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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案件趕不完的地方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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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時依勞基法或公司規定期間提出離職宣告
然後在往後這段時間內請假找工作,好聚好散吧 看來樓主的狀況不罕見阿,我這邊的狀況是 什麼都要你會,會了以後往後就你處理,事情難度越高越雜 開始以為提昇能力還不錯,能做就當學習機會 順道批評怎麼公司老鳥遇事能推就推,還凹人作自己分內事有夠卑劣 直到發覺老鳥薪水很高,而且調薪吃大鍋飯再也沒十多年前那種常年破千的行情 才知道這種公司管理政策之下,多做累積實力不走只會賺到累 想在這個職場久呆,老鳥這樣才是對的,但很懷疑每個人都走這路線真行得通 但看公司十年來業積江河日下(早期是暴利而現在也沒虧),已經有了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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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大廳裡所有的人,不論男女,都想要她。 她美妙的歌聲令他們折服 使他們想用自己的嘴蓋住她的,暢飲那聲音。 說不定那樣的美聲可以被轉移、吞噬、占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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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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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公務員才會那樣
因為一出事情做最多的會被拿出來鞭屍 因為都是他做得當然他要負責.......... 啥 中華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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