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
引用:
人家和解了,就不算吃案 就算告了,20塊,微罪不罰,也不會怎樣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317
|
引用:
加油站也有很閒不用排隊的時候啊...這不是自找麻煩嗎 ̄▽ ̄ 直營的我是不曉得啦,不過民營的發票很輕鬆就能打出來了,不忙的話打十張給她我覺得沒什麼0.0 但是都已經被拒絕過了還要加,這就真的是白目了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
引用:
很閒不用排的,工讀生也是很少(2個) 油槍掛回去,再去別的島加別人的 尤其是汽車可以慢慢的給它等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2
|
你開郵票博物館關中油屁事?人家為什麼一定要開一堆發票讓你爽?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4
|
引用:
欠錢屬民事,警察不管的,只是怕被煩,幫付20元了事.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933
|
引用:
如果在香港有警察在市民報了警的情況下, 這樣拿錢出來私了, 應該要準備內部處分了, 甚至被告妨礙司法公正, 要準備坐牢, 因而數百萬的退休金也要泡湯了。 有的時候感覺台灣人很有趣, 一方面要成立廉政公署, 一方面卻公然容許這樣的吃案, 這不是款額多少的問題, 而是對法治態度的問題。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933
|
引用:
這個應該不算是簡單的欠錢的民事吧, 否則到首飾店買了100萬的鑽戒, 丟下100元離去, 可不可以當是民事, 警察不管?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台南
文章: 184
|
引用:
沒有喔他是要店員抽回10元汽油他只付10元這是民事問題 我不知你有沒有遇過跟店員說加100結果他加超過錢應該是可以拒付 叫他用抽油管抽回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
光懂法, 但不懂做人基本的標準, 小心遇到激動的把油槍插到嘴裡送你免費的.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432
|
他原先要求一次加一百
然後打十張十元的發票給他 這樣就不合規矩了 因為加油站的發票金額不是加油員輸入的 而是加油機跟電腦連線.掛槍後電腦會自己印出加油機上的金額發票 唯一的方法是還沒掛槍時.將該次付款方式改為油票 電腦不出發票.然後要進去辦公室用手動出發票 現在我不知道.12年前我還在加油站打工的時候 這是當班主任的權限.而且當天次數一多.總公司會來電要求站長說明 不是小小加油員想怎樣就怎樣的 以前還遇過卡車司機柴油加一千(當時柴油一公升12元) 卻要求刷卡五千.然後扣掉一千元油費還有稅金跟5%給我們的小費 剩下換現金給他.另類借貸... 還有當時有同事自己辦會員卡.常把不積點的消費者的點數積到自己的卡上 沒半年的時間竟換得一台V8 食髓知味.重施故技.第二次要換的時候總公司核對錄影 看是誰那麼大手筆.每天都來加6.7百元的油(當時95加滿通常都600多元) 結果一核對根本沒這個消費者.一樣的卡號卻都是不同人 卻都是同一個加油員.報警抓人.之後很多規定都鳥鳥毛毛 所以現在做加油站其實是很可憐的 遇到文中那種找碴的客人真的很倒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