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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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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記得要上傳之前先跟朋友套好招[不在場證明] 以防東窗事發被警方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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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藍星
文章: 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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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PM給我.........
放心,我不會外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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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一份真誠的愛擺再我面前 而我沒有去珍惜 等到失去後才後悔莫及 人世間的悲痛莫過於此 如果上天能在給我重來一次的機會 我會對那個女孩說 我愛妳 如果非得在這愛加上一個期限 我希望是 一萬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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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蕃薯島的中央偏左
文章: 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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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華民國憲法,這樣違反了人身隱私權,是不好的
但這女生那麼賤,劈腿那麼多次,也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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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小時候,作文簿上的志願 那天真的幻想,如今都到哪裡躲藏? ──「我」五月天•阿信 「If you believe in your soul and music, don't be afraid. If you are afraid, believe your soul and music.」He said.──CHEER'S NOTE 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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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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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公佈報復 有什麼幫助?
可以改變被劈腿的事實嗎??? 成熟點吧 挑上這樣的女孩當女朋友 已經需要自己檢討一下了 她犯賤 你也要跟著幼稚作小人 這不會太悲哀?? 男人 氣度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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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 組台不會暴的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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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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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分明是你一個想洩慾 何必拖大家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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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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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怪的
是要先call-out去跟發文rv150聊聊再上來回報嗎??? 還是希望網友 不小心+打電話=去吵到人 叫出來說清楚,當作句點可以;事後報復很叫人厭惡 事情/交往 期間 ,如果使壞, 還可以說是情緒失控。 到後來心有不甘~ 才想報復 ... 滿小人的 rv150兄說 "女方劈腿.....不只一次.. 男方位女方付出無可言語.......... " 但是很抱歉....只一邊的言詞..很難客觀討論之... 是我的話: 放把火燒了~ 比較痛快 還是想留著打槍 !? 那也不錯啊 (不過還是要在下任女友到來前處裡掉才好 )留戀就像是刺著釘子的輪胎,灌注回憶氣味只是拖拉長調而已,對往前行沒有幫助的。 *這篇有幾個 超新星 在說話 ,不知道是人頭戶?還是有難言之隱 ?還是 激起了內心的情感 ! 都好 、都好的,但是做壞事... ...不要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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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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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的寂寞男人都是隸屬於好人幫的...
好人們是不會認同你的作法的... 樓主回去懺悔吧!!! 還有去死去死團也不會支持你的... 因為和女友照清涼照已經侵犯了"去死去死"團的"去死去死"法則 樓主去死死吧!!! 而萬惡的推倒幫只會看不起你... 都推倒了還給人跑掉... 樓主真是個廢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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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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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刑法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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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夜咽腋液
文章: 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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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公佈出來不太恰當說,不過私底下交流鑑定一下小的也不排斥(沒辦法,偶心理有點小變態說
),要素樓主真的想不開想公佈的話,記得在臉上面打馬賽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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