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senyu
*停權中*
 
seny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4
引用:
作者惡蟲

這篇我看到了法律觀念錯誤的議員(民代),搧風點火的媒體,還有不明是非的鄉民,很常見的組合:臺灣亂源的基本結構。


我覺得處理15小時,真的太長了.
表示警方抓不到好的處理方向.
還有,很多基層警察並不如你,觀念真的有夠爛.

真的,早點移送,給地檢署處理會好些.
     
      
舊 2010-06-21, 11:08 P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enyu離線中  
尤典汴太
*停權中*
 
尤典汴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下次要出手幫人最好把內褲戴在頭上,最起碼被告還能說精神失常!

引用:
作者惡蟲
起訴?
誰被起訴了?
整個文章看下來,沒看到有任何人被起訴,為何一堆人口口聲聲說婦人被起訴了?
難道說起訴的各位是承辦檢察官,已經認定婦人有事實足認有犯罪,而決定起訴,已經開始寫書類結案了??
如果不是,麻煩一下,本件還在偵查中,不要檢察官、法官還沒有做決定的事,就擅自決定誰該被起訴,誰該不起訴,誰有罪誰無罪了好嗎?
另外,現行犯只是容許任何人無令狀逮捕,不是代表現行犯可以被任意處罰,任何處罰都必須依法律程序施行之,否則就是私刑。
不管一個人他做了任何傷天害理的事,不管如何罪大惡極,都必須由法律來制裁,而不是由鄉民們任意認定並執行私刑。
這篇我看到了法律觀念錯誤的議員(民代),搧風點火的媒體,還有不明是非的鄉民,很常見的組合:臺灣亂源的基本結構。

ok!我承認我看錯,這位婦人還沒被起訴!
那麼我倒是想問問,這樣做為會不會被起訴呢?
1.那位婦人對於那位仁兄做了什麼稱的上私刑的作為呢?
拍打額頭兩下算嗎?要不要叫那位仁兄去驗傷看看有沒有腦震盪呀?
2.如果只是誤會一場,在當下那位受害女子不就會跳出來替那位仁兄辯護了!
還需要鬧到警局去嗎?
3.我不明白對於這類的事件,司法人員不能明快且正面的處理嗎?

別說什麼不明是非的鄉民,如果沒有切身之痛誰會對於這類的新聞起那麼大的反應!
也別說什麼搧風點火的媒體,在他們胡天亂地的編造事實的時候也沒見到什麼司法單位跳出來說話!
還不是一堆官樣文章.....
更別提那些議員或是民代了!他們本身就是錯誤的代表,可是六法全書哪一條法規管的到他們!
台灣亂源的基本結構~哈!都亂了這麼久也沒看過司法單位有啥作為!
 

此文章於 2010-06-21 11:14 PM 被 尤典汴太 編輯.
舊 2010-06-21, 11:09 P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尤典汴太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senyu
我覺得處理15小時,真的太長了.
表示警方抓不到好的處理方向.
還有,很多基層警察並不如你,觀念真的有夠爛.

真的,早點移送,給地檢署處理會好些.


不一定。

看案發時間是晚上,如果嫌疑人拒絕夜間偵訊的話,那麼警方只能等到天亮才能訊問,以5點半天亮來算,警方只剩下4個半小時做訊問及後續動作,實際上來說是非常趕。

況且如果真的想要把嫌疑人羈押的話,就必須準備相當充足的證據,16小時內能取得的證據非常有限,有時候真的得和時間賽跑。
舊 2010-06-21, 11:16 P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惡蟲現在在線上  
fgasfgasg
*停權中*
 
fgasfgas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實情應該是:

傷害罪和公然侮辱最都是告訴乃論

既然當事人提出告訴,基於不告不理、告即應理,檢方就必須接受告訴,並開始偵查

新聞提的,也是偵查中的處置,而且還沒起訴

就這樣來看,檢方處置並沒有不當

警方可能有些超出比例原則,但是還算可以忍受範圍

不過也沒辦法對警察法律素養要求太高

可以當法官律師檢察官,誰會去做警察?對吧

========================================

小弟覺得大家不用反應過度

這社會就是這樣

你告兇手,常常兇手也會反告你一狀

只要行的正,又怕什麼?
舊 2010-06-21, 11:16 PM #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gasfgasg離線中  
renemilktea
*停權中*
 
renemilkte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198
引用:
作者fgasfgasg
.....

