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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只有澳客會住的地方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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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應該都是學外國的 樓上許多大搭說的沒錯 有些行業的確會有特殊要求 立這法案應該主要是在職場內的歧視 歐美很多國家的法律更是誇張 像是澳洲NSW州在求職欄是禁止寫出"限公民或擁有永久居留權" 事實上很多公司在面試時只要沒有公民或擁有永久居留權,一律不錄用 也是上有政策,下面也不想執行 歐洲有些國家也禁止寫出面試者的姓氏,聽說澳洲可能會跟進 因為新移民很多,從履歷上的姓氏就可以知道是哪裡來的移民 舉例:Chen....不用說,東亞來的...... 年齡在歐美職場也是禁忌 總之.......這種法令只能說立意良好,現實上全世界上哪裡都還行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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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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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白仔七的騙法
以上形同虛設?政府機關能做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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