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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北部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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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證據其實還有,santon兄!不小心找到的!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4216#post454216 santon並不是用簽名檔的方式所以留存至今 反觀santon檢舉的那位仁兄到真的是找不到任何證據 應該就是用簽名檔的方式吧?相較之下該位網友才是名符其實的 只要他到處留文章,就到處都可以看到他打的****呢! 怎麼該名網友卻沒遭停權處份?所以這些應該都不是santon被停權的原因吧? 還是等站長出面說明再下定論,何況貓兄所提搗亂事蹟中 santon確實有悔改之意不是嗎?難道檢舉不當停權處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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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北部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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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態度的問題,標準怎麼訂?在那顯示卡的討論串中 雙方態度都非常不佳何以單方面遭到停權? 在貓兄所舉出的搗亂事蹟中,我只見到不滿的申訴 而不是態度惡劣的無理取鬧,表達不滿就得停權處份不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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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山頂
文章: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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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之前的確有看到santon把****放在簽名檔裡 您提出的證據只能證明santon的****屬於[多角化]經營 況且santon也不是一亂貼廣告就被停權 其中還被站長警告,文章我也記得 至於貓兄所提搗亂事蹟,實在看不出有何悔改之意 警告不聴,屢犯不理 註:第2次犯即為屢犯 要只我是站長,我也會如此做(停權處份) 反觀santon檢舉的那位網友,也許也被站長或板主警告 就及時糾正自己行為,拿掉簽名檔****,逃過停權處份 若是初犯就被停權,您可以說站長太殘忍,但是在santon事件中我沒發現這個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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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FOCUS DVD
文章: 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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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您觀察看看先前S兄在表達意見的態度,確實相當不好,這並不需要訂標準,在本區中對站長的意見也是極盡冷朝熱諷,如果我是站長,可能早就沒有雅量! 所以態度,真的是態度,不用白紙黑字的標準,你我都應該自行拿捏,可以去挖挖前面S兄的回應態度,相信就會有同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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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北部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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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有沒有在簽名檔中使用我想不是重點!您不也說了嗎?不是一亂貼廣告就被停權? 被站長警告那一篇正是肥貓兄所提搗亂事蹟之一中santon有做出連結, 以警告日為準做santon的文章搜尋並未看出他警告不聽,屢犯不理的行為 而您所舉的例子中只要能夠處理掉(犯罪事蹟)因他是可修改的簽名檔方式, 就能夠抵過,免處份?若是初犯即被停權,您會覺得站長太殘忍,但相較他檢舉的人 在時間上看來被santon檢舉的才是初犯吧?如果今天您是santon有先例再先 且並未遭到停權處份您做何感想?就如santon所提不管誰都會像他一樣不滿吧? 所以我覺得還是請等站長出面解釋停權原因之後在下定論比較妥當! 這也是我一直在等待的,否則我無所適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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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北部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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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個人標準不一,JERRYYO兄何不提出一個代表性的態度問題文章再行討論? 究竟是如何的(極盡冷朝熱諷)就由您提出讓大家來評評理,究竟是怎樣的言行使站長失去雅量? 就肥貓兄所提的搗亂事蹟之中,我想算是您所謂的對本站極盡冷朝熱諷吧? 我們換個角度想想吧?站長可以因為不能忍受santon的言行態度失去雅量? 那麼santon能不能對於站長的判決表示不滿或失去雅量?我想這都是人之常情 任誰都沒辦法克制任何一個人(極盡冷朝熱諷)的言行態度?從我參與的ps2與dvd player的討論串中,我真的覺得大家好像都衝著santon來?為什麼會這樣? 就拿虎兄來說大概就是因為意見不合吧?但這裡呢?完全是對人不對事! 心態都是砍的好!砍的好!早看他不順眼了!為什麼?因為他跟我的意見不合理念不同? 但是想想是因為這種原因嗎?如果是不就是明正言順的一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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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內湖麥當勞
文章: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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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那麼多道理越看越火大
公理自在人心啦 要討厭一個人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啦 別以為搜尋一下看幾篇文章就可以當包青天 站大貓大絕對是事非分明就事論事 言盡於此多說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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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is only one speed...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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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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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野狼
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 ![]() 這個站 只適合愛好和平的ID.. 請要爭吵的ID.. 另尋他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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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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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會在PCDV被討厭到眾人喊打,不是一天兩天就形成的,
也不是一兩次發言失當就引起眾人圍剿,網友們舉出的例子,只是冰山一角, 有辦法看完所有的前因後果,再來發表高見吧. 還有一件事,批評人家的網站是一言堂之前,請先深入了解這個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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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山頂
文章: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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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關於這個話題,最後一次發言 1.站長警告santon"非"肥貓兄所提搗亂事蹟,若您有空可以去找找,我可沒那麼多美國時間 2.初犯不聽,再犯就被停權,停權後繼續換個ID來搗亂,再次被停權,這整個過程大概經歷1個禮拜以上 3.若您真得還有興趣和有很多美國時間,而且您不是santon的親朋好友或本人 請利用"搜尋文章"功能,"按使用者名稱搜尋",搜尋"站長"或"santon"或"santon-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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