只要行的正,又怕什麼?



問題是這時代行得正...也通常沒好下場....
舊 2010-06-21, 11:23 P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enemilktea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
ok!我承認我看錯,這位婦人還沒被起訴!
那麼我倒是想問問,這樣做為會不會被起訴呢?
1.那位婦人對於那位仁兄做了什麼稱的上私刑的作為呢?
拍打額頭兩下算嗎?要不要叫那位仁兄去驗傷看看有沒有腦震盪呀?
2.如果只是誤會一場,在當下那位受害女子不就會跳出來替那位仁兄辯護了!
還需要鬧到警局去嗎?
3.我不明白對於這類的事件,司法人員不能明快且正面的處理嗎?

別說什麼不明是非的鄉民,如果沒有切身之痛誰會對於這類的新聞起那麼大的反應!
也別說什麼搧風點火的媒體,在他們胡天亂地的編造事實的時候也沒見到什麼司法單位跳出來說話!
還不是一堆官樣文章.....
更別提那些議員或是民代了!他們本身就是錯誤的代表,可是六法全書哪一條法規管的到他們!
台灣亂源的基本結構~哈!都亂了這麼久也沒看過司法單位有啥作為!


如果你問我婦人會不會被起訴的話,我個人是認為不會。

但是我不是檢察官,我也沒有看到相關的卷證,所以一切仍是有待承辦檢察官偵查後才知道。


抓現行犯沒有錯,但是當現行犯被抓了之後,法律上賦予的權力也就到此為止,再多做任何其他的行為,打他、罵他,都是可能會犯法的行為。

本篇如果和新竹司機那篇一起來看,如果那名司機真的持有毒品,警察就可以打他了嗎?當然不行。

所以本篇中的男子就算真的色狼,能做的也只是抓住後交給警察,而不是用這樣的行為對付他。
舊 2010-06-21, 11:24 P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惡蟲現在在線上  
厝漢
Major Member
 
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5
引用:
作者shiori531
社會會冷漠不是沒有理由的@@



+1

自保重要~~~~~~

英雄給別人當去~~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0-06-21, 11:34 P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厝漢離線中  
尤典汴太
*停權中*
 
尤典汴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引用:
作者惡蟲
如果你問我婦人會不會被起訴的話,我個人是認為不會。

但是我不是檢察官,我也沒有看到相關的卷證,所以一切仍是有待承辦檢察官偵查後才知道。


抓現行犯沒有錯,但是當現行犯被抓了之後,法律上賦予的權力也就到此為止,再多做任何其他的行為,打他、罵他,都是可能會犯法的行為。

本篇如果和新竹司機那篇一起來看,如果那名司機真的持有毒品,警察就可以打他了嗎?當然不行。

所以本篇中的男子就算真的色狼,能做的也只是抓住後交給警察,而不是用這樣的行為對付他。

你覺得要怎樣才能抓住現行呢?叫他站住或是大喊"放開那個女孩!"
如果等警察來處理又說他不是現行犯呢?那又該怎麼辦呢?
這種鳥事可不是沒有發生過....
舊 2010-06-21, 11:47 PM #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尤典汴太離線中  
鄉長
Major Member
 
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惡蟲
抓現行犯沒有錯,但是當現行犯被抓了之後,法律上賦予的權力也就到此為止,再多做任何其他的行為,打他、罵他,都是可能會犯法的行為。

不對現行犯動手怎麼抓現行犯?法條豈是這樣引用的?你說的應該是指抓住人以後,且捆綁緊縛後,不能做額外的處置吧?

怎不說把人關在監獄是妨害自由,所以所有犯人都不能關?
舊 2010-06-22, 12:13 A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鄉長離線中  
流川瘋
Major Member
 
流川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加油啊~~
文章: 100
引用:
作者yoyo0716
又是個想要開個先例的檢察官........
台灣的司法啊~~嗯??
台灣有司法嗎??




台灣的司法(刑法,民法,xx法)

都是用來國家考試的工具啦!!


舊 2010-06-22, 12:16 AM #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流川瘋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19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