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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大台中三角洲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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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堆只看發文,不仔細看一下後續回文,就拼命發表意見的網友,一昧的假想...推測...指責......不知道在講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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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家是一條不歸路......我走在通往超頻的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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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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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多了,也覺得沒甚麼好互相指責的了..
. 老人家希望把身後事都安排好,所以先分家產, 他應該也見過他那時代分家產一些不好的狀況. .. 我知道以前還有個規矩:"長孫"也要分一份. 所以兄弟間為了分家產,老人家一掛. 幾十年兄弟草翻天,老死不相往來,.. 老一代見過,他會怕, 至少生前他可以承擔所有的爭議,壓制住,希望後代好好相處 所以我覺得老人家的想法沒錯. . 老人家的兩個兒子,我倒覺得他們也盡力了.. 能夠自己買新房邀請老人家同住,有這樣能力的人現今少之又少. 至少我鄰居沒見過,都是老人家買房給後輩同住, 如果房子小那也沒辦法了.買附近已經是盡最大能力了, 我覺得也沒甚麼好指謫的,.. 樓主至少想自保也有點道理.怕萬一被搞到負債, . 樓主剛貼文章,大多數人都已經知道沒有這樣的風險, 所以沒有提出正方的觀點.直接跳過. 反而提出其他觀點,給樓主多參考的.我也覺得沒什麼不妥 我感覺樓主的怨念是有的, 只是原因目前難以斷定.也許我看到更不爽也說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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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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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論點從何看出? 老人自己獨住,沒說是兒子買新房邀請老人家同住,可真會理解! 老岳父住的是自己建的。一兒子住隔壁是老岳父建給他的,另一兒子住附近是老岳父的地無償給蓋的。 我看到的三餐,住隔壁的媳婦也不管吃! 此文章於 2008-01-25 06:11 AM 被 didadi52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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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國外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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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兩者有何不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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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有書生攜一僕入太行山,僕見道上碑字,誤讀曰太行山。 書生笑曰:杭也,非行也。僕固爭久之,因曰:前途遇識者,請質之,負者罰一貫錢。 行數里,見一學究授童子書,書生因進問,且告以故。 學究曰:太形也。 僕大叫笑,乞所負錢。 書生不得已與之,然終不釋。即別去數十步,復返謂學究曰:向為公解事者,何錯謬如是? 學究曰:寧可負使公失一貫錢,教他俗子終生不識太行山。 -袁宏道《題陳山人山水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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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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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好像有規定遺產繼承 女兒也有權繼承一份 若真想要遺產 上法院吧 有些女兒為了避免破壞親情 會自願不拿遺產 老人家活著分配他的財產 子女有沒權利說話 那我就不知了 最好問清楚律師 要錢還是要親情? 有親情的話做兄弟的自然會考慮到 有其他姐妹 會想留一份給姐妹 他想整盤拿走 老實說 我覺得也沒啥親情可言 至少是親情是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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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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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拋棄繼承 不論有財產或負債 你都沒權利繼承財產 也沒義務清還上一輩的債務 限定繼承時 財產-負債 還有剩其他財產 你有權力繼承財產 若財產 - 負債 還剩負債 你沒有義務清還你父母的債務 想當然爾 當然限定繼承最有利 若有財產有錢拿 若有負債不用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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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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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那我修正一下看對不對: 樓主是因為看到岳父"算是"跟兩個兒子同住,兩個兒子居然沒有照顧. 讓老人家獨自住一棟,天天見面,媳婦居然連煮飯給老人家吃都沒有, 所以不爽. 還是女兒偶爾回家煮飯給老人家吃. 真令人生氣~. 但是這樣看來老人獨居也沒甚麼好不爽的, 老人家自己住一個人有一棟,搬過來只能分一間房. 因為這樣所以老人家不願意搬也不一定. 我爸媽就是這樣,空一間房給他們他們還不要,. 等他們老了就要強制他們搬過來委屈一下了. . 剩下能生氣的的就剩下"煮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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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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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是有誤差 女兒過年回家煮飯給老人家吃,兩個兒子還帶著媳婦孫子都過來聚餐,媳婦卻不參與煮。還連著幾天,真令人生氣。 此文章於 2008-01-25 07:27 AM 被 didadi52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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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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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這只是婚姻問題的一小部份而已,請大家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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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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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好媳婦已經快絕種了..
要老人家留一點本,養老用.. . 這提醒我趕快去便利商店預定年菜, 以免老婆煮飯被念,... 此文章於 2008-01-25 08:06 AM 被 jjhuang.tw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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