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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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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休二日跟工作性質有絕對的關係。 :jolin
這也可以扯上特權就有點過分了。 君不見夜市攤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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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xx 正式從天大地大XX大畢業~~ 081001 國軍online登入中,兵種:海軍 ![]() 081013 下單位地區,蘇澳的Knox-class電機兵 ![]() 090912 光榮破關返鄉 ![]() 100109 第一次英國行(也可能是此生最後一次 )100228 第一次加州行(空中飛人) ![]() 100601 助理工程師衝衝衝~~~ ![]() 111005 第一個案件,預定明年9月MP 121013 真的MP了,下一個該是什麼? 130928 $$/理想 選哪一個???? 220503 跑去網通產業作一樣的工作😂 Final Solution for me..... 成為能軟能硬的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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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綠島
文章: 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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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奉旨行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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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士:看來我不應該來。 紫霞:現在才知道太晚了, 武士:留下點回憶行不行? 紫霞:我不要回憶,要的話留下你的人。 武士:這樣只是得到我的肉體,並不能得到我的靈魂,我已經有愛人了,我們不會有結果,你讓我走吧。 紫霞:好,我讓你走,不過臨走前你要親我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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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鄉民看熱鬧的地方
文章: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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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沒有人要貼張那位戴墨鏡凱子的圖,奉旨行乞~有沒有搞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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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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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菜鳥進去,林林總總的有給休假就有30天(除了周休二日外)
那公務員算是特權階級嗎?就某方面來說好像是 只要當權者怕會失掉這100萬的選票,那他們的福利是永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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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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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我只是一個工廠小弟阿 也是週休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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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內各勢力百分比( 2012年雷擊修復後 ): ![]() Intel: 10% ASUS: 10%ASRock: 10% Seagate: 10%Kingston: 20% Pioneer: 10%Hitachi: 20% CORSAIR: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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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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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台灣…… 假勞基法坑資方的勞工很少、假勞基法坑勞方的資方卻很多 胡亂解釋勞基法、讓勞方誤以為資方的作法是合法的 更多資方作為非法、卻自以為合法 「法」這種東西是看你瞭不瞭解、會不會使用 管你私底下怎麼想,上法院就是看「法」、不是那些底下規則 就拿前陣子我的公共工地發生意外、被私了解決 死亡工人賠償竟然只有150萬 若依法向上主管機關申報(上報工程會先被停工)、至少會有500萬的意外險 是你、你要選哪一條? 當個懂規則的人去爭500萬,還是去當個不懂規則的奴隸收150萬 不懂,權益被搓掉了 我也只能說:活該、應當如此 除非你要幹造反這種特種行業、不去懂法規 你還想靠什麼去保障自己的權益 此文章於 2010-12-05 08:08 AM 被 iDem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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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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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的傻傻的,死亡賠償情況不一難論定, 但超時工作罰您了解嗎? 罰的金額根本是笑話,哪個規模100人以上的小企業負擔不起的? 北市勞工局會有甚麼反應? 來看看罰多少? 6000~60000? 依法依法,你說的對。 當這個代價小到每個企業主都能負擔的時候,違法真的不可怕。 企業也是依法繳罰款。 告倒公司?笑話一個。 我們公司主管曾經有人敢嗆聲:天天付都可以,我看有多少人不想幹了。 此文章於 2010-12-05 09:41 AM 被 NONOPI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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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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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位大大的工作是替代性很高的嗎.. 不然主管怎麼這麼囂張.. 就算是天天面試,也是很累人的不是嗎 相信應該不會有主管想要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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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我愛彰化不愛髒話
文章: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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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休二日要看是休哪時候... 要是一定要在星期六.日, 我寧可不休
星期六日在家嫌浪費生命, 電視節目沒啥營養的, 外出塞車塞到死, 連吃東西都要排隊等到飽 好處只有這時候揪的到朋友... ![]() 以前的工作是排休... 當然排了就要大方的給他休下去, 手機關掉, 有事上班再說 在工作天去給別人服務一下, 這樣才有享受的感覺, 而且不會有太多路人干擾 連服務生因為工作較少, 招待起來都比較親切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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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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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超時工作該收的單據收好 離職時,超時的、該給沒給的一次討回 反正要離職了、死豬還怕開水燙嗎 另外,請先看好我之前的回覆 勞基法規定不能超過84小時、有些雇主卻自行解釋成必需工作滿84小時 這種見解拿到法院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我只是敘述如此而已 至於地下規則要怎麼玩,你不願意拿到法院去拚 再怎麼看勞基法也是白搭 另外工人死亡這件事沒這麼容易善了 只是公家機關橫向連繫的效率很慢、乍看之下沒事 但沒準再過個半年就有人會被送去吃牢飯了 ![]() (隱匿職災是先關一年再說) 此文章於 2010-12-05 10:55 AM 被 iDem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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