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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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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新聞"霉體"放這個社會一條生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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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大街小巷
文章: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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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錯...全都錯
我想她去請慈濟的大家長救她好像比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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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你不會替人捲繃帶,就不可以去觸人家的傷處。」 - 赫德 我們總是喜歡把話藏在心底﹔為了尊嚴,也許還為了許多愚蠢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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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1999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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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今天看方X華主撥唸新聞時......我笑了 眼睛不停的砸呀, 感覺好像快抽筋了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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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冰島
文章: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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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重點是......潘主撥已經為人妻了,腿還這麼開,然後被報出來 假如他潘女不要這麼***,那會有這麼多事情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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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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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圖沒真相,口八 口八 口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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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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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勒? 今天他的所作所為有需要讓全台灣的媒體與大眾來譴責撻伐嗎? 我的重點是當媒體成為個人報復用的工具時 大家還能看的如此開心 那我只能希望下一個被爆料受害的人不是自己就好........ (順便告訴大家千萬別得罪人 否則人家一氣之下找週刊爆料 週刊也覺得這新聞不錯的話.... 那各位就自求多福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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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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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太低段了. 要一些不可以犯錯,不犯. 可以犯的小錯,犯一下,就當成陷阱, 讓那些小人來攻, 真的鬧大了. 先把事情的原由,一次講明白......塑造自己正義的形象. 將計就計,反施力回去給小人. 當然成龍的,全天下的男人,都會犯的錯, 這個是他自己這樣認為, 可不是天下男人,女人都認為這是小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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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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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剛好相反,重點在她是公眾人物,在享受帶來利益的同時,也就受到了大眾的監督,否則天底那麼多偷吃的男男女女,怎麼不去報,所以放心去偷吃吧,壹週刊不會去找你的,不具新聞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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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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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不針對任何一位大大的發言,小弟以為"她"是公眾人物那就得受"公評"。
另外"她"自己玩"火"將自己的"家"燒了,那要怪誰呢??再來說這已經超出她所能負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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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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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公眾人物...... 請問在林小姐爆料前全台灣有多少人認識 陳勝宏跟潘彥妃.... 今天只要誰上了週刊那誰就會變成公眾人物 跟你有沒有享受利益是沒有關係的.... ![]() 這個新聞會炒起來只是因為其內容剛好符合時下大眾喜歡煽、色、腥的口味而已 跟他們倆是不是公眾人物一點關係都沒有.... 此文章於 2005-04-01 08:59 PM 被 Elro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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