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65
|
順發 早就是黑店
東西賣得比較貴是事實 像麗台的TV2000XP豪華版 一般光華商場附近的賣場價位在2100∼2200之間 順發賣2600 亞邁的SLIM TV之前亞邁的網站上公告建議售價是1990 他們順發賣2490 跟他們反映他們不聽認為是去鬧事 而且順發的保固做得不好,跟他們買東西常常不幫客戶貼保固貼紙 一般電腦公司都會貼,直到你東西出了事,送修他們只會跟你要當初 購買的發票,試問你們會把發票保留那麼久嗎? 還有我們送修東西請電腦公司維修,本來他們就有義務 幫我們送修,以及負責幫我們檢查送修回來的東西是否有修好,是否 是我們之前所送的東西,這是他們應該做的啊 我是懷疑我這次送修的POWER 300W送修回來被掉包成250W 可能是店員手腳不乾淨所以才讓我成了大冤頭 跟他們反映,他們也是愛理不理 還說他們的店員不可能做這種事 這種只認為他們對,消費者錯的行為,我是真的很痛心 想不到上來吐吐口水 也被其他網友"落井下石" 只希望那些愛"落井下石"的朋友,你們以後也不要因為順發又跟我一樣了 到時你們才會了解我的苦衷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939
|
回覆: sunfar順發是黑店要小心
引用:
建議如下: 1.以後送修,直接送代理商,不要透過店家 2.簽收時一定要檢查物品是否正確,包含保固調碼,配件是否齊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8
|
Chang JQ JQ大大
"東西送修修回來了沒檢查就簽名,拿到家裡發現物品不對 這不能怪店家,只能怪自己。" 不能認同這樣為何"只能怪自己" 店家該負絕大部分責任吧 照你的邏輯貨品被店家換掉客戶沒察覺就自認倒楣嗎 難怪店家動不動就玩偷換貨的遊戲 反正遊戲規則是客戶沒發現請自認倒楣 那所謂的售後服務是什麼狗屁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27
|
賣得貴 就是黑店?
那百貨公司 個個都是了 順發 又沒有標榜最低價 想買便宜的 就只有勤勞些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1,011
|
順發3C現在是憑發票保固,
也就是說發票要保留一年。 別隨手就把發票給扔了! --- 現在許多廠商(通路)有提供直接維修的服務, 也就是不需透過原購買處便可送修, 儘量選購有這類服務的商品吧!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2,024
|
唉...
無可救藥 不管在哪個地方買賣,都有貴或便宜的商品,商品送修的單子一定 需填寫詳細,一般來說都寫產品型號,更詳細一點連同流水編號 也一起寫入。 拿回送修品沒檢查就簽名,這只能怨自己,不能事後院別人, 談論這個好像變成落井下石,要是真的是落井下石,沒人會理你, 現在你好像找一堆理由來證明「黑店」反正黑店的定義由你來決定, 不負責任的態度與說法,自己都簽名了,白紙黑字「繁體字」。 順發 該改進的地方也很多,員工職前教育的問題,其實我也碰過 愛理不理人,被動式的經營方式。( 口罩戴上去感覺上臉臭臭的 ) 如果你認為有不妥大可往上呈報,只不過重要的簽字問題就難以解決, 就當成自己的教訓,不管在任何情況下需看清楚商品、契約等,今天是 花小錢賺取一次大經驗。 後續 送修的問題,其實很多時候修回來的機型並不對,這點經銷商也得負起 檢查責任,不過通常送修都會有所謂的送修商品出入的記載,看來這方面 經銷商做的並不好,草草了事。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65
|
說不定Chang JQ JQ大大
是順發的人或有親戚在順發做 才一直站在他們那邊 今天吃虧的是消費者,還一直替店家說話 有沒有搞錯 送修回來的東西有沒有問題,送修的店家早就要負責任檢查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2,024
|
引用:
換掉客戶? 請您教我怎麼換掉客戶 哈.... 買賣都有所謂的契約,就是訂貨單,就算偷偷的換貨 這點一旦被抓到,商家的名譽毀損還會吃上原硬體公司或代理商 告上法院,你到底知不知道嚴重性? 賣給消費者偷偷換貨 這在早期五六年前常發生,應該說是「常態」 通常是那種整組賣的電腦,規格都已經定下來的,經銷商會給你一個答案 之前的廠牌缺貨,因此換一個相同價格的硬體,有的商家沒說明,有的會 主動說明。 買一部電腦回來一定會拆開機殼一一的檢查其商品,這是必然的動作, 不然電腦上有所謂的封條,另外在附上當初購買的規格書,若懷疑還可當 場拆開檢查,並且在要求貼上封條。 凡是照規矩來不就什麼是都沒有,往往就是沒照規矩 說什麼「人情、信任」 這種狗屁話,都是假。事後扯蛋都無用,浪費精力浪費時間。 售後服務,這和送修品自己帶回家沒檢查沒關係吧,今天商品換了超過 七天送修七天內換新品,送修時當送回來物品不對,沒檢查之下就簽名帶 離開現場,事後說 商品不對 相同的店家是否懷疑你換貨?就算買賣時 離開現場遇到「找的錢」不對也很難辭其咎。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新竹
文章: 395
|
引用:
如果照你的說法, 顧客要防廠商偷換東西像防賊一樣, 那這廠商不是黑店那要叫什麼呢? 顧客受騙是自己活該! 真是不懂這是什麼邏輯. 以實際而言,當領回送修物不是本人時(人不見得隨時都是那麼閑), 代領者又怎能判斷是否被掉包的時候, 信任廠商就是唯一的做法, 要是廠商無法給人信任, 這時我們要稱這廠商什麼都可以, 但總不會是誠實的白店吧! 送修物完整回來本來就是廠商的義務, 沒辦法做到這點的話, 大家群起而攻之是本來之理, 但此處卻不是, 一味的和稀泥, 台灣社會何時墮落的這種地步了!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2,024
|
引用:
我不是順發員工,認識朋友中沒有一位從是電腦賣場。 送修的東西帶離現場並且簽名了,現在說 吃虧的是消費者? 懶得說了,碰到不可理喻的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