA+WWE
一票雙享受

2.
WWE置入性行銷

3.
NBA考慮以後在賽前仿照摔跤 先做賽前球員嗆聲
比賽中 板凳球員 教練 乃至觀眾可以拿折凳亂入

4.
以上皆是
     
      
舊 2004-11-22, 11:25 A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ug0123離線中  
gstyl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引用:
作者左非
有人說打架是對的嗎?...
一直在批批Artest~
換成是你可以忍的下來~在做批判ok?

大班不推人就不會發生這種暴力事件...
這是不可否認的...



他是NBA的球員,就應該忍下來,
如果不能忍下來,就不要做NBA的球員

況且他擺明是想學貝克漢,
用犯規,來爭取休息的機會.

這種球員,就應該趕出球場,永遠不得再上場.
 
舊 2004-11-22, 11:28 A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style離線中  
DanF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Seattle, WA
文章: 6,075
引用:
作者左非
有人說打架是對的嗎?...
一直在批批Artest~
換成是你可以忍的下來~在做批判ok?

大班不推人就不會發生這種暴力事件...
這是不可否認的...


這樣講也不對吧...
換作我是Ben Wallace, 今天推了一下兇猛的Artest, 比較正常的反應是會預期他會衝過來扁我然後我倆對幹.
我有可能預期到Artest會賴在桌上躺下來嗎? 我有可能知道球迷會拿飲料丟他嗎? 我有可能預料到他跟溜馬其他隊員會去打球迷嗎?
如果我知道, 這就是深謀遠慮的陰謀了.

球迷丟東西固然不對, 但是球員打球迷呢?
舊 2004-11-22, 11:29 A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anFang離線中  
左非
*停權中*
 
左非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引用:
作者TRUDE
惡性犯規是很正常的犯規,不管任何球隊,為了贏球的話,必須手段狠毒的招式
看看法老的下流手段,不愧老奸巨猾的法老

那球只是普通犯規~
還沒到達「惡性」...
惡性有可能會被判出場~累積到一定的程度還會被禁賽
舊 2004-11-22, 11:31 A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左非離線中  
aug012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NBA廣告詞:

I LOVE THIS GAME
舊 2004-11-22, 11:31 A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ug0123離線中  
gstyl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引用:
作者aug0123
答案是...

1.
NBA+WWE
一票雙享受

2.
WWE置入性行銷

3.
NBA考慮以後在賽前仿照摔跤 先做賽前球員嗆聲
比賽中 板凳球員 教練 乃至觀眾可以拿折凳亂入

4.
以上皆是



沒有鐵籠,及彈性索.

這樣兩隊的教綀要換成,馬龍,羅德曼.
舊 2004-11-22, 11:31 AM #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style離線中  
aug012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小弟一點疑問
比賽都快結束了
差距又如此的大

又必要從後面用力巴下去嗎?


還有那一場比賽最後還是算溜馬贏嗎?
舊 2004-11-22, 11:33 A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ug0123離線中  
aug012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引用:
作者gstyle
沒有鐵籠,及彈性索.

這樣兩隊的教綀要換成,馬龍,羅德曼.

還有史塔克頓
九零年代票選三大髒王
舊 2004-11-22, 11:34 AM #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ug0123離線中  
gstyl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引用:
作者aug0123
還有史塔克頓
九零年代票選三大髒王



沒有唷,
馬龍,羅德曼,兩人真得有上摔角場過


打球最髒得應該是,
活塞隊的連比爾,
蓋不到火鍋,換成打耳光.

他可是活塞的第一位面罩俠.
舊 2004-11-22, 11:39 AM #3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style離線中  
piyopiyolee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54
Angry

引用:
作者左非
那球只是普通犯規~
還沒到達「惡性」...
惡性有可能會被判出場~累積到一定的程度還會被禁賽

對人不對球就是惡性犯規,你可以去看看籃球規則和一些判例,
對於Jackson我覺得判的太輕了,其實他比Artest還更離譜,
被丟水的又不是他,他去湊熱鬧打個什麼勁,這種無腦球員該終身禁賽的,
至於JO我覺得就還好,他打的那位球迷原本就不該站在那裡,
球迷自己跑到這種混亂的球場中可以算是自己活該討打
舊 2004-11-22, 11:50 A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iyopiyolee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3:44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