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您的住址: 圓明園
文章: 155
|
那是樓主太嫩
如果他一開始回文的時候 不用"我去開砂石車從你身上輾過"這種句型 而是用"有個跟你結仇的人開砂石車從你身上輾過"的話 不就天下太平,身心安泰了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離題星球喇迪賽人
文章: 145
|
在PCDVD發言完畢 過了修改時間後
那是跟鑽石一樣的... 鑽石恆久遠 一顆永留存 ![]() 不像01 沒有被護貝的話 還可以修改硬凹 發言要謹慎... 別貪圖一時之快...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1,036
|
以前的七八區是很歡樂的
__________________
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何必多言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離題星球喇迪賽人
文章: 145
|
引用:
太后先生現身說法 眾卿平身 ![]() 快做筆記抄重點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
引用:
我以為你會抬出 r 來嗆 , 網路上虛擬 id 沒有人格權 , 哪來的恐嚇不恐嚇呢 ? ![]() ![]() ![]() ![]() ![]() 虧你們被 r. 教育很大呢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
樓主的發言我一看也覺得只是在舉例
我想應該也沒有要恐嚇他人的意思存在 另外 我覺得一個有心想改革健保的人 內心應該要很堅強 而不是脆弱到對於一些比較偏激的反對聲音威脅要去提告 雖然我覺得討論就是要互相尊重 但是沒事就說要告誰告誰的 不覺得有一點那麼沒必要嗎?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7
|
那些被罵一下就要告人的人大概是很閒吧,閒到不知道做什麼才會做這種事吧。
閒人~~~~~~~~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
引用:
這樣自味....很爽嗎?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
引用:
如果你看了他的回覆,你應該可以很明顯感受到他沒有在道歉 就像是最近被抓的那個電腦工程師,說要撲殺誰的女兒 我用樓主的話翻譯一次給你看 針對不當舉例造成xxx女兒認為受到恐嚇,在此道歉 為求排版,在修改過程,誤刪第一行的"如果"二字 使xxx女兒認為是恐嚇 在到xxx女兒之警告、要求修正錯誤,已然太晚不得修改 在本人的認知,僅是希望能以較切身例子,使之了解降低國安人員人力配置的重要 雖已解釋,本人並無法前往美國,也無法得知xxx女兒的住所位置 故無法構成威脅 在此我對xxx女兒深感抱歉 你注意看看他發言的time stamp,由我告知請他修改,到一直回我"你的發言內容和語氣已經告訴人,你並未產生任何不安","那法院見~" 他並沒有意思有反省,而是要硬幹到底,此外他還一廂情願的認為"他這樣根本不算恐嚇,你要告,也告不了我" 我其實當下只想找出他,然後寄出存證信函通知他父母而已,告,要是真的太離譜,要硬幹,那我也沒辦法囉 我相信PCDVD keep的log應該有一周啦,所以一周內還是感覺對方就是那種"我會找藉口掰,替自己脫罪"的話,我還是會先進行蒐證動作的 還有各位當然可以幫樓主找個理由,甚至認為他是舉例(他真的沒有用舉例阿@@"怎麼大家都會看成他舉例勒?) 他針對健保怎樣我真的沒有意見,完全尊重,只是他的發言,明確的說就是要開"砂石車","由我身上輾過",那個發言跟健保完全無關,我在意的是這段 如果我在這邊看到誰不和我意見的發言,我直接說,那我開"砂石車",由"你身上輾過",你覺得這真的只是針對你的發言的情緒信言論?還是他會為了消除異已,然後幹這件事情? 這樣講的話,那台灣那些說要刺殺誰的言論,永遠都不會成立,那些人都不該被抓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79
|
支持要告。
開放註冊帳號可見站方有想要維持論壇規模,但消極極管理一如往常, 個人認為站長的無為而治已經到了接近放給它爛的地步。 人心難測,保護自己重要。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