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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bban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02
看到有人批評勝訴的網友
甚至還酸別人一頓
有點看不下去了,
雖然他是為自己的消費權益而戰,
但是這個案件有其代表性阿,
戴x的做法 ,讓人覺得太傲慢且缺乏誠意又連續發生標錯價
某種程度上也是為消費者出口氣,
可以提醒業者 ,應善盡管理責任, 不該輕忽消費者權益
批評的人問問自己,你們又做了什麼
     
      
舊 2010-06-07, 01:25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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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bbana離線中  
悠遊網客
Golden Member
 
悠遊網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293
我有點好奇,如果上網購物,消費者訂了貨,付了錢,但賣家不賣,也退款了.這樣的話,賣家有犯法嗎?如果犯法,是觸犯哪一條法律?
 
舊 2010-06-07, 01:40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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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網客離線中  
s2588s
Senior Member
 
s2588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1,204
引用:
作者悠遊網客
我有點好奇,如果上網購物,消費者訂了貨,付了錢,但賣家不賣,也退款了.這樣的話,賣家有犯法嗎?如果犯法,是觸犯哪一條法律?


購物網站針對標價錯誤除了民事責任外,尚須負行政責任。依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公處字第093021號函釋認為,依據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故購物網站倘於****上就商品之價格、數量等為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宣傳,即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

  依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之見解,網路商品****如因購物網站內部作業疏失,導致價格誤標,按****主應確保廣告表示與事實相符合,不能以自己或僱傭人之過失主張免責,故購物網站若未能依照****所表示之價格銷售商品,其表示則屬虛偽不實,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之情事,依同法第41條前段得處5萬元到2千5百萬罰鍰。依公平交易法之規定,購物網站就其網站商品價格誤標之情事,可能成立****不實之行政責任。
http://gcis.nat.gov.tw/eclaw/tjk/ch...ew.asp?sno=OX]O
__________________
期待入手
Nikkor-N Auto 28mm F2 AI改
Leica 50mm f/1.0 NOCTILUX-M 莫名其妙入手
舊 2010-06-07, 02:18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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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588s離線中  
厝漢
Major Member
 
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MrHermes
怎麼搞得好像正義戰勝邪惡一樣...

+1~~~~~~~

不過也給dell 上了一課~~~ 小心別在放錯價格了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0-06-07, 03:04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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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  
Cudacke-Dee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551
引用:
作者BLUESKYVFX-
看到有人批評勝訴的網友
甚至還酸別人一頓
有點看不下去了,
雖然他是為自己的消費權益而戰,
但是這個案件有其代表性阿,
戴x的做法 ,讓人覺得太傲慢且缺乏誠意又連續發生標錯價
某種程度上也是為消費者出口氣,
可以提醒業者 ,應善盡管理責任, 不該輕忽消費者權益
批評的人問問自己,你們又做了什麼


做了不去一窩蜂,
把見縫插針, 有洞就鑽的貪婪發揚光大,
最好這叫作重視消費者權益,
這叫重視自身利益啦!
要重視消費者權益,
台灣還有很多可以去重視的地方,
怎麼這些人不去伸張正義?

在美國網上店內或者購物很多都有 30 天的退貨期,
怎麼從來就沒有人去生張正義!

美國的網站標錯價, 賠的情況是這樣,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ost1082177394
台灣的情況現在隨便舉就 "31位網友,當時下訂18台筆電和76台螢幕"
台灣的人口還少的多,
這樣還不夠貪阿!

這案件真有代表性...
舊 2010-06-07, 04:48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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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dacke-Dees離線中  
korn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387
液晶螢幕案件那時有人一次標多台。

ATI Eyefinity 尚未出現;SLI 、CFX、雙螢幕的使用者又少,難道是開網咖?
__________________

壞掉的 "軟體"......


此文章於 2010-06-07 06:34 AM 被 korn 編輯.
舊 2010-06-07, 06:32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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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rn離線中  
BLUESKYVFX-
Senior Member
 
BLUESKYVF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80
[QUOTE=作者BLUESKYVFX-
看到有人批評勝訴的網友
甚至還酸別人一頓
有點看不下去了,
雖然他是為自己的消費權益而戰,
但是這個案件有其代表性阿,
戴x的做法 ,讓人覺得太傲慢且缺乏誠意又連續發生標錯價
某種程度上也是為消費者出口氣,
可以提醒業者 ,應善盡管理責任, 不該輕忽消費者權益
批評的人問問自己,你們又做了什麼
QUOTE]

哇...是不是有人搞錯了 . 這段回應不是我哩. 是gabbana這個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
Q9550
Intel X38
4GB ram
Quadro M2000
2TB HDD X 2 + 512 SSD

台達 260W
舊 2010-06-07, 06:50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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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KYVFX-離線中  
type100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引用:
作者gabbana
看到有人批評勝訴的網友
甚至還酸別人一頓
有點看不下去了,
雖然他是為自己的消費權益而戰,
但是這個案件有其代表性阿,
戴x的做法 ,讓人覺得太傲慢且缺乏誠意又連續發生標錯價
某種程度上也是為消費者出口氣,
可以提醒業者 ,應善盡管理責任, 不該輕忽消費者權益
批評的人問問自己,你們又做了什麼



這個判決推理不合邏輯、常理(違反心證)
而且推斷過程嚴重輕率,並且沒有任何依據支持其堆論(違反證據)
外加贅詞過多,理由甚至與PTT網友相仿
還要我說下去?
判決結果基本上跟你我都無關(既判力)
但是主要是裡面所採理由寫了什麼
這種判決他職章蓋的下去...
只能想到的理由有...(以下消音)

這種判決簡單一句帶過
「他說什麼你就信什麼阿」

這種判決拿來當代表性,未免小看台灣司法作文章的能力XD
舊 2010-06-07, 06:50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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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100離線中  
sibak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00
消費者的權益?

這個不錯笑.....

舊 2010-06-07, 06:53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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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aken離線中  
A RO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引用:
作者oodin
跟嘴泡認真就輸了



這次你有早一個月之前 , 就知道判決了嗎 ?
舊 2010-06-07, 09:30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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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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