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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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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Taiwan
文章: 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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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色即是空
+1
如果換做出嫁後的女人有負擔娘家債務的義務?
又是怎麼想?幫忙還錢還是放棄繼承

家產傳子不分出嫁女 , 就保證兒子會完全奉待老父老母

卡美身邊就有一真實案例 ,
因為膝下都是女兒 , 於是上面已出嫁的姐姐們同意將家產都過繼給么妹 ,
但是那么妹幾年就放其不管 , 斷電限水 , 連生病也索性不理 也不通知姐姐們 ,
於是姐姐們商量後 還是接去奉養 ,
更誇張的是 , 那么妹不出點錢幫忙分攤不打緊 , 連老人僅有的敬老年金也想要去 ,
想法將其匯款戶頭轉去她那裡 ,

所以 , 在世時不要忌諱立遺囑 , 醬才不會還沒往生就被迫當人球 ,
至於蒙主寵召後有風光後事 就不要妄想了 , 遺囑中記得留筆錢火化完事 ,
不就有許多案例 , 有錢人死後幾十年也無法入土為安 , 因為子女還在打官司搶遺產
     
      
__________________
字卡美, 號鳥, 請多指教

音響也可省省玩 , 一萬塊買七零年代 Rotel Marantz Luxman 三美聲
我的 Canon 中三元 , Bronica Mamyia Pentax 中片福鏡頭
舊 2007-03-05, 10:41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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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se離線中  
愛國者一號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48
引用:
作者it's
這句話是錯的吧,不然特留分是立好看的喔,
不管遺囑寫怎樣,最少都有特留分吧,最多就看父母親了。
我的法律認知是這樣啦。

特留分是指生前還是死後的事?
 
舊 2007-03-05, 11:08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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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者一號離線中  
Mr. AudioFool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130
人老了,還是要留錢;
如果,只是想子女省遺產稅,卻把老本散盡.
小心那天生病了,自己變成人球...
舊 2007-03-05, 11:12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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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AudioFool離線中  
36多蒙卡修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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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544
引用:
作者seiws
財產所有人掛掉,可依法律分配遺產
財產所有人活著不分財產給女兒,那女兒就啥都不必分
答覆很恰當


+1
還沒往生~不算遺產
遺囑當然是死後才生效
所以不想依照法律分給女兒的
通常死前就家產過戶完了
舊 2007-03-05, 11:35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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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多蒙卡修離線中  
shtse
Golden Member
 
shts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Taiwan
文章: 3,701
Cool

引用:
作者36多蒙卡修
+1
還沒往生~不算遺產
遺囑當然是死後才生效
所以不想依照法律分給女兒的
通常死前就家產過戶完了

不過仍在世時 家產過戶 , 也仍有一百萬以上要課徵贈與稅的麻煩 ,

所以億兆家產 可以在生前過戶得差不多 繳不到啥贈與稅 , 死後又課不到啥遺產稅 ,
卡美實在佩服 ...
__________________
字卡美, 號鳥, 請多指教

音響也可省省玩 , 一萬塊買七零年代 Rotel Marantz Luxman 三美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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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3-05, 11:58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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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se離線中  
缺德
Advance Member
 
缺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系獵戶座旋臂
文章: 480
引用:
作者色即是空
+1
如果換做出嫁後的女人有負擔娘家債務的義務?
又是怎麼想?幫忙還錢還是放棄繼承


實在不知道這位仁兄是+什麼意思的
繼承本來就是不分連帶負債一起繼承的
不想繼承負債 那就去辦拋棄繼承 或是辦限定繼承
而且 民法第1138條就寫好了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 第一順序 就是直系血親卑親屬
其中並沒有限定說卑親屬只有兒子有 女兒沒有這道理
難道女兒出嫁了就換成別人生的了嗎,
假使都是女兒 都沒有兒子 那老子為了養女兒欠了一屁股債
女兒就趕緊全嫁了 就可以不管老子死活了是嗎

這位網兄您這樣的說法實在是很讓人無法認同
__________________
比黑暗還要淒涼者,比夜晚還要陰沉者,在混沌的海裡,您偉大的存在,金色的黑暗之王啊,
我在這裡向您請願,我在這裡向您發誓,對於阻擋在我前方,所有的愚蠢之物,
集合你我之力,賜與他們平等的毀滅吧!
舊 2007-03-05, 01:05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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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德離線中  
缺德
Advance Member
 
缺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系獵戶座旋臂
文章: 480
引用:
作者愛國者一號
特留分是指生前還是死後的事?

特留分 是在繼承開始後法定因保留於法定繼承人之遺產之一部分
民1147& 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

其餘相關內容請參考 民法 1223 1140 1141 1144 1224 等 可有大略的認知
__________________
比黑暗還要淒涼者,比夜晚還要陰沉者,在混沌的海裡,您偉大的存在,金色的黑暗之王啊,
我在這裡向您請願,我在這裡向您發誓,對於阻擋在我前方,所有的愚蠢之物,
集合你我之力,賜與他們平等的毀滅吧!
舊 2007-03-05, 01:22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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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德離線中  
soph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9
引用:
作者shtse
不過仍在世時 家產過戶 , 也仍有一百萬以上要課徵贈與稅的麻煩 ,

所以億兆家產 可以在生前過戶得差不多 繳不到啥贈與稅 , 死後又課不到啥遺產稅 ,
卡美實在佩服 ...

台灣的超極有錢人是很厲害的
蔡萬X死時好像還負債
連X趕著在贈與稅法通過前過了一批農地給女兒
他們都有一堆會計師律師幫忙想方設法逃漏

等級沒那麼高的才會被課到稅
舊 2007-03-05, 01:36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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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a離線中  
色即是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琉璃仙境
文章: 45
引用:
作者缺德
實在不知道這位仁兄是+什麼意思的
繼承本來就是不分連帶負債一起繼承的
不想繼承負債 那就去辦拋棄繼承 或是辦限定繼承
而且 民法第1138條就寫好了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 第一順序 就是直系血親卑親屬
其中並沒有限定說卑親屬只有兒子有 女兒沒有這道理
難道女兒出嫁了就換成別人生的了嗎,
假使都是女兒 都沒有兒子 那老子為了養女兒欠了一屁股債
女兒就趕緊全嫁了 就可以不管老子死活了是嗎

這位網兄您這樣的說法實在是很讓人無法認同


談法律太沉重
令我想起前幾年幾個姊妹花為了遺產控告自己在世母親的嘴臉
非主流觀點
舊 2007-03-05, 01:59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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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即是空離線中  
Mr. AudioFool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130
引用:
作者作者mini.m
那些財產又不是自己賺來的 父母要怎麼分配世人家自由

如果換做出嫁後的女人,有負擔娘家債務的義務?又是怎麼想?幫忙還錢還是放棄繼承?

意思大概是:女方的父母,把財產全都過給兒子
卻留下一屁股債,擺明了要女兒繼承債務的狀況?
如果是這樣,似乎已經違背了公平原則.
舊 2007-03-05, 02:05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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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AudioFool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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