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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dv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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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flwing
我個人是不相信這消息. 因為匪夷所思.

沒抓店家,而抓個體戶?
沒去合酉抓,沒去青紅燈抓,而去抓網購?

抓個體戶的兩三片一區dvd 跟 店家一整面牆的一區dvd,哪個示範效果大?

出門逛逛
全台灣店家早收光了
很多店家只有個位數就判刑了
我光華商場朋友2片大河之舞
就纏訟2年多
"意圖"指的是你還沒行動只是心裡面想
而法官認定你心裡想甚麼
而做裁判依據
其法官心證就可怕了
抓個體戶收獲好又輕鬆
以成大案而言
單獨告有八成人可脫罪
2個架站罪行重大
用特殊管道和解可談到8-15萬
結果全部分擔登各大報道歉啟事
平均每人10-20萬
南部有的小店家
被不肖員警以臨檢名義取締嚇昏頭
現拿3-5萬合解不乏其人
跟店家比起來
個體戶付錢爽快多了
     
      
__________________
藍光&1區&港版http://dvdonline.com.tw/index.php
舊 2003-07-28, 03:16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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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dvd離線中  
nhdvd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alais
我今天想到一個很妙的方法,範例如下:

A向B買R1。

1.
A:帶一片R3
B:帶R1
2.
A用R3和B用R1交換(交換無營利不違法吧)
3.
B再把R3賣給A(賣R3不犯法吧)
4.
皆大歡喜,代理商你就抓不到了吧。


PS:如果代理商您作的好,沒有人會買一區,實在是倒因為果。我咧看.....
左右有沒有SPY。

看清楚片盒後警語
出借互易交換都數智財法中散佈行為
買賣叫做移轉所有權
3區或1區都一樣
 
__________________
藍光&1區&港版http://dvdonline.com.tw/index.php
舊 2003-07-28, 03:23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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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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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安泰中崙分行樓頂
文章: 711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nhdvd
看清楚片盒後警語
出借互易交換都數智財法中散佈行為
買賣叫做移轉所有權
3區或1區都一樣


酷!!
發現自由地區有這狗屁玩意!!
共產極權國家就不鳥你
我同事買了T3..bad boy2...
__________________
感謝Jett割愛野蠻女友三碟版!!
感謝isseymiyake割愛春逝三碟版!
感謝milano割愛不可不信緣木盒版!
感謝DAN A割愛特洛伊木盒版!
舊 2003-07-28, 03:29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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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ll離線中  
nhdvd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LI88
那以後交易貨就別帶在身上,還要先驗對方健保卡,看來安全後再帶他企附近藏貨處,請他自己拿貨,就算到時條子衝出來抓人,貨品上也完全沒有賣方滴指紋在上頭,只要說話小心點,就算條子有暗中錄音、影也不用怕!

盡責的員警
會在做筆錄時技巧性讓代理商向你談和解費用
在警察局內不斷勸你和解
甚至故意拖延時間讓你以現行犯併案移送不及
先關一晚
<台北市當晚會移送土城看守所>
隔日檢察官偵訊後1-5萬交保
你可以全程保持沉默
__________________
藍光&1區&港版http://dvdonline.com.tw/index.php
舊 2003-07-28, 03:32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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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dvd離線中  
popline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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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永和頂溪
文章: 1,77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nhdvd
盡責的員警
會在做筆錄時技巧性讓代理商向你談和解費用
在警察局內不斷勸你和解
甚至故意拖延時間讓你以現行犯併案移送不及
先關一晚
<台北市當晚會移送土城看守所>
隔日檢察官偵訊後1-5萬交保
你可以全程保持沉默

這個時候警察再從中獲利
電影都馬這麼演
舊 2003-07-28, 04:19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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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line離線中  
分享者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2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Ericchu
請問您是從何處得知該消息的?怎麼沒有任何媒體有報導?
如果有確切的消息來源,最好註明一下,方便大家查證,不要道聽塗說,淪為網路謠言...

同感.
小弟覺得消息有待查證.

惡法通過後.有動作是正常.
但要搞到眾多消費者抵制他的產品.
抓個人拿〝合解金〞.
而不在乎:消息傳開後.消費者抵制.零售市場大量萎縮
這算長久之計嗎?

這消息.有諸多不合理性.
有案例出來.比較能還原事實的真象.
__________________
潛水去了.
潛得越深.肺活量越大!!

我親愛的朋友.讓我默默祝福你們!!
舊 2003-07-28, 04:45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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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alais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民權捷運站
文章: 569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nhdvd
看清楚片盒後警語
出借互易交換都數智財法中散佈行為
買賣叫做移轉所有權
3區或1區都一樣


其實我真的有懷疑過,你是無間道的劉德華。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3-07-28, 05:34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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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alais離線中  
Casval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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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Side-3
文章: 2,57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分享者
同感.
小弟覺得消息有待查證.

