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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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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們, 請站出來用力抓.
別設立照相機, 別用自動測速. 站崗看到違規就開, 衝業績也好. 錢一些分績效, 大多給道路建設. 當然, 該指揮交通的時候也別疏忽. 我看到很多馬路工程中都沒人指揮. 大家都自由心證在開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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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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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花蓮吉安嗎? 不難吧 交通違規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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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年誠徵PLEXTOR4012TA....壞掉的 或是它的舌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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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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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換個角度想..
今天警察對於違規都用勸導方式,這樣會有績效嗎? 但是對於違規的名眾卻能收到改過的效果.. 每個人都有經驗,對於輕微違規但是警察卻硬要開單,坦白說一定是幹在心裡.. 如果可以以勸導代替舉發,不也是兩全其美嗎? 那麼警察勸導後回到派出所內,所長馬上問你今天績效在哪裡? 你能說我今天對於違規的名眾勸導了10幾個人,一張紅單都沒開... 警察的工作也算是良心工作,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即可. 每個地方的轄區特性都不同,硬要規定開單幾件都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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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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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以花蓮縣吉安鄉來說 一點都不算鄉下地方 像愛買還是家樂福那邊好像就算吉安了吧 其實問題是在他一張都不肯開而不是抓不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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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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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有很多地方是一個月"遇不到"一次違規的 如 司馬庫斯 旭海 等等這些地方 若每天24小時 固定位置站崗 或許抓得到 一般一天到處巡邏 4小時 不見得遇得到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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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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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之前不是說沒有罰單配額的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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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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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台北市,就算每人配額一個月要開50張,也不為過
因為這可能是1000件違規的50張... 絕大多數的違規都碼是放過... 更不用說是交通隊...那開出的紅單才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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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此文章於 2009-02-15 11:46 PM 被 supermaxfigh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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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西湖國小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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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得罪親友不敢取締"
要當警察就別怕得罪人 如果看到親友犯法卻視而不見是該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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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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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鄉下地方才好抓~ 一堆不帶安全帽~跟闖紅燈... 不是要引起南北大戰~ 去過北中南~最守紅燈綠燈真的是台北... 沒辦法條子一堆在抓跟偷拍 其他縣市闖的跟什麼一樣~ 那個員警一個月沒開到半張紅單~真的是滿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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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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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向姓員警這一個多月來,不論是交通違規還是治安案件全都掛零,
問題是都掛0吧.... 我覺得有其他問題 ..該員今年的考積應該是丙...(會有丁嗎?) 依台灣的交通環境...不太可能沒罰單可開... 怕抓到親友?.... 公務人員懲戒法 第二條 公務員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受懲戒: 違法。 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 警察算公務人員吧 這事可大可小... 抓10個人違規... 是親友就勸導 是遊客,不認識的就開單... 只要沒被人抓到..還不是就混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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