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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台灣的某個角落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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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能確定每個父母真的都沒考慮嗎? 多給一各選擇難道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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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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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宗教最可怕的特性,就是無法接受質疑, 而且那種無法接受質疑的程度是神的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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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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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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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敢做不敢做而以,生了 有能力就養。
沒能力 簡單啦 泡在水裡一淹死他就好了。 沒種又不敢下殺手 就慢慢的讓他吸光家裡的血吧,當做是來要債的。 是我的話 就動手下去了。人生只有一次 我到是想好好的過。可能有人覺的我很狠心。 那對父母老了,他小孩要是還沒掛。誰來照顧!? 政府!? 戰爭時 政府可以 無條件要求好手好腳的人民 上戰場 去死 但太平時代時 確不準 天生殘缺的人 安樂死~~~~!? 我認為 執不執行 安樂死。應該由 養的人決定。 養的人 照顧不起。也沒意願時 除非有人要接手 不然就讓他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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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此文章於 2013-06-29 06:15 PM 被 厝漢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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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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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目標是嬰兒的話,用枕頭悶比較不容易被發現, 假裝成在鬆軟床上趴睡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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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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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您的住址: 超級高雄賽亞人III
文章: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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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確定他們沒考慮,只是礙於別人眼光與社會壓力,他們只能選擇大愛,事不關己的時候,怎麼要求人都可以,假使自己不幸生了一個腦麻依然可以這樣說「我會無怨無悔養他一輩子,然後都不哀不叫不悲泣」,再來說很你很偉大。 這世界死不是可怕的事,最可怕的事已最可悲的方式生存下去,然後拖累周圍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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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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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趴著猝死是常有的 只要檢查官 警察提不出故意殺害證據 網路上案例多的是 意外死亡 檢察官依法律起訴 但多半是2年以下的刑期 有機會緩起訴的 此文章於 2013-06-29 06:31 PM 被 gop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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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Philips LCD 前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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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從另一個方向來看 不見得人人(家庭)都有(經濟)能力來讓昏迷的人活下去 也許原本就過得不好 又突然多了一個昏迷不醒 那該怎麼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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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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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的沒錯~~~~~~~~~~~~~~~ 事不關已,大家說出來都很easy ,由當事人 自行決定 比較實在~~~~~~~ [YOUTUBE]fJu03xDrjP0[/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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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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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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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話說回來 第一點 如果不是植物人,而是有機會甦醒的昏迷呢? 第二點 小弟只是舉清楚一點的例子 如果是介於模糊地帶犯罪,該怎麼判斷? 例如: 在安樂死合法的情況下,有安樂死決定權的甲乙兄弟,想要藉安樂死殺害神智不清的父親,瓜分遺產 這種外在看來完全合法,但是心理上有殺人犯意的,怎麼防止? 再者 如果允許一定親屬享有安樂死表決權 這種投票決定無罪之人生死的行為 不就回到羅馬的競技場鬥士時代了嗎? 小弟沒有要跟任何人吵的意思 如果我變成植物人,我寧願家人幫我拔管做安樂死 我支持安樂死 但是我無法接受一個可鑽漏洞的安樂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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