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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u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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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婚前過戶 , 小心被課贈與稅 !!

結婚時不要帶著疙瘩,否則這就是婚後雙方爭執的引爆點 .
再者,如果你可以證明所有費用都是你出的,如果以後有不幸的事情發生,
要把房子弄回來,並非完全無望.

建議你們雙方再懇談一下 , 有需要 , 來個婚前協議 , 白紙黑字或許會比較好.
     
      
舊 2005-03-13, 11:45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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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ushen離線中  
ven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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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e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33
引用:
作者lioushen
結婚時不要帶著疙瘩,否則這就是婚後雙方爭執的引爆點 .


+1
婚前是最容易吵架的時候
計較太多很容易結不成婚
若你的房子還在貸款的話,登記在誰的名下
其實差別不大~
 
舊 2005-03-13, 12:40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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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ex離線中  
John Wel
*停權中*
 
John We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樹林家樂福對面
文章: 1,652
掛在老婆名下吧,有貸款她也處理不掉,如果沒貸款也先貸出來吧,預防一下!
舊 2005-03-13, 04:48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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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Wel離線中  
迪彗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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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彗貴~~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75
小弟也有個房子的問題 ...順道搭個便車

家裡有間房子要賣..想請問有沒有什麼網站可以免費刊登售屋****....謝謝
舊 2005-03-13, 04:58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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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彗貴~~離線中  
=風=
Golden Member
 
=風=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太陽系-地球-亞洲-中華民國
文章: 2,579
這一定要掛自己的名下
別人太不安全了
尤其是女人
作事是用感性不是理性
__________________
☆★☆★☆★☆★☆★☆★☆★☆★☆★
舊 2005-03-13, 05:07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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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離線中  
John Wel
*停權中*
 
John We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樹林家樂福對面
文章: 1,652
引用:
作者迪彗貴~~
小弟也有個房子的問題 ...順道搭個便車

家裡有間房子要賣..想請問有沒有什麼網站可以免費刊登售屋****....謝謝

去e-bay吧
舊 2005-03-13, 05:24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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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Wel離線中  
dwight1116
Advance Member
 
dwight111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343
誰出的錢多就掛誰名下
不然...就共同擁有
不要相信愛情是永恆的
這是對自己的保障
舊 2005-03-13, 05:57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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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ight1116離線中  
pcv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175
引用:
作者pingua
我以前一位長輩的朋友其妻討客兄而且孩子不要,順便把登記在她名下的房子賣掉,所以還是登記兩個人較保險,以後的事誰都不曉的


世上莫大的悲哀莫過於此
舊 2005-03-13, 07:11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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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v離線中  
toy123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1
最好是掛在自己名下
不然就聯名持有
在民國七十四年前的法是規定
女方所有資產是屬於丈夫的
不管資產是不是女方的名字
但在民國十七四時改了法
資產的名字是誰的就是誰的
但因為夫妻的財產是共有的
除非有事先去法院協議定合約

不然的話
在離婚時所有資產必須一人一半
但是
弄到到離婚時
大多數人都是先脫產再說
所以最好還是聯名較安全

附帶一說
房子雖然是老婆的名下
但老公有權如何使用這個房子

此文章於 2005-03-13 07:35 PM 被 toy123 編輯.
舊 2005-03-13, 07:34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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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123離線中  
rexchang
Regular Member
 
rexch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桃園
文章: 63
婚前雙方會算到這, 表示 "愛" 還是有限的, 都還不能作到 "無我" 的付出, 所以再考慮看看吧!

或者, 協議好萬一離婚了, 這共有財產要怎麼處理. 畢竟對家庭的付出是雙方的. 有形的殼好找, 家的感覺難有, 有形的金錢物質好算, 無形的心血付出難計!
舊 2005-03-13, 08:00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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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chan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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