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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美洲
文章: 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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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結伴同行的三人,如何證明他們是朋友?如何說他們是一起的?
三人中只有一人有完整護照與落地簽,其餘兩人則沒有, 新加坡警方會存疑這也是無可厚非, 更何況文中也提到最近新加坡警方剛抓到偷渡的案件, 所以時機上也相當敏感,當然特別小心。 另外說到友人自旅館拿落地簽補上證明,那新加坡法律是否有規定如果這樣可以立即放人? 還是說一旦被警方拘留,一定要居留滿一日? 再來關於警察對待犯人態度不佳,這應該是關係到警察人員本身的素質, 並不能說他是看到你持有台灣護照才故意整你。 還有到初次國外玩,在不熟悉當地民情情況之下, 深夜最好別出門,要出門也必須將身份證明文件備妥, 不然遇到事情往往有理說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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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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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為何連有"完整護照與落地簽" 的人都被居留 想罵髒話, 一個花園國家有這樣的警察 真可恥, 一個民主國家, 自己人民受欺負 政府還不站出來講話,更可恥 (聯想到許多漁民在公海上被欺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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