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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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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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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民進黨在台北執政都是上世紀的事了,這也要牽拖民進黨。

輝達北士科案100%是藍白黨的問題。當初阿北賤標給新光50年地上權,現在新光獅子大開口,要輝達出大錢來買,輝達不爽被削凱子,因此打算放棄。

北市高層表示,新壽主張直接移轉土地予輝達,這是違反契約規定,有嚴重圖利行為,此外,新壽以50年利益計算可獲利107億元,市府不能接受,要求新壽107億元是怎麼算的,況且此預算北市府將會報議會審議。
北市高層強調,市府不可能為新壽修改契約,這是圖利罪名,公務員絕對不可能這麼做,這是違法的,市府絕對不可能違背契約直接移轉,而輝達也希望有一塊乾淨的地。

明明就柯P捅的爛攤,蔣市府不想背鍋,這也要牽拖中央。不要選民選你當市長,出包什麼都不用負責。

不想負責就不用選,下次讓綠營派人自己網內互打就好,以後就沒你們的事了,有沒有很棒?


OKOK你說的都對
那解釋一下中央為何不出來協調? 這是輝達不是輝葉耶!
況且這是重大利益事項, 當然可以依法調整. 但蔣看到柯P的下場, 他敢嗎? 就剩力宏敢啦!


以下轉貼checp
很多人說,這是台北市政府「地方自治」的事,乾中央屁事?
但其實中央能介入,且已經動過了
今年七月,北市府問內政部說:能不能用某條法規,直接專案把地設定給輝達,跳過招標? (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
內政部回函北市府:你問錯條了啦,但你可以用另一條,而且你自己可以訂辦法。你要做就去做,不用每次都來問我 (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根據這個回覆,北市府後來還修了《地上權辦法》第2條,等於是幫輝達開了一條法律上的高速公路
只要北市府再依據第18條提出「國家重大產業發展」理由,內政部回函同意,就能把「建好才能轉」這條卡死的規定,改成「符合產業利益時可直接轉」
等於是中央幫市府背書,現在就差一個「敢不敢點頭」的決定
---------

真的啦! 不要幫民進黨洗地了. 判斷是非沒那麼難, 綠黨再搞下去真的會拖垮台灣. 輝達能跟上, 其他科技大廠也很有機會跟進, 要是連輝達都在自己的祖國碰釘子, 你覺得誰還敢再來? 古根漢?迪士尼? 呵呵
     
      

此文章於 2025-10-08 10:43 AM 被 msnow 編輯.
舊 2025-10-08, 10:42 AM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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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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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42
目前最新消息是台北市與輝達打算繞過新壽部分(最大問題都是這財團),北市提新計畫
反正看後續
 
舊 2025-10-08, 10:47 AM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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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s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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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5
引用:
作者msnow
OKOK你說的都對
那解釋一下中央為何不出來協調? 這是輝達不是輝葉耶!
況且這是重大利益事項, 當然可以依法調整. 但蔣看到柯P的下場, 他敢嗎? 就剩力宏敢啦!

以下轉貼checp
很多人說,這是台北市政府「地方自治」的事,乾中央屁事?
但其實中央能介入,且已經動過了
今年七月,北市府問內政部說:能不能用某條法規,直接專案把地設定給輝達,跳過招標? (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
內政部回函北市府:你問錯條了啦,但你可以用另一條,而且你自己可以訂辦法。你要做就去做,不用每次都來問我 (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根據這個回覆,北市府後來還修了《地上權辦法》第2條,等於是幫輝達開了一條法律上的高速公路
只要北市府再依據第18條提出「國家重大產業發展」理由,內政部回函同意,就能把「建好才能轉」這條卡死的規定,改成「符合產業利益時可直接...

所以你這整段到底和中央有什麼關係啦?拿個低能網紅的胡說八道也在當寶。

中央充其量就當個顧問之類的角色,主責明明就台北市政府。

前後任台北市長如果不要那麼無能,根本完全不需要中央出來協調。

講穿了,就是將帥無能,累死皇帝。

還是那句話,出包都推中央,選你們當市長做啥?你們藍白下次都不要推人,就都不用負責,好不好啊?

此文章於 2025-10-08 10:57 AM 被 Adsmt 編輯.
舊 2025-10-08, 10:54 AM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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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Adsmt
這是告訴乃論,黃國昌覺得有問題,可以去告。由法官來認定有沒有問題。

黃國昌基本上都是回家剪片子,當網紅就好...,他很少按鈴告發...
舊 2025-10-08, 10:56 AM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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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建好才能轉」不是柯前領導人時代的約嗎?...

現在T17、18就是市府和新光的合約,還有新光和輝達之間的MOU啊(已到期)

關係人就三方而己啊...,新光要未來五十年的預估收益,小草要幫出嗎?...
舊 2025-10-08, 11:01 AM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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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s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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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5
引用:
作者FreeStorm
黃國昌基本上都是回家剪片子,當網紅就好...,他很少按鈴告發...

老實說,「日子不多了」這句,其實無傷大雅。我相信這句和「我在飛機上裝炸彈」或「把總統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兄弟我等你」,完全不同層次。
舊 2025-10-08, 11:01 AM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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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16
引用:
作者Adsmt
老實說,「日子不多了」這句,其實無傷大雅。我相信這句和「我在飛機上裝炸彈」或「把總統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兄弟我等你」,完全不同層次。


兄弟我等你,不就是典型的死道友不死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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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5-10-08, 11:03 AM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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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Adsmt
老實說,「日子不多了」這句,其實無傷大雅。我相信這句和「我在飛機上裝炸彈」或「把總統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兄弟我等你」,完全不同層次。

當然...

話說,黃不是吹他被別人告,結果北檢都不起訴。這句,他就算去告,也是不起訴處分而己...
舊 2025-10-08, 11:13 AM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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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兄弟我等你,不就是典型的死道友不死貧道。

這一句有正反二種解釋...

第一種,館長在嗆,代表不相信...

第二種...那就是...

反正館長約談時自己去講是那一種啊...

小草該捐了吧...人家都說可能被押,要小草照顧家人了,那...就是捐...,沒錯吧?

小草的應捐事項還真不少啊,館長要開電視台,可是要捐十億耶...
舊 2025-10-08, 11:16 AM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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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wu995
Advance Member
 
samwu99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1
引用:
作者Nautilus-07
請問一下, 以徐國勇的身分,說 黃國昌的"日子不多了" 有沒有問題 ?


現在看起來黃國昌不去理會徐國勇跟四叉貓,如果有網友在本站罵他,也是一樣。

就好像看的路邊野狗每天亂叫,已經無感。
__________________
我在故我思
舊 2025-10-08, 11:21 AM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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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wu995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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