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2,260
|
建議:
1. 職離的那個應該有勞保吧! 到當地的勞工局,詢問公司是否違反勞基法或勞工法規。 2. 直接由薪水扣,並保留扣錢的單據 3. 離職後,寄存證信函,到簡易法庭辦理小額訴訟 4. 因保管公司的電腦及賠償合約,已逾越合理之範圍,要打贏官司並不困難。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石牌
文章: 27
|
1.先請回應到底是那家公司,以免其他人進去受害
2.如果沒辦法證明是那人偷的,憑什麼要賠,如果是惡意損壞還說的過去 報警去先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信義/南港區
文章: 1,096
|
因為小弟還在這家公司
故不方便說出是哪家 只能提示為ISP業者,也是有幾百人的公司就是 目前的狀況是主機+螢幕需賠22000附近 因螢幕還在,可能只要陪約20000就是 離職的人決定付錢了事了 可能他急的過去懶得搞一堆法律問題 反正以後我把我的電腦和LCD下班後拿鐵鍊捆起來上面再捆一堆線 這樣應該會先偷別人的吧 ![]()
__________________
原來我2001年就在這論壇鬼混了∼∼∼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319
|
引用:
有幾百人的公司,聽起來好像是Seednet,giga還是東森....... 是不是只有你同事那台主機不見了?如果是,會不會被"表"了... 這性質的公司電腦搬來搬去,好像也不會引人注意~~~~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KS.TW
文章: 162
|
引用:
這樣太麻煩... 我會直接把公司電腦退掉, 我自己背nb上班,當烏龜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2
|
若不得以真要陪的話
若螢幕不錯 建議他可以選擇陪22000 再把螢幕帶回家 ![]() 引用: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118
|
不然就去奇摩買一台二手的,
配備好一點應該可以吧! 可能不用兩萬就有了...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54
|
可以說說放在公司裡的電腦是在什麼情形下被人整台偷走的阿?
個人比較好奇這點.. 要員工賠償的確是很不合理
__________________
AMD XP1600+.18 oc 2100+ Epox 8k5a2 Apacer DDR333 256MB x2 ELSA 525 GeForce4 Ti4200 128MB WD ATA133 80G 8MB Maxtor ATA133 30G PlexCombo 320A 台達300W POWER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567
|
該不會是阿家吧???
公司的東西放公司怎麼會不見?? 我想這才是重點!! 陪與不陪看你們自己決定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