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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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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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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630791.shtml
死囚聲請釋憲/廢死聯盟代蓋章 雄檢要查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曹敏吉/連線報導】 2010.05.29 03:05 am 廢死聯盟為死刑犯聲請釋憲,傳出有死刑犯根本無意聲請,還有人未委任律師,卻有律師代為提出聲請釋憲的理由;高雄地檢署接獲告發,簽分「他」字案調查是否涉及偽造文書。 據了解,釋憲聲請必須由當事人提起,即使他們的家人希望聲請,依規定無法代為簽名蓋章;即使死刑犯同意聲請,如果未委任律師,釋憲的聲請書是否有合法的委任狀,恐怕還是有爭議。 「網路之狼」王國華明確拒絕聲請釋憲,還要求法務部快點執行死刑。但廢除死刑團體多次寄釋憲聲請書給王國華,都被退回,最後由他母親代簽。 上個月法務部執行死刑後,有死刑犯在獄中表達無意聲請釋憲,就有人質疑當初的釋憲聲請書是否涉及偽造文書,檢方也接到告發。 據了解,包括廢死聯盟相關人員及釋憲聲請書上的蓋章、律師委任狀等,檢方都已分案調查有無偽造文書、盜用他人印章等法律責任,將傳喚相關人士到案說明。 【2010/05/29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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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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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不能隨便拿釋憲來亂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29/today-t1.htm 2010-5-29 釋憲全駁回 40死囚分批槍決 〔記者項程鎮、余雪蘭/綜合報導〕待決的四十名死囚,將面臨被分批槍決的命運! 針對四十名死刑犯所提的釋憲聲請案,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中午召開第一三五八次會議,會中決議「統統不受理」。一般認為,若死囚沒有聲請再審、非常上訴等動作,就要面臨被分批槍決的命運,最快下週就會執行,且因死囚眾多,不排除今年下半年會有不只一波的大執法。 最快下週執行 今年恐不只一波 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天赴嘉義地檢署和檢察官座談時表示,執行死刑沒有時間表,但將以「殺害多人、手段凶殘、弒親或殺小孩者」列為優先執行名單。而外界認為符合曾勇夫「黑名單」要件的人,亦即最人神共憤、手段最凶殘者,依犯罪事實應有七人:管鐘演、鍾德樹、林金德、陳金火、廣德強、吳慶陸、王鴻偉;另有死囚王國華一心求死,也可能名列優先名單。 上述死囚,管鐘演背負七條人命,是殺人最多的死囚;王鴻偉砍殺被害人最多刀;鍾德樹、林金德分別放火燒死三人;陳金火、廣德強姦殺被害人甚至肢解、烹食;吳慶陸殺害友人夫婦、王國華**殺少女。 曾勇夫:手段凶殘列優先名單 對於大法官的決議,幫死刑犯聲請釋憲的「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表示遺憾,下週將召開記者會,完整公佈相關意見及後續行動,目前將先了解司法院的釋憲意旨,及總統府、法務部對於這次不受理決議的意見後,再發表看法。 據了解,大法官不受理死刑犯釋憲案,主要有三個理由,第一、大法官認為,立法院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兩公約),未規定殺人犯不得判處死刑,至於「赦免法」應否賦予死刑犯特赦或減刑權利,須由立法機關依兩公約內容考量,非大法官權責。 第二、依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三審不須強制辯護,此法條未違憲;第三、部分死刑犯聲請釋憲程序未完備,例如未親自簽名聲請,或由家人代簽名聲請,都不符釋憲要件。 依司法院公布資料,不符聲請釋憲程序的六名死刑犯是:王國華、吳慶陸、張文蔚(已槍決)、洪晨耀(已槍決)、柯世銘(已槍決)、張俊宏(已槍決)。 死囚聲請釋憲 將只有一次機會 曾勇夫強調,四十名死刑犯不可能一次執行,會排列順序,至於執行順序、時程,由法務部審核小組決定;他強調,法務部執行死刑很慎重,若死囚救濟途徑程序尚未結束,都會暫緩執行,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也說,收到大法官決議文書後,將詳閱內容,嚴格審核有無聲請再審、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及心神喪失等事由,再由審核死刑小組開會,決定是否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法務部已研究修正「死刑執行要點」,未來死刑犯聲請釋憲將只有一次機會,不少法界人士認為,執行要點修正完畢後,日後廢死團體或死刑犯藉著聲請釋憲、再審或非常上訴等動作,以阻止死刑執行之情況,可望大幅降低。 另有意外插曲,死刑犯王國華多次向法務部及司法院投書,強調未委託他人聲請釋憲,而依法務部和司法院調查結果,發現王國華的聲請釋憲案,應是廢死聯盟找王的母親「代簽」委託書,目前高檢已分案,調查相關人士是否涉及偽造文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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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Großdeutschland
文章: 6,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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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喔,趕快解決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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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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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40個像放鞭炮一樣,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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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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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混的,總有一天該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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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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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時故意射偏.慢慢痛死這些人.
回想這些人渣當初殺人時的狠勁和凶殘. 找不到有任何可以原諒這些人渣的理由??? 如果有地獄.閻羅王大概也等得不耐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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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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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戲拖棚.....該死的就趕快死一死!
別拖到過年還陪他們吃年夜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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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繁星居
文章: 4,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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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衝衝.....一定要讓牠們記得下輩子好好作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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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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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開槍啦!
早死可以節省一些糧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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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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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除了漂亮,無話可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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