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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文章: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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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好擔心的
沒必要自己嚇自己 了不起到時開車去撞立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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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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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啊,支持ken.s大• 到時候你要開車去撞立法院,我可以送你一桶汽油加一盒番仔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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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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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啥好論吧!
一個無憑無據的無意義文章不知哪個國家發文的,讓它沈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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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我家
文章: 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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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因為我們公司也是會員~寫軟體的公司都會入公會,因為有公開招標的案子就需要一些證明文件,而不巧今天傳真機就吐了這張公告出來~需要我scan起來貼來這嗎?? 不過偶沒有網路空間可以放@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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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仙女銀河星系, 跨克星
文章: 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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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資訊產品及其零組件需經標準局檢驗合格始可販售
引用:
到底是哪一個白癡死豬頭提出來的政策 [自行組裝電腦產品 未經檢驗合格 經銷商將被處20萬~200萬罰鍰 不論其零組件是否檢驗合格] [全部檢驗合格] 的零組件裝起來會變成 [未檢驗合格] 就是一個沒有前科的人晃來晃去不會被抓去關,一群沒有前科的人聚在一起就以 [有可能造成治安問題] 於是抓到警察局問話做筆錄 這是哪門子邏輯!! 而且電腦零件哪來 [來路不明] 之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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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你家
文章: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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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系統不也掛了.... 應該是針對商家自行販賣`光華牌`組裝電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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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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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個好樣,這種事也作的出來,小店面就不是人開的嗎
什麼事都為大財團想,是想弄死多少小老百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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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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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另一件事了,如真的如此,那在奇摩和ebay上拍賣自個的舊電腦
不就保證一定違法,這樣又如何能使老百姓能珍惜物質 使物品能盡到最大效應,轉手再用 還有火車站前不是有一家緣什麼的電腦回收店 八德路也有一家熱血少年,這二家都是打著政府名號作回收工作 法令一過,這二家也是首當其衝,合法變違法 要他們每台電腦都送去標準局檢驗,不累死他們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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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縣龜山鄉
文章: 1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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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利委幾乎=財團,他們都能當選,只能說台灣人民不爭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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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再用打的方式教育小狗,有愛心的人請買以下的書來讀好嗎??謝謝您 別只給我一根骨頭 狗狗的異想世界 貓狗大戰:寵物行為四週集訓 愛咪咪的異想世界 終於還完12x萬的負債,以後不敗家了 阿斗的歷史名言:此間樂,不思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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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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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資訊產品及其零組件需經標準局檢驗合格始可販售
引用:
真的買不到嗎 YAHOO拍賣上連lcd的面板都買得到 這個算不算來路不明呢 我是不知道啦 其實重點就在於 自行將來路不明之電腦零組件組裝"或"販售 經銷商"或組裝者"將被處20萬~200萬罰鍰 我是不懂那些懂法律的人怎麼解釋"或"的用法 但是我解讀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自行將拿到的零組件組裝起來的人也可能被處以罰鍰 還不管有沒有販賣的事實 這實在是對民眾的限制過大 實在是沒有必要 重點不在於是不是照道理講一般玩家能不能得到來路不明的零組件 而是即使拿到又怎麼樣,我高興拿來組我的電腦是我的事 難道還要去報警檢舉嗎,又不是有證據可以說人家是贓貨或什麼的 居然還要罰組裝者,這實在是有點太過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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