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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刃冰心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林口+龜山=好冷啊~
文章: 90
引用:
作者tobylin
上架應該都經過主管稽核....不可能放權力給工讀生

若敢這樣放權力給工讀生, 這是公司控管問題


可是每次我看到類似的狀況發生~都直覺是"22K後遺症"........

想要馬兒不吃草還能自己拉車拖飼料就可能會這樣.......

想起以前聽的相聲內容~現在的環境究竟是立法不明?還是執法不嚴?

目前個人是覺得兩者皆是.......
     
      
__________________
生無所喜,死無所懼
莫問前世一切,不懼來生萬劫
舊 2010-06-26, 04:49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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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刃冰心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JING FENG
這個功能是PCHOME拿來"保障自己"用,不是拿來保障店家用.
刷卡的"確認訂單",一但你選同意後,結果是盜刷等情形,都是"店家"要自己負責.
PCHOME可以都不用認帳,因為是您自己點選"同意"的(這是做這個功能的用意).

真的您標錯價,現在的消費者會故意以"轉帳"付,讓付款成立,才能符合"未來網路交易完成付款後即視為訂單成立".


信用卡確認部分... 這個部分我也知道, 但PCHome商店街的強勢, 但又能耐他何?!
至於標錯價後被部分消費者故意用轉帳付款, 來讓付款成立, 這部分可能未來要跟PCHome反應, 讓轉帳下訂部分, 也要多一道店家確認的步驟來保障了...

消保法的本意良好, 但在台灣... 總是會被少數澳客利用, 唉...
 
舊 2010-06-26, 04:54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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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泡泡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46
看新聞內容:
[雖然新法令要求企業需依約出貨,但也允許業者可設定商品訂購數量上限,若系統出錯讓消費者大量下單,業者只需要依上限出貨即可,不必全部認帳。]

如果真的拿這種砸自己招牌方式當宣傳,還是做得到...
出貨上限~~5件!!


只有不注意這新聞及網管不謹密的公司等著被駭吧!?
還證明駭客入侵哩!?
舊 2010-06-26, 05:08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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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離線中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小建
PCHome 商店街後台... 若店家沒有按下『訂單確認』前,客戶的信用卡是不會被做任何扣款動作的。




=.= 呆兒也是一樣呀
舊 2010-06-26, 05:33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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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離線中  
ALI88
Master Member
 
ALI8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非想非非想處天
文章: 2,148
引用:
作者tobylin
上架應該都經過主管稽核....不可能放權力給工讀生若敢這樣放權力給工讀生, 這是公司控管問題


可「主管」可能也是約聘僱的,那管泥那麼多咧!
舊 2010-06-26, 05:36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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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88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 這還是民法吧, 那就是有討論餘地的, 並不是全面通殺.
舊 2010-06-26, 05:43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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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willism
Master Member
 
willis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引用:
作者Adsmt
這個惡法漏洞太大了.....
我給一個工讀生一百萬,叫他混進去對手公司,故意把標價都改成 1 元


這是犯罪吧…

就像某些業者只會強調如果被黑客竄改也要認賠,

但明明法令就說有正當理由可以解約

此文章於 2010-06-26 06:09 PM 被 willism 編輯.
舊 2010-06-26, 06:05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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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sm離線中  
shioulian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56
不錯嘛!至少還有針對戴爾事件做更近一步的明訂定型化契約保障。
個人一直就已認定時間只要一久了,政府又會沒什麼後續作為說∼

嗯!意料外,是該給他點鼓掌∼
舊 2010-06-26, 10:26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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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ouliang離線中  
smic
Power Member
 
smi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615
引用:
作者tobylin
上架應該都經過主管稽核....不可能放權力給工讀生

若敢這樣放權力給工讀生, 這是公司控管問題

沒錯
工讀生才沒有這種權力

再說
"工讀生"一詞都是代罪羔羊用的

以往企業面對消費者質疑
作業流程是
1. 那是新來工讀生作的
2. 工讀生未滿18, 不方便透露個人資料
3. 工讀生昨天已經主動離職

事實上有沒有這位"工讀生"存在
只有天知道.


將來有這<定型化契約>
會不會禁止這種企業就要觀察了
舊 2010-06-27, 06:39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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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c離線中  
鄉長
Major Member
 
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smic
沒錯
工讀生才沒有這種權力
再說
"工讀生"一詞都是代罪羔羊用的
以往企業面對消費者質疑
作業流程是
1. 那是新來工讀生作的
2. 工讀生未滿18, 不方便透露個人資料
3. 工讀生昨天已經主動離職
事實上有沒有這位"工讀生"存在
只有天知道.
將來有這<定型化契約>
會不會禁止這種企業就要觀察了

你確定?
那些瑣碎的標價都是主管自己一個一個 key 上去?

我覺得是不是有這個可能.......
黑手工讀生A改標價 -> 黑手B同步散佈消息 -> 主管一小時後發現

一小時可以讓一家公司倒閉了
雖然這是犯罪,但其實你很難判定 A, B 是不是故意,只要給幾百萬,搞掉對手公司,這個代價不算高,也不無可能

此文章於 2010-06-27 07:11 PM 被 鄉長 編輯.
舊 2010-06-27, 07:04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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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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