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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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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用帖主的比較少了 大說數都用LZ(樓主) 至於編號則大同小異 像這裡是#n 其他論壇也是#n 巴哈就是第n篇 對岸很多的就 直接在發文者打上 [樓主] 第1個回應者記就是[第1樓] 第2個回應者記就是[第2樓] 不過似乎相同的論壇軟體在不同版本都有不同的說法 嗯...我是第21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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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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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串主... 有創意的稱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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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丁丁科技大學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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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用原po比較習慣...
不過我看過一種論壇程式,討論串可以切換成 論壇、留言板、引言、BBS幾種形式,這樣更難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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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怒不動氣(對不滿的事情表達不悅,但是不讓其過份影響個人情緒), 挑嘴不挑食(對飲食頗有想法但是有得吃就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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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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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妳應該是第 20 樓的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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