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57
|
引用:
我的話很清楚, 記者在報導前沒做適當查證, 這是事實. 網路上貼出來的中華電信公告, 假設是中華電信的正式公告, 你去看看上面怎麼寫的. 上面寫的是: "須出示舊卡或提供遺失證明", 沒有說要向警方報案取得警方開立的報案證明. 注意, 向警方報案只會得到報案三聯單, 或是報案證明, 警方沒有開立遺失證明的服務. 這樣你搞清楚了嗎? 整個新聞就是有人自己腦補, 從"遺失證明"引伸到"報案證明". 這就是在偷玩概念轉換. 你被戲弄了自己都沒查覺嗎?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4
|
引用:
中華民國二級、三級獨立機關的作用!? 2025-01-02 NCC新制惹怒1/遺失SIM卡得先報案 NCC挨轟急找電信三雄聊聊 2026年初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祭出的「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就惹議, 今(2)日傳出,倘若消費者若遺失SIM卡,恐得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三聯單,再以此三聯單證明才能補卡。 而今日一早,本刊也走訪電信三雄的直營門市,獲得的答案也的確如此。 而引發眾怒的NCC也忙著解釋,表示證明方式不是只有到警局報案一途, 也火速找中華電、台灣大與遠傳於今日下午就到NCC討論。 ---------- 以2026-01-02 第一線回報的資料看來如因[卡片遺失]要[證明資料],還是以警局的報案證明單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
![]()
此文章於 2026-01-03 11:11 PM 被 polor 編輯.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57
|
引用:
目前看來: 1. NCC的指引裡只說要證明資料, 沒說要報案證明. 2. 中華電信的公告裡, 只說要證明資料, 沒說要報案證明. 3. 唯一提到報案證明的, 是記者說去問三大電信門市得到的答案. 記者只去門市問過, 就寫一篇報導. 網路吵一吵, 再寫一篇. 等NCC出來澄清, 再寫一篇. 在這三篇報導裡, 身為讀者的你, 分辨事物合理與否的獨立思考能力在哪裡? 難怪詐騙猖獗, 因為大多數的人都深信存在即合理, 人家怎麼說, 大概就是真的. 幹, 我是秦始皇, 匯款給我一百萬, 一年後奉還十倍.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129
|
有認識地檢署的問問就知道 賣SIM卡做王八卡的 被傳喚都說不知道 手機掉了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4
|
引用:
身為讀者的你,實際從電信從業人員回報的如因[卡片遺失]要[證明資料],除了警局的[報案證明單],不知還有什麼第三方公證單位可提供呢?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57
|
引用:
你也來玩偷換概念. 目前公開已知的文字裡只有"證明資料"四個字. 沒有說要"第三方公證單位"提供, 更沒說要"警方"提供. 我上面的貼文裡已經有說了, 這裡所謂的證明資料或證明文件, 一般就是用戶簽個切結書就可以滿足條件. 別再自己腦補要別人提供什麼"遺失證明". 現實是, 沒有人能提供"遺失證明".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57
|
引用:
你這樣子一直執著要警局的[報案證明單],或第三方公證單位的證明, 讓我好像看到了詐騙現場, 警方和銀行行員一直要跟被詐騙的受害人說, 對方是詐騙, 不要匯款, 被害人卻像是著了魔一樣的說他是聯合國醫生, 會來娶我, 或是她會跟我交往. 好濃的即視感. 看到這新聞的人, 最好也自己想想, 你在看到這新聞時, 有沒有懷疑. 如果你沒有懷疑, 完全接受這篇報導, 恭喜你, 你有機會成為詐騙的最佳受害人. 此文章於 2026-01-04 12:13 AM 被 ericshliao 編輯.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4
|
引用:
那裡的詐騙現場呢?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57
|
引用:
就是電視新聞上常見的, 銀行裡, 行員和警員要勸, 受害人不聽, 就是那種場景.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4
|
引用:
很有警世的效果。
__________________
![]()
|
|
|
|