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Andy84
*停權中*
 
Andy8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新天鵝堡
文章: 2,336
光看標題我還以為是馮滬祥V.S.菲傭。
     
      
舊 2011-07-14, 12:43 A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ndy84離線中  
k2島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早說過中國是人治社會,官場中人要被抓去判刑只有三種原因,
一是官場中的對頭特地要整你,而你的靠山剛好倒了
二是被颱風尾掃到,上級重視某種大事件要求加強整頓,就跟軍中的"專打不長眼"一樣
三是你惹到不能惹的人物,或是你惹到的小人物背後靠山能量夠大,那就順手被收拾了

其他的都是小事
 

此文章於 2011-07-14 01:07 AM 被 k2島民 編輯.
舊 2011-07-14, 01:05 A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2島民離線中  
zandar
Master Member
 
zanda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2,327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在台灣應該也會判無罪吧?


法官: 你有奮力抵抗表達不願意嗎?

受害者: 我被灌醉了, 沒有辦法...

法官: 我只問你有沒有表達不願意? 有沒有證據?

受害者: 可是我真的被灌醉了..

法官: 你是自願喝酒還是被強迫灌酒?

受害者: 我是被強迫的

法官: 你有證據顯示你是被強迫喝的嗎?

受害者: 我不敢不喝.

法官: 你身上有對方的體液證明對方性侵你嗎?

受害者: 他使用保險套

法官: 保險套呢?

受害者: 我不知道.

法官: 證據不足, 無罪.



一個案件,各自表述

結果相同
舊 2011-07-14, 02:05 A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zandar離線中  
Eav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95
貴州畢節阿市中學26歲的初中英語老師—周琴稱,酒醉後的她,被當地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王忠貴請柬。周琴向當地派出所報案,阿市鄉派出所教導員鐘顯聰竟然說:「戴**不算**」,勸其私了。檢察院亦以證據不足為由,讓公共安全專家機關補充偵查。

記者調查

阿市鄉國土資源管理所與阿市中學相鄰,王忠貴的辦公室在二樓,二樓客廳是平時辦公的地方,另外還有一間檔案室和一個獨立衛生間,門牌上寫著「所長室」的地方,就是王忠貴的辦公室和臥室。

當天在土管所等著王忠貴蓋章的人名叫馬克,是阿市鄉go-vern-ment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員。他成為「事情發生前最後一個見到周琴呆在土管所的人」。在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馬克說:「我認識周琴,她是我侄兒的女朋友。」

5月17日下午3點,馬克來到土管所,請王忠貴蓋章。「我看到周琴坐在辦公室的竹椅上。」此時,周琴給馬克打了個招呼。「明顯的感覺出來她是喝了酒,說話都是語無倫次的。」

後來,蓋完章的馬克離開了。

當事人講述

「我被王忠貴**了」

下午6點,周琴甦醒時發現,自己躺在王忠貴的床上,室內一個人都沒有,而她身上一絲不掛。

在廁所中昏睡過去的周琴萬萬沒有想到,王忠貴竟然從洗手間的窗戶跳了進來。

周琴後來得知,王忠貴是在土管所一樓拿的木樓梯,搭在衛生間的外牆上,然後爬進的衛生間。當時王忠貴想把她拖出去,但是門打不開。迷糊中的周琴感覺到,王忠貴又從洗手間的窗戶出去,回到辦公室,從外面打開那道門。

此時的周琴完全醉得睜不開眼,她只能迷糊地感覺到,被拉出來之後,王忠貴還朝她嘴裡灌水,確切地說,那是不是水她也不知道。

下午6點,周琴甦醒時發現,自己躺在王忠貴的床上,室內一個人都沒有,而她身上一絲不掛。頓時,她明白此前發生了什麼事,「我被王忠貴**了。」周琴聽到樓下有人說話,下意識裡不想讓人知道這件事,趕緊把自己的衣服穿上,整理下頭髮,然後偷偷從窗戶往外看,趁沒人發現悄悄走掉。

事後回憶起這一天,周琴說,這是她過得最艱難的一天。

「一整天,我都是昏昏沉沉的,不知道究竟幹了些什麼。」周琴告訴早報記者,她依稀記得,18日這天上午,她迷迷糊糊上了兩節英語課。後來一個同學母親逝世,她便回到距離學校20公里外的普宜老家參加葬禮,結束後,回到家就一言不發地把自己關進房間。

今年26歲的周琴,2010年大學畢業後,遂考入畢節市阿市鄉一所小學,後被借調到阿市中學,擔任該校初三年級英語教師。

母親李心萍發現周琴有些異樣。按往日,周琴回到家都會和自己說說話,還會為起早貪黑擺地攤的她做飯。可這天,周琴回到家後,就把自己關在屋裡,一點聲響都沒有。

「做好飯,連續叫了她幾次,她都不出屋。」李心萍說,接下來的一幕讓這個做母親的感到震驚,她一見到我就「咚」的一聲跪起,說,「媽,我對不起你。」一整天,我都在想到底要不要把自己的遭遇告訴母親。「母親承擔的東西已經夠多了,我不想讓她再有負擔。」周琴說,還有一個難以抉擇的問題是,自己要不要報警。

事情剛發生後,周琴不敢報警。害怕以後她的名聲全部被毀,甚至害怕再也沒有顏面回家。但轉念一想,如果她不報警,或許以後還有悲劇發生,她不想讓歷史重演。如此,兩種想法就在腦海裡不斷折騰。

