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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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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你覺得廠商這次有做出合理的回應及處理嗎? 你覺得廠商做生意是以道德為標準,還是依法行事呢。 我想如果它們今天是處在合法的立場,一定是依法行事吧! 但是這一次消費行為都是合法的,卻有很多人在道德勸說。 廠商站在合法的立場就依法行事,消費者合法就道德勸說。 這種雙重標準如何叫人信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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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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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支持這次事件的消費者,依法 爭取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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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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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非弱勢也~~ 只是較有良知罷了~~ 明明不是你現在能力所能擁有的~~ 卻是強讚漏洞~~實在是要不得啊~~ 雖法律是大家遵循的依據 但是若是大家都有法無情的話~~ 只靠法律,這個世界是沒有辦法正常運作的 人為疏失在所難免 更何況這次消者費根本沒有明顯的受害 有受害再另當別倫 要正常出貨,實在是不公 各位還要當爛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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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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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裡是台灣對吧!況且美國案例關台灣什麼事? ![]() 這裡是台灣,所以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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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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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認為擁有電漿電視還需要什麼能力嗎? 強鑕漏洞,不知我們是鑽了什麼漏洞? 消費者有受到什麼損害還不清楚,不過消費權益似乎已受到損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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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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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k!算我形容不當 但是就算消費者權益受損 也沒必要真正出貨吧~~ 畢竟這不是小錢~~~ 不是100元變成10元 也不是1000元變成100元 而是200000元變成20000元x400台 處理方法本來就應該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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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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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覺得要不就出貨,要不然就關店吧!
大家的說法都很有道理,不幸的是結果只會有一個! 消費者雖然沒受害,但卻不代表不能得利!簡而言之, 沒拿到PDP對消費者而言就是損失了,為什麼要消費 者損失來讓廠商得利呢?????????????????????? 兩三年前曾經在台灣有某家公司犯了相同錯誤,再大賠錢下 到最後也是出貨了,因為買家是國內第一大xx業!這各買家 大可不必賺這種小小錢 ,但卻是照收不誤!也沒有人敢批評 那家大廠呀! 不要用"道德"兩字扣在低價買PDP消費者身上,那才是真的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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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真理 只不過是宇宙中某個角落的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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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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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有聽過情理法嗎?
還有沒拿到pdp消費者跟廠商各沒得利,廠商何來得利? 黑心廠商為何黑心就是"貪" 反之消費者"貪"就是黑心消費者... 法律上消費者是對的,但人情上我想雙方要各讓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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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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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哈哈~~ 你居心不良的企圖心還真是明顯啊~~ 兩方都有錯,但是你硬是要凹,更是不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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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螢幕前面
文章: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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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我覺得現在消費者意識抬頭... 廠商應該更小心謹慎才是......也免落的跟NIKE一樣引起公憤 之前HP在網站上標錯印表機的售價 造成一堆網友搶購400多台................ 後來HP承認錯誤....照價出售....還為自己的企業形象大大的加分.............. 但是有多少企業可以做到這樣.......應該不多 這次事件我到是覺得買一台沒什麼....有便宜貨大家搶..沒啥不對的 但是一次買10台我覺得該消費者心態值得探討 你一個人需要一次買10台ㄇ 你幫別人買...算了吧.........別自欺欺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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