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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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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高一男生互摸性器官...
這個還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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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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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跟新加坡簽契約 BTO 過去鞭刑 然後跟大陸簽契約 BTO 過去槍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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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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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腦破洞的女教授:女孩被輪**,要檢討自己為何讓別人有機會!全校那麼多女生,為何偏偏是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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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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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的話,可以先弄清楚[人本]的理念及其是甚麼樣的組織,
不願意的話,繼續罵那隻代罪羔羊好了,我也沒差,我也不是人本的會員, 唯一的差別,只在自己是否願意花些腦筋思考或選擇人云亦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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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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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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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理念~但沒實務的組織~不是嗎? 如果都成立「組織」了 是不是該做點務實的事情? 但到現在為止~好像也只出一張嘴不是嗎? 像前面PO的~他們不滿意教育部的作法~ 而教育部也「邀請」他們參加輔導~ 但他們要參加嗎? ---------- 之前有國中發生黑道侵入校園~外加加入幫派的學生霸凌老師跟學生~ 人本一面罵學校跟老師~還一面說警察不能進駐校園 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記得? 此文章於 2012-07-28 01:51 PM 被 weiroc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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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The Earth
文章: 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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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可能找到那個警察爸爸出來面對鏡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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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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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司法不能保護好人和警察常常屈服於權勢的情況下, 只有建議受害者家屬喝了酒再開車去撞死那些人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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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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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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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把學生當犧牲品的教改組織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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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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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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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知道當我看到螢幕上蝙蝠俠正要把壞人的頭打爛的時候 如果前坐的硬是要把頭昂的高高的阻礙我看 那這個人就會被我幹樵 如果他坐好好的 基本上就算他要在他的位置上偷****** 我都不在乎也不會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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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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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知道他們做了甚麼務實的事,反正我也沒捐錢給他們, 有興趣你可以去搜尋 但教育部這種作法很賊, 有人批評,就叫批評的人來做,我們要政府要教育部做什麼? 何況民間團體,名不正言不順的介入政府組織內部的工作, 相關資源誰出? 相關權利義務如何劃分? 出問題,責任誰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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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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