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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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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屁呀,就算前面 龜也不能撞上去吧,那個開車的是怎麼樣,想害死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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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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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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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良心建議... 請仔細再回頭看看您自己當初回的&小弟上頭回您的... 還有您後來變更說法的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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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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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者我是說如果我把這篇貼文和你的回文改成從汽車的觀點,有在騎機車或開車的人,會怎麼想? 後者是說,你結論胡亂開車與騎車的動機各有不同,請問你結論的根據是甚麼? 別打在一起,兩邊完全是在講不同的東西 希望這樣的解釋你會了解,覺得還是怪怪的你可以再提問,畢竟我覺得你誤解我的意思 此文章於 2012-01-08 11:03 AM 被 limaik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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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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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說全部汽車嗎????? 以下節錄黨主席的話: ================================= 大家談理性... 請大家好好想一想,這30多年來,大家有何曾看過1次或2次,交通部等單位曾經好好宣導過汽車駕駛要學習尊重其他用路人的路權的宣導影片或資料嗎??? 這30多年來,反而由於大劃『禁行機車』這四個字,更深化某些汽車駕駛認為車道是小汽車專屬,機車僅能擠最外邊行駛的錯誤認知... 甚至逼車! 而執法單位也因為取締不易,便宜行事下,特別針對好開單取締的行駛禁行機車做拍照開單動作;對於許多汽車駕駛『動態違規』侵害機車路權的行為卻總是輕易放過。以致於交通亂象更加惡化! =========================================== 某些...不就是只有些人而已,不是全部汽車 幹麻沒事對號入座....無奈~ ![]() 接下來說取締 亂變換車道,汽車啥時被開過,那條道不能走的? 包括機車優先道 機車勒? 只要禁行機車道一走就被開單。 那第三段"而執法單位也因為取締不易...." 又那裡有說錯了? 不要跟我說塞車時,兩線道跟路肩都塞滿汽車的情況是假象 這時機車會鑽車也是汽車逼的.... 算了,再說下去也是開戰,只要開戰....我還是那句老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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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內各勢力百分比( 2012年雷擊修復後 ): ![]() Intel: 10% ![]() ASRock: 10% ![]() Kingston: 20% ![]() Hitachi: 20% ![]() 此文章於 2012-01-08 11:14 AM 被 hueia198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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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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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逃走的朱與現在這個羊,都是官宦子弟,哪懂民間疾苦,只會放任交通局隨便亂畫,哪管你中央的交通法規啊! 引用:
這種危險駕駛,我老早就在中壢、平鎮愈過了,而且還不只一次,只是這傢伙比較倒楣,遇上了有攝影機的漲停 網友 沒錯,不管機車還是汽車都會違規,但往往汽車就是仗恃著鐵包肉,肉包鐵的機車看到會閃開,而故意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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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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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不同的行為, 通常動機會不同; 類似的行為, 通常動機會相近 2. 今天汽車駕駛認為機車擋到他的路權(實際上沒有), 所以按喇叭要逼車逼走機車騎士, 甚至後來直接用撞的... 如果,反過來機車騎士也有類似行為對付汽車騎士, 那我會認為兩者動機類似 承2, 問題是大家幾乎不可能遇到類似情況... 或者說即便有, 比例上相差太懸殊. 原因是因為:道路上沒有禁行汽車道的劃設, 相近特性的車道僅有機車 "專用道" , 但機車專用道站全國道路比例微乎其微, 不若禁行機車道如此氾濫. 再則, 絕大部分機車被擋到時, 幾乎就是從旁邊車道或空隙超過, 極少見到如這輛汽車駕駛般 -- 硬是要把前方的車輛逼出該車道, 甚至撞上去. (機車自知撞不贏汽車, 幾乎沒有騎士這麼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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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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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我讀過的心理學沒有看過這樣的說法,簡單的說,一對男女接吻的動機都是一樣的嗎? 動機本身就很難去抓,透過行為來了解動機是不得已的辦法,不是看行為就知道動機是甚麼?有這麼厲害的話,經濟學早就不用搞了,管理學也只是一門技術學,動物都很難看行為了解其動機,人類更不用說 2.因此我會建議你了解心理學,動機與行為的關聯到現在仍是研究結果不一,你單純這樣的結論有問題 我不跟你講路權怎樣怎樣,你開頭的方法就有問題,後面我不認為值得討論,你要講後者,好歹要把第一點的學理說服給我聽 因此我會建議,不要輕易的把不良駕駛分類,不良駕駛就是不良駕駛,不管你開車或騎車都是一樣,難道說一個平常亂開車的人,改騎機車就比較安分守己嗎?難道說平常亂騎車的人,改開汽車就會溫良恭儉讓嗎? 此文章於 2012-01-08 11:22 AM 被 limaik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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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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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心理學是社會科學,沒有絕對定律,不要奉為絕對性原則才不會因小失大...
2. 我國的人民, 一般情況&開車時已經是兩種性格; 去年美國商會還特別提出來您忘了? 3. 樓主的標題很清楚, 我的切入點也很清楚: 就是長期以來交通部縱容&沒有對汽車駕駛好好地宣導尊重其他用路人路權的觀念, 造成這類亂象越來越多. 機車騎士相信也有觀念不佳的, 但越大的車種, 越會對其他用路人構成潛在威脅, 更需加強規範 -- 何況今天樓主的案例很明顯已經是惡意問題了. 我國汽車駕駛普遍性不尊重機車騎士路權的問題, 早已經不是個案, 都快形成根深蒂固的錯誤觀念了 -- 交通部再不好好宣導改正, 這類問題將來只會更嚴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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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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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我都騎很快, 沒機會讓人按喇叭
都是我叭人家, 哈哈 不過我也蠻討厭慢速機車騎內線....擋路, 真他媽想一腳踹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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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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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所以我才告訴你不要輕易的認為某種行為可以認定某種動機,某種動機必定導致某種行為,你的看法反而才是絕對性原則 我之前就說了,就是因為行為與動機的關聯性不是因為A所以B,因為B所以C,所以C就是因為A..... 別認定某種行為可以認定某種動機,某種動機必定導致某種行為,你講的這句話應該我來說的 2.為什麼人家說的就一定對?既然心理學是你所謂的社會科學(其實我都覺得你輕易的把心理學認定為單純的社會科學,你一定沒讀過甚麼心理學的基本常識),沒有絕對定律,不要奉為絕對原則,為什麼人家判斷台灣人的心理狀況你卻奉為圭臬? 3.說來說去,還扯到心理學,總之,我只希望你後面有句話要改成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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