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236
					
				 | 引用: 
 絕對不會    | ||||||||
|  2015-05-09, 11:21 PM
			
			
	#31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675
					
				 | 國家賠償! | ||
|  2015-05-09, 11:28 PM
			
			
	#32 |   |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http://www.van698.com/thread-160282-1-1.html 竹籤我覺的弱了....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
|  2015-05-09, 11:29 PM
			
			
	#33 |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949
					
				 | 引用: 
 套頭螺絲那張的直立鐵皮感覺撞到也很危險啊⋯⋯ | |
|  2015-05-09, 11:30 PM
			
			
	#34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 引用: 
 是指告那個醫生嗎 除非能證實無理由的誤判,不然醫生在場決定拔出也是有他的道理吧, 最後病人就算是因拔出而死亡,也不能全怪醫生啊,死不死本來就有風險,決定要不要告醫生也是家屬的權利就是了 不過這個案子是國家道路設施安裝不當的事由太明確,應該是國賠定了 此文章於 2015-05-09 11:48 PM 被 d61s 編輯. | |
|  2015-05-09, 11:47 PM
			
			
	#35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 引用: 
 基本上突出的東西本來就危險 重力或衝力加速度去撞擊都會有受傷的可能 只是能不能去降到最低 外面其實再加個緩衝墊或改其它方式鎖固 北市路燈螺絲有90%以上非套頭螺絲 有很多還突出很長的螺紋 說不定4年內還是一樣聞風不動 直到有人再出事才會全面檢查或更換  | |
|  2015-05-10, 12:02 AM
			
			
	#36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104
					
				 | 鬼島也只能用國賠推動吧 | 
|  2015-05-10, 01:22 AM
			
			
	#37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0
					
				 | 引用: 
 因為都是公家去驗收的.................... | |
|  2015-05-10, 01:23 AM
			
			
	#38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0
					
				 | 我不清楚是否有幼童用的合格安全帽,因為我根本不可能帶幼童坐機車 根本無法接受跟作到騎機車帶幼童這種便宜行事的行為 馬路上不是只有螺絲基座這風險而已 尤其是都市的父母,講坐大眾交通工具不方便只是推卸自己懶惰的藉口跟屁話 很同情家長,但真的可以避免的不是嗎  | 
|  2015-05-10, 01:35 AM
			
			
	#39 |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 引用: 
 報導說是後座的媽媽抱著,市面上能買到最小的安全帽三歲戴都會太大,所以本案的小孩很大機會是沒有載 如果沒有,麻煩大了 還有三貼的問題 想用基座螺絲殺人申請國賠,理論上是不可能 還有,小孩不能放在腳踏板上,出了意外,家長也要負刑責 小孩的父母恐怕會像下面的案例,除了傷心,還得負刑事責任 幼童乘機車未戴安全帽 加強取締 警方表示,很多父母親騎機車載著年幼孩子外出,為免遭警察攔檢罰錢,大人自動戴起安全帽,卻常忽略孩子也應戴安全帽,而讓孩子暴露在高度危險環境中。 該起車禍發生在4月23日上午,32歲許姓婦人騎車載著5歲及6歲的兒女到安親班,行經大樹鄉瓦厝街二號橋下,不慎擦撞前車,導致許婦及兒女摔倒在地,未戴安全帽的男童更飛到數公尺遠,頭部撞擊橋墩昏迷,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事發後許婦哀痛欲絕,甚至萌生輕生念頭,不僅飽嚐喪子之痛,還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法辦。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31349 3歲兒站機車踏板 車禍亡父母遭訴 屏東發生一件車禍,父母騎機車載小孩,就讓3歲的兒子站在機車腳踏板前面,沒想到途中被撞,小男孩跌落,頭部重擊死亡;男童的父母控告肇事者過失致死,但檢察官認為,父母讓小孩站在腳踏板上,得負相同責任,將他們連同肇事者,一併起訴! http://news.tvbs.com.tw/entry/102518 | |
|  2015-05-10, 02:10 AM
			
			
	#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