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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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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串主要有心理準備, 你女朋友可能已經在偷吃了! ![]() 既然是分隔兩地, 難得可以見面卻不見面, 而且事先都已經約好了的! ![]() 建議您在再給她一次機會之餘, 自己也要心裡有譜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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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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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新店市中華路74號
文章: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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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我有錯嗎?大家評評理
引用:
首先,"時間從半個月前就訂好了" 是您定好了,還是她也同意的定好了?約定的時候究竟是如何約"定"的,很重要....如果只是您一廂情願的"定"時間,那麼您們之間的歧異將會愈來愈大.... 很抱歉,我從您發言中的語句"我不懂她為何不把握機會。還說我太強勢"....的確嗅到了您的強勢.... 當然,我不願朝女生另有"異"的方向想,因為沒有其他訊息,朝這個方向思考也許會害了您,因此我先假定沒有這回事.... 從女性角度思考,您有沒有問一下,她那些朋友是什麼朋友,是否她們也很久沒見面了,甚至她的朋友是從國外回來,就只能約那一天見面?.....以及,她要您先回家,是指您這一趟假期中都不再見面,亦或只是其中一部分時間被挪用了?.....您是否先靜下心思考一下,有沒有上述可能? 當男女朋友的時候,是建立"互信"及"互相尊重"的一個重要時候,如果您此時受不了對方"因故爽約",也許您氣一氣對方就再也不敢"爽約",但未來若您們結婚共同生活之後,類似的爭執將會是"不幸"的導火線..... 互相得留一些空間....所謂"互相尊重"是指您要尊重對方,而不是在那裡計較對方尊不尊重您....諸位年輕的大大,多想想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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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新店市中華路74號
文章: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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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大的湯姆啊....沒有切確依據別跟人家亂猜啦,害了人家的姻緣會不好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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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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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知道啊, 蓋神大大, 只是以前的血淚教訓讓我不得不建議串主要小心啊! ![]() 我也不想當壞人啊, 只不過當好人的時候實在是被欺負的夠了, 所以我還是決定要改當壞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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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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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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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還是首重尊重呀,個人覺得你們的相處模式有些問題的感覺
還是請你找時間和女友心平氣和的慢慢把一切談開,遠距離的話,我也是 我在台北,她在台中,一個月見個三次就算多了,但天天都有用MSN語音通話 有什麼事都會告之對方,如臨時有事什麼的,也會跟對方說一聲 不論如何男女朋友,還是兩個個體的存在,不能要求對方完全要依你的意 多去了解一下你的女友吧,好像你還不太了解你女友的樣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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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新店市中華路74號
文章: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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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北-台中.....百來公里而已啦....當年我和Dora ,我在台灣,她在美國華盛頓州....好不容易我被派去美國了,想是近一些了....卻是在紐約,還是隔了幾千公里.....2年多呢! 那時還沒有MSN,連E-mail 都不太流行..... 如果不是互信及互相尊重,哪能撐到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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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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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吧?! 有線報說你是被皇上套了貞操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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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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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San Jose, CA
文章: 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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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難道是那個傳說中的."等.崚.登登登.等.登.等.鄧......等.倰.登登登.鄧鄧鄧..登......" ![]() 那要小心你朋友把你拖出舞廳的時候,記得眼睛不要亂喵歐....不然會前功盡棄歐.. ![]() 我承認我是來鬧的,來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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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幾何時,黑咖啡已經慢慢取代了思念的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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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北七共和國
文章: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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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小弟被人爽約次數之多的經驗來看
這無關偷不偷吃,無關愛不愛,無關大男人大女人 只是純粹的誠信問題 大家沒發覺,在手機普及以前,與人約會都很少有差錯嗎 因為出了門就沒法聯絡了,所以時間地點都約得較精確 加上萬一爽約是很麻煩的事,聯絡不到對方難道讓對方等得一肚子火嗎 結果自從有手機後,和人相約還有像以前那樣慎重嗎? 不是”你到車站附近再call我”,就是”歹勢啦,我會晚點到,你等一下囉” 方便歸方便,但人與人的誠信就漸漸打了折 我感受很深 因為好多次都是接到手機:”抱歉,我臨時有事,下次再說吧” 殊不知我都先到相約地點了,這種情形不只一次了 較輕微的是等了半天才打手機說:”我可能會晚幾分鐘,不好意思” 結果一晚,晚了二十分鐘 因為有了手機,不怕找不到人,所以大家”爽約真的是不得已的”的觀念已淡了 有些人自己爽約還怪到對方頭上:”你怎麼不開機啊,你知不知道我打幾通?!” 所以,我覺得妳女友只是單純的不太重視承諾罷了 或許你很生氣,但說不定她只感覺 :”不過是我和朋友一起,下次再和你出去就好啦,這有什麼好氣的,小氣鬼!” 在不太重視與人互動間的承諾的現代社會 太重視反而會被笑:”拜託∼想太多了吧” 所以,我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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