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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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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與其去抓其他的犯罪抓這個輕鬆多了....現在的警察都愛來這招....我也被殺小的兒少法叫去做筆錄....現在還不知怎麼辦??根本沒做的事會比你有做的事來的嚴重.....你去"**妓"沒罪!! 但是你"想"就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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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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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翻一翻,其實可以發現觸角很廣.
從強制****-->訪礙風化-->訪礙家庭. 尤其訪礙風化還是屬於社會公益 不過已經比以前開明許多,以前還有違警罰法. 那才是嚴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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