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
引用:
何時有規定不能橫躺在後座睡覺...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43
|
引用:
沒有規定 但是撞擊測試沒有測試用腳操作方向盤.也沒有測試人躺在後座睡覺會怎麼樣 想自行測試的請先簽下免責聲明 感謝 ![]()
__________________
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 ![]()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39
|
其實這是很好的政策....
但是一班人在市區的道路大都是走走停停的,車速根本不快...... 國父孫女會這樣嚴重,最主要還是酒駕的問題,酒駕的罰責還是太輕了~~~~ 像在日本,對開車出事的罰責就比台灣重太多,把人撞殘或撞死,要負責養被撞者一家人一輩子,所有賺的錢都歸被撞者或其家人所有,若是想逃避責任不想養,那政府還會強迫你去工作,不想工作的話,那就等著你也一起家破人亡...... 所以在台灣的酒駕刑責實在太輕了~~~ 有些人根本不痛不養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
引用:
等法令通過再說吧...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55
|
台灣目前的習慣反應就是出了事以後一律禁
看看電視台的制式報導"出了事誰要負責"就可看出 限制禁止太多有違憲的感覺 我覺得除非是違反了公共利益或違反公共安全要立法限制外 其餘的事請留些自由揮灑的空間給人民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691
|
加重酒駕罰則, 如樓上說的比照日本方式, 才是治本, 這些政腐人員是腦袋有問題嗎?
還是又是某些利益掛勾不敢治本 ? 傻瓜如本人都看得出問題根本了, 我不信這些經過重重考試(這種考試本人是永遠也無法觸及的境界), 會看不出來?! 此文章於 2011-01-20 10:27 AM 被 T磨人 編輯.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松山
文章: 437
|
我們的車後面沒安全帶....
所以也不能裝安全座椅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13
|
雖然是立意良好
但實際上多如牛毛的雞肋法令,講白了只是出事後拿來做責任歸屬推卸責任用的 政府拿來告訴民眾,我有這樣的規定,但平常根本沒在執行相關宣導與取締工作 法院拿來做判決的依據 民眾拿來當出事時,誰比較倒楣的責任歸屬 隨便算一下, 開車禁止使用行動電話的規定,到現在我還沒看過有誰被罰過 腳踏車在路上比照機車相關規定,也沒看過警察取替過腳踏車的違規 台北市有規定冷氣的冷凝水不能亂滴違者會被罰款,夏天一到還不是到處亂滴 別說安全帶了,連兒童安全座椅那種已經有立法的,也沒看警察取締過 有些法令,真的要嚴格執行,到時候只會引來擾民的爭議 然後又不了了之,繼續留著備用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716
|
引用:
國外已經有研發把安全氣囊穿在身上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
對這政策的立場, 小弟看法跟強制機車戴安全帽一樣... 侵害人權&違反比例原則!
也跟要夜歸婦女不得穿裙子出門一樣, 本末倒置! 1. 請問後座乘客不繫安全帶, 跟因此就肇事有啥必然關係? 會因此害到其他用路人嗎? 2. 這種政策都是只能被動減少發生事故時的損害而已, 這部分該留給駕駛自行決定就好, 而非強制法律規定! 3. 後座沒繫安全帶, 不會主動危害其他駕駛的行為要罰六千... 請問其他主動會危害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的卻又罰多少? EX:未先切換最右邊車道, 直行車道/內側車道直接右轉、出隧道口或地下道馬上右轉、路口處停車、併排停車、開車講手機... 這些會主動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的,有這麼高的罰則嗎?!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