在母親再三追問下,周琴說出了前一天晚上的遭遇,「我被**了。」

這樣的消息讓已經48歲的李心萍不知所措,母女倆抱著痛哭。隨後,兩人毅然決定,「報警,還女兒一個公道。」

5月18日晚上7點,周琴把她的遭遇告訴了已經交往半年的男友,並讓男友向阿市鄉派出所報警。

記者調查

畢節市公共安全專家局一位警官告訴早報記者,警方在查看現場時,在土管所一樓發現了木製樓梯,外牆上還發現梯子曾經搭在上面的痕跡。一個細節是,王忠貴竟然打不開通往辦公室的「第二道門」。

早報記者實地走訪時發現,這個通往辦公室的「第二道門」門鎖是壞的,如果反鎖,則很難從裡面打開門,必須從外面拿鑰匙打開。「平時都不會關這道門,那天周琴可能是在情急之下才將這道門反鎖。」一位知情人告訴早報記者。

5月19日下午2點,畢節市公共安全專家局刑偵部門對王忠貴的臥室進行了調查取證。

畢節公共安全專家局一位警官告訴本報記者,土管所房屋後面發現了用過的**,房間內有衛生紙,警方還將床單拿去化驗。

「這些可以證明,王忠貴和周琴是發生了性關係。」上述那位畢節市公共安全專家局警官告訴本報記者。

事情發生之後……

戴套不算**?

記者瞭解到,目前,公共安全專家機關對此事仍沒有調查結果。檢察院曾以證據不足為由,讓公共安全專家機關補充偵查。周琴百思不得其解,她覺得證據已經很充分了,為何相關部門還說證據不足?

周琴昨天告訴記者,早在5月18日晚上好在作第一次筆錄之後,就隱約感覺到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

「那個教導員告訴我,戴**不算**。」周琴回憶,報案那天晚上,給自己作筆錄的是阿市鄉派出所教導員鐘顯聰。而此人,前一天中午自己曾給他敬酒。

周琴說,鐘顯聰又「勸」自己,「這個事全都是你自己弄的。現在不要聲張鬧大,為了名譽著想,我會替你保密。」

「我1歲的時候,爸爸就被人打得精神分裂,腦子時好時壞,完全沒有勞動能力。這麼多年來,一直是媽媽撫養我和弟弟,供我們讀書、上大學。」周琴說,「我媽媽太苦了,我不想讓她再受這樣的罪。」

周琴一家要證明這個年僅26歲的女老師的清白。

當天晚上報案之後,李心萍在土管所堅守案發現場到凌晨三點,周琴的姨爹隨後來替她輪守。「我怕王忠貴回來破壞現常」

早報記者昨天上午11點在阿市鄉派出所內見到了鐘顯聰,他解釋說,給周琴錄完口供後,發現她所反映的**案「暴力特徵不明顯」。而且還提到有**,在**罪方面,很難認定。所以才問周琴,是否能接受和解。

好多人都勸她「私了」

其實不止是阿市鄉派出所教導員鐘顯聰勸周琴「私了」,隨著警方立案,各種「私了」的聲音也隨之而來。

據周琴說,5月19日刑偵取證之後,一位自稱是國土資源局的周姓工作人員找到她和母親,希望他們不要再告王忠貴,並說這個事不要鬧大,不要伸張,他們會處理,可以商量。最後被周琴母女拒絕。

5月20日晚上9點,周琴和母親前往畢節公共安全專家局配合調查時,上述那位周姓工作人員再次打電話給她們,說要約她們去談一下,周琴仍然拒絕。

5月22日,普宜鄉土管所所長也曾找到周琴的姨爹,希望他能勸勸周琴母女不要把事情鬧大,並稱某國土局的局長要見她們。周琴的姨爹拒絕了。

李心萍說:「現在人被侮辱了,有人還散佈謠言,說我女兒是為了出風頭、調工作、住土管所的房子。我要通過法律程序還我女兒一個清白,我要讓他們知道,我家雖然窮,但是錢買不到做人的尊嚴,多少錢都買不到。」
舊 2011-07-14, 02:24 AM #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v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zandar
一個案件,各自表述

結果相同
不是有大大引言過?!
引用:
作者cmwang
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霍梅茲說過:

引用:
年輕人,此乃法律之庭,而非公理之庭


至於要怎麼解讀就看個人了 ....

這名言看起來好像很好用, 台灣恐龍法官怎不用它?!
舊 2011-07-14, 06:20 A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pstring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證據不足」這四個字用的多麼有學問啊,懂法律的專家們無不擊節讚賞。

從這個角度看,大陸的法制進步了,人權團體一定深表贊同。沒有「確鑿證據」怎能隨便給人定罪呢?萬一你被人誣告怎麼辦?不可以侵犯人權啊!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1-07-14, 06:54 A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nut離線中  
uno
Major Member
 
un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19
真可怕
要是有去大陸出差
我得要十隻手指都要戴套了~
舊 2011-07-14, 12:28 P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uno離線中  
kenchen_122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333
引用:
作者cheneyen
現在是哪招?


如果蝌蚪很強...
我想有可能戴套中出喔
不是我的蝌蚪
但是鄉民應該都有練過的
舊 2011-07-14, 02:26 PM #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enchen_1226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05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