惡法通過後.有動作是正常.
但要搞到眾多消費者抵制他的產品.
抓個人拿〝合解金〞.
而不在乎:消息傳開後.消費者抵制.零售市場大量萎縮
這算長久之計嗎?

這消息.有諸多不合理性.
有案例出來.比較能還原事實的真象.


在修法前諸多出租店租賣一區DVD被代理商提出告訴的事實存在,修法後發生這種事也不足為奇
__________________
諸君!自らの道を拓くため,難民のための政治を手に入れるために!
あと一息!諸君らの力を私に貸していだきたい!
そして私、、、父ジオンの元に召されるであろう!
舊 2003-07-28, 05:46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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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val離線中  
Eric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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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休伯利安艦橋
文章: 1,388
首先應該澄清的是....網購著作品,不管幾份,只要是個人使用範圍,或許有侵權的可能,但是刑法並沒有針對此一行為與以量刑,僅有民事訴訟發生之可能.所以大家不用怕網購會被海關查獲後以此訴諸刑法.(不過請注意,還是有可能會有民事訴訟會發生喔)

其實大家如果不要只是把重點放在DVD上,你會發現這個惡法影響的層面很廣,以原文書來說,一般大專院校使用之原文書籍,大都是透過國內某些書店或大型出版社引進的,但是....他們有代理權嗎?我想是沒有的,那....這些書店或出版社不也觸犯了著作權嗎?這樣對資訊流通及文化技術的交流是好是壞呢?從此一角度去審視此惡法,我想也許會有更多的民眾能響應修改此惡法的...

以目前惡法的規範來說,平行輸入之真品確實禁止買賣的,現在連Yahoo奇摩拍賣也宣告禁止此類商品買賣了,所以大家在交易此類著作品時確實要注意點了,但說到代理商是否真要拿個別民眾開刀,我還是持保留的態度,因為每一案件也許對此一族群民眾有嚇阻作用,但是每一案件審理的時間及金錢的成本是否值得?且對代理商的商譽的影響是正面或反面都有待評估.畢竟台灣DVD零售市場不大且又屬於特定族群,真要大家團結一致抵制這些代理商,我想業績的影響還是會有的(台灣的DVD市場還是以租售市場為主)...除非代理商放棄零售市場..

以上是小弟個人拙見,有不實之處,歡迎網兄們指教,謝謝!

PS.前幾頁有個網兄有貼個鏈結,是一個叫"著作權筆記"的網站,該站對著作權方面的解說甚多,對著作權有疑問的網兄,可以多利用該網站,相信應該能解決您對著作權的一些疑問.
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年來尋刀劍,幾回落葉又抽枝,自從一見桃花後.直至如今更不疑~
燦坤卡號:34951536
My Blog:http://blog.xuite.net/eric15820/devileric
舊 2003-07-28, 06:07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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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chu離線中  
nhdvd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分享者
同感.
小弟覺得消息有待查證.

惡法通過後.有動作是正常.
但要搞到眾多消費者抵制他的產品.
抓個人拿〝合解金〞.
而不在乎:消息傳開後.消費者抵制.零售市場大量萎縮
這算長久之計嗎?

這消息.有諸多不合理性.
有案例出來.比較能還原事實的真象.

和解的案子通常沒有案例
被判刑的上網在法院都查的到
賣一片才賺幾十元還被嫌到臭頭
抓一次可賺幾萬元
事情發生跟合不合理無關
店家和代理商之間訴訟超過20年
去年抓了近千家
是因為代理商勾串政府大肆修法入民於罪
業界才將案例陸續拋出
因為這法已是全民入罪
微軟前些年利用電腦IP位址追查使用盜版軟體的企業
就掀起大風波
因為每個家庭個人電腦多少都灌有沒版權軟體
只要上網
電信警察馬上來敲門
也因為輿論壓力
微軟才出面澄清只會針對營利事業做處理
不會侵入一般家庭才止息
許多企業多付出百萬甚至千萬和解金
而要查證
從何查起
這就像河邊豎立深水危險已淹死人
剛看救護車開走的人
告訴後來的人要小心剛淹死一個
還被質疑
真是溺者多善泳
尤其這些年來電玩軟體對個人興訟的個案不少
多上一些著作權網站多做功課
事實的真像就會越清楚
__________________
藍光&1區&港版http://dvdonline.com.tw/index.php

此文章於 2003-07-28 08:00 PM 被 nhdvd 編輯.
舊 2003-07-28, 07:48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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