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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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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一般只要是美國給薪,你就要繳稅,你沒SSN的話,就無法正式成為美國的員工(黑的不算) 2:台灣抽的部分我有給link,超過600萬(約18萬美金)開始算,裡面的試算表有教,一般破18萬美金,美國的扣稅會衝到約40%上下(稅金部分有兩個,洲稅還有聯邦稅,有的地方沒有聯邦稅),所以要符合海外所得扣稅,可能要到年收入30萬美金以上才有辦法達到 至於為何要抽兩次,我也不知道@@"反正台灣政府就這樣講,誰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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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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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看王建民,他屬於最高等級的收入水準,但台灣這邊似乎沒課他的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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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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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窮人是政府的最佳提款機... 上市櫃企業負責人 , 有良的少繳一點... 無良的一毛都不會被課徵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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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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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能停保他如果故意不繳保費也不能對他怎樣吧? 然後生病要付大筆醫藥費時再回台灣繳清保費,一樣能吸台灣健保的血。尤其是要生小孩的,時間可以推算,更容易被利用 所以這個方式根本沒用,人在國外根本無法追查他,也無法強制他付費,結果回來就醫繳保費的都是準備要吸血的人,沒事的人一樣收不到他們的保費,這根本不符合公平正義,好處都被那些久居國外的人佔盡 真正的方法應該是六個月不在台灣直接停保,且要回國住六個月以上才能再續保,然後續保後一年內不得使用健保來給付生產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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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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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外僑而言六個月門檻太低... 至少加保後並住居國內滿一年後才能使用健保... 外僑吸健保這塊資源也挺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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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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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底國x黨愛台灣人民
還是民x黨愛台灣人民呢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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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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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Bingo~不過以前是繳都不用繳~現在至少追到中間的那段時間~~ 假設是以前算法,離台六個月以上,可以停保,等回到台灣後只要繳交當月保費即可使用健保~~ 假設當月保費是600~~那麼舊制他只要繳600~~但是到二代健保,他變成要繳600*6=3600(注意,這邊的家戶總所得是有問題的,我覺得應該用年薪6萬美金來算保費才對) 二代健保是規定~~兩年不在台灣才可以停保(等於說必須要除籍),所以期間你"不可以"停保 一但停保,必須要等四個月才可以再續保,所以健保就變成不會救急使用了 詳細還是要等真正過關才可以得知~~ 我覺得比較好的作法是,只要進到台灣,健保費必須強制續保(與現行制度一樣),但是必須等2年後才可以選擇停保,沒提出停保的話,保費續計 最大的問題是,那些海外的,沒有台灣收入,那麼健保費的基準怎樣算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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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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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乾脆一點玩大的... 非中華民國籍外籍人士及僑民 , 在台生病就醫一律自費.. 離台3個月以上國民未繳費 , 健保自動效 , 終身無法復保 , 生病就醫一律自費.. 這樣有沒有讓你覺得公平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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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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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課稅兩邊都會的狀況應會有另一個減免的手段。 不確定是不是以某國的已稅資料去報到另一國 。 不過外國回台的健保設計也真的應該改了。 能出國的應該收入也都還不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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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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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是很用心在做事的 請您多點體諒
我很肯定馬總統的作為 讓我們用鼓勵來代替責備 好嗎 ~~~共勉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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