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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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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最危險的狀況是 行人>機踏車>小車>大車
在 "先進國家" 少了機車,而且行人絕對優先,機車在台北市是該慢慢淘汰, 四輪的要撞就去撞吧! 上下班機車汽車擠來擠去,還不如去坐大眾運輸安全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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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惡運深淵
文章: 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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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大的影片還好...
還遇過汽車從分隔島左側就右轉,分隔島上還有路樹之類的,差點看不清楚就撞上去的... (其實是他也看不清楚機車道有沒有車,就硬轉就對了...) 還有一狗票要右轉的車,就露出半個車頭擋住機車道,似走非走,就是要你停下來...(有民車,有計程車...) 直行車先行 這條規則好像在台灣完全不存在似的... 此文章於 2011-02-02 03:36 AM 被 tviru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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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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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規有缺失要修改沒錯! 但是最重要的是政府執行力的問題 法規定的再完美,但是不願確實執行,條子只想挑軟的抓,賺業績擺第一....民代再參一腳..我想交通永遠不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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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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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改啦, 反正沒救, 等哪天全民覺悟後再重來.
台灣講究的是應變靈敏, 上路久了就要有點判斷能力. 這裡不像國外, 規定如何就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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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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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會發現... 當蘆洲線開通後, 機車&汽車數量也下降了些... 這是正面發展! 簡單說, 若有便宜&便利的大眾交通運輸, 人們自然會選擇舒適的大眾運輸~ 只是並非所有地方都是如此, 並非所有地方都有完善的捷運或公車系統... 且永遠都不可能把私人交通工具的使用降至0~ 因為台灣一直以來就是大公路主義規劃系統, 到處開新道路或快速道路(雖然幾乎都是專門開給汽車用的)... 只要在那之前, 維持私人交通工具使用上的效率&安全, 一直都是政府該努力達到的目標. 先進國家如日本, 歐洲, 依然都保有機車使用&等同汽車的路權! 淘汰? 您哪邊得到的結論? 此外, 互相尊重是民主社會中的基本原則, 也是論壇良好風氣的必要... 您上述說的那些話, 有否太過甚至詛咒機車騎士, 甚至唆使汽車駕駛去撞機車騎士... 實令人搖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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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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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2線道還設禁行機車就很過分!
外加還有公車載客計程車什麼的... 我覺得應該還給機車族該有的路權! 好多張罰單都是-禁行機車! 然後拍到照片時旁邊剛好是一台公車! 你就會看到一群摩托車壓在"禁行機車"的字上! 然道我們只能騎在公車後面! 等他載客聞廢氣嗎? 想超車就是"禁行機車"罰單等著你! 超無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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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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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裡不就是七八區?所以有些人也就是反諷而已吧。 常到pcdvd的人應該都了解 小建大你非常喜歡機車話題, 不過.. 當你在伸張機車權益和為抱機車不平時, 也請不要忘了...許多機車族的不自律不安份和愚蠢。 我自己有二台機車一台汽車, 我應該要騎車的時候罵汽車..開車的時候婊機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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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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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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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以腳踏車通勤一個月多~~看到的交通違規其實各種車輛包含行人都有。缺乏的就是遵守規定的觀念,一味的搶快,汽機車搶紅燈、紅燈右轉,行人貪圖一兩百公尺的方便,直接穿越馬路,雙向兩車道算是小菜一碟,雙向共四線道有安全島的照樣跨越。
等哪天怎樣的話真的是要再等七天。 希望那些民代諸公不要再出來靠夭說警察搶錢。至少罰錢可以遏止那些不守法的人,減少一些傷亡。 話說~~~新北市路旁開單感覺比台北市少的感覺,不然光靠罰單就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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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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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弟立場從未改變的部分是: 1. 當機車路權爭取回後,小弟下一步就是著重在汽/機車大家的考照制度問題&交通違規問題! 2. 您若有空剛好看到小弟在機車黨上貼的文章, 回應的文章, 小弟的YouTube影片就會知道... 對於機車排氣管翹管問題, 機車騎車不看後照鏡&不打方向燈亂轉問題, 闖紅燈硬轉問題...舉凡只要是機車騎士惡性違規事項, 小弟也不會盲目辯解... 因為錯就是錯!只是目前重心放比較多在先爭取回機車路權上而已.. 3. 有個例子是小弟家附近的永和中正橋 (歸台北市管) , 其外側機車道就是嚴重問題, 小弟之前還有正式行文台北市, 也獲得台北市正式回文&承認疏失... 還是老話一句, 大家立場不同, 可以辯解可以討論, 但小弟個人只是不喜歡又流於口水就好... 工作之餘花費這些心思找新聞, 找資料, 分享到網路上, 喚醒更多人&官員注意... 這些心力, 小弟是希望能帶來正面效益, 而非最後流於紙上談兵的. 認識小弟夠久的就知道.... 以前小弟也是很多事地去爭取兩件 "小弟自認為" 該爭取的事情... 其中也都有不少人攻擊&酸&看笑話... 最後軟體那事情跟原廠溝通了快一年, 相機事情跟溝通原廠溝通了近兩年... 才獲得正面成果. 而這次事件更複雜, 或許要3~5年都有可能吧, 但小弟心中堅信總會有被正視&改善的一天的... 但也僅是希望在這些過程中, 儘管大家在反對或有不同意見時, 能相互尊重&少點惡性言詞也就很感謝了. ![]() 引用:
關於這部分看法, 小弟也深表認同!! 或許有些議題看法大家有歧見, 但相信共同認可該重罰的交通違規仍很多... 很希望警察針對這些部分能確實執法, 立委們也不要在那邊亂幫違規的人民出頭了. 那些人是違規在先, 造成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危險, 幫這樣的人出頭, 根本是帶頭破壞法治... ![]() 此文章於 2011-02-02 02:26 PM 被 小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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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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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非常的抱歉.. 由於你列了 1.... 1.看完我覺的下面也不太重要了.. 因為 你在pcdvd 裡發表訴求.. 如果有官員會來看 那天還真的要下紅雨了.... 還爭取..... ![]() 還下